香港八仙桌饭店惨案「香港十大奇案系列之四八仙饭店灭门案」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84更新:2023-03-20 23:24:54

今天讲的是-八仙饭店灭门案

上世纪80年代,澳门发生一起轰动全国的凶杀案,这起案件就是八仙饭店灭门案。当年犯罪嫌疑人黄志恒涉嫌杀害八仙饭店老板一家9口以及饭店一名员工,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仅有7岁,年龄最大的已经70岁。由于犯罪嫌疑人黄志恒在监狱中自残身亡,警方至今都没有找全受害人的尸体。

其实早在八仙饭店灭门案没有发生之前,黄志恒曾于1973年在香港犯下一起谋杀纵火案。黄志恒原名陈梓梁,当时他手底下没钱,就找到朋友借钱,但朋友以手头紧为理由拒绝把钱借给他。黄志恒借钱失败后,就对朋友心怀怨恨,随即反锁上房门,将朋友按在浴缸中淹死。杀害朋友后,他准备逃跑,结果开门又碰到朋友的老婆和小姨,他立即拿刀将两人砍伤,为掩盖自己的罪行,一把火将朋友家点燃。

自从犯下命案后,黄志恒为躲避警方调查,专门跑到一些村落里躲藏。白天藏着,晚上出去找食物吃。由于黄志恒杀害朋友时在现场留下指纹,为毁灭证据,他下狠心找来一把砍刀,将自己的左手食指给砍下来,然后又找来火把,忍着剧痛把两只手的大拇指与食指指纹全部烧掉。然后他又偷偷调查,当得知风声不紧后,他又从香港偷渡到澳门生活。结果跑到澳门后,他再次犯下命案。

说回本次案件!

1985年8月8日,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路环黑沙海滩阿婆秧滩出现受害人尸体。接到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通过对受害人尸体进行分析,警方断定至少有4名受害者。稍后受害人尸体被送往相关部门接受尸检,法医鉴定后发现重大线索,警方查到一名女性受害人的指纹。由于尸体被严重破坏,现场也没有发现其他线索,一时间,案件调查开始进入僵局,警方调查了8个月都没有任何进展。

1986 年4月,,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及广州国际刑警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成为破案的契机。

八仙饭店位于澳门黑沙环(今维多利亚酒店现址),约1960年代开业,由郑林一家经营。郑林原本是一名烧腊小贩,但得到街市鸡鸭档主的提携,借钱让他开设饭店,1973年他与妻子岑惠仪结婚,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住在黑沙环第四街。据街坊称,郑林为人老实,颇受街坊欢迎,但其妻沉迷麻将,经常出入赌场,对钱看得极重,人缘欠佳。

郑林兄弟的来信说:“余兄郑林去澳门多年,凭勤劳立业,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姓黄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门路环黑沙阿婆秧海面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帮助找寻余兄的下落。”

八仙饭店东主郑林(50余岁)及其妻岑惠仪(42岁),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岁)及儿子郑观德(7岁),女东主的母亲陈丽容(70岁)

女东主的九姨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八仙饭店厨师、郑林之堂兄郑柏良(61岁)。

司警接信后重新检验去年检获的残肢,发现一只女性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陈珍的指纹相似,司警于是监视黄志恒,并访问约20名认识失踪人士的街坊。

当时八仙饭店一名鸡鸭商指,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郑林来电订货,职员送货时,店内一切如常;翌日早上,当伙计再送货时,却发现八仙饭店突然贴出“休业三天”的告示。该鸡鸭商曾到访郑林住宅,当时一名陌生男子应门,指郑林举家去了珠海。

同样在8月5日,女东主九姨陈珍亦离奇失踪。她的邻居指,当日清晨,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上门找陈珍,指郑林的幼子发烧,请她协助,两人乘计程车离开,自此陈珍一去不返。

这两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由于黄志恒已年届50岁,警方怀疑有一名年轻男子有份参与谋杀,但这名30岁男子是谁,至今仍不知晓。

缉捕疑凶:

1986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举报中心调查。警方发现,黄志恒在郑林一家失踪后,除了接管八仙饭店,换上新员工外,同时把郑林位于黑沙环第四街的物业放租,黄志恒与一名二十多岁的儿子住在另一单位,当时其子驾驶的汽车亦为郑林所有。

盘问时,黄志恒指他只想送妻女返大陆,否认潜逃,又指自己以真金白银买下郑林的物业,这笔钱是从走私中赚取。当晚,他指自己哮喘病复发,情绪激动,扬言会咬舌自尽。翌日,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资料。

此后,黄志恒又转口供,声称郑林欠他60万元赌债,把所有财产移交自己,郑林一家此后移民,但司警并未发现郑林一家的离境纪录。此时,警方在黄志恒的保险箱内,搜出郑林在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

1986年10月4日下午,他利用市牢监狱内的铁皮垃圾箱,向左手腕上直割后横锯,被囚犯发现,经5小时抢救后得以保命。

同年12月初,他在狱中多次与其女伴黎氏见面,在最后一次会面时,双方放声大哭;他二十多岁的长子阿源亦在同一时期探访父亲,两人神情肃穆。

12月4日凌晨,黄志恒磨锋汽水盖拉环,在之前自杀的伤口再次割脉;当天上午8时,狱警派发早餐,发现他已无气息,手腕被一幅染满鲜血的棉被覆盖。警方事后在黄志恒身边,找到遗书、哮喘药及数本色情杂志。

黄志恒由始至终从未承认杀人,关于案发起因及杀人经过,目前流行的版本主要根据当时传媒的猜测:

1986年10月6日,黄志恒在狱中向其他囚犯披露案发经过,全因郑林欠赌债不肯偿还导致杀机。

黄志恒在澳门确实度过了十多年的清净日子,直至与八仙饭店东主郑林结怨。事起赌桌,1984年的一天晚上,黄志恒在饭店与郑林夫妇还有厨师聚赌,在这附近的人其实也都知道郑林的妻子嗜赌且把钱看得很重,并不是很想和她往来。

但黄志恒与郑林夫妇已经认识了多年,倒也没有拒绝和他们赌博,原本黄志恒也是想见好就好,赢了郑林夫妇几万元后就想走,可林的妻子不肯,要求继续赌,黄志恒便留下了下来,接着赢了郑林夫妇近18万元,郑林输得倾家荡产,向黄志恒口头承诺一年内还清赌债,如果不能还款,并把八仙饭店抵押给黄志恒。

然而郑林夫妇毁约了,不肯还款,也不愿把饭店交给黄志恒,认为黄志恒没有借据,他就没有办法。

1985年8月4日晚上,八仙饭店关门后,黄志恒再到饭店向郑林讨债,当时亦遭郑拒绝。据黄志恒说,他原想叫郑林先偿还两至三万,馀款可以慢慢还,郑林说:“还乜X嘢呀?你又冇借据。”(还甚么呀?你又没借据。X为广东话粗口)双方于是发生争执,黄志恒随手捡起台上的啤酒瓶,击碎瓶底成一利器,一手箍着站在身旁的郑林幺子郑观德,用破瓶顶住他的颈部,喝令众人不得扬声。虽当时郑林一家及厨师共9人在场,但由于郑观德是郑林夫妇的独子,各人均不敢妄动。

黄志恒着令各人用绳索互相捆绑,并用布条将口部塞住,最后绑剩郑妻岑惠仪及郑观德。黄于是着令岑氏亦用绳绑起幼子。此时,郑妻突然发难,大声呼喊并欲抱起其子,黄志恒一个箭步冲上,用破玻璃瓶插向郑妻颈部,岑氏当场毙命。黄于是狂性大发,接着用玻璃瓶插死或徒手勒死余下各人,最迟遭毒手的是郑林幼子郑观德,他被杀前向黄志恒说:“九姨婆会报警拘捕你!”黄志恒之后到九姨婆陈珍的家,假称郑林幼子发烧,把她诱骗到八仙饭店,再将她杀死。黄志恒承认用8小时将尸体碎尸肢解,然后分多次放入两层的黑色胶袋内,逐袋弃于垃圾箱。

很多人说八仙饭店灭门案明明发生在澳门,为什么却被列为香港十大奇案之一呢?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可能因为和香港鲗鱼涌福昌楼杀人放火案是同一凶犯有关,又可能以前我们并没有把香港和澳门分得那么清楚,以前我们说香港,其实就是现在的港澳的意思,已经把澳门包含进去了。

此案之所以影响巨大,轰动一时,一个原因当然是作案手法太过凶残,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外界一直揣测案中死者的遗体被制成“人肉叉烧包”,所以根据此案改编的电影很多,有1996年的《人头肉骨茶面》,2002年的《新人肉叉烧包》,2005年香港亚洲电视剧《危险人物》等等,但以1993年的《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最为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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