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让人变得脆弱且坚强「让人无比脆弱也无比坚强深度剖析爱的本质」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278更新:2023-03-21 11:36:26

埃及:历史的情妇,蛇般的艳后

克丽奥佩特拉(Cleopatra)。她的名字唤起东方的神秘与浪漫,在她死后2000年,依然支配着男人的幻想,激起女人的嫉妒。我们叹息特洛伊的海伦(Helen of Troy)是女性美的化身,但我们嫉妒克丽奥佩特拉,因为她魅力无穷,能够驶入任何男人的生命,掳走他的心。我们把她想成是通晓人性的春药,是浑身散布官能的女人;我们童心未泯,依然偷偷相信幻术,深信她如魔杖般的力量能够诱惑一个又一个的恺撒。她的传奇诉说的是我们的幻想和渴望,而非她本身。

克丽奥佩特拉于公元前69年生于埃及,是一位马其顿将军的后裔,国王托勒密十二世(King Ptolmy XII)的女儿,她的母亲不详,不过当时王族兄妹通婚的情况极为普遍,因此克丽奥佩特拉应该以希腊血统为主。近亲通婚会造成孱弱低能的子孙,不过,只要有一次荒唐的婚外性行为,就足以使遗传基因有所变化,创造健康的后代。十之八九,王室妇女偶尔也会孕育外族的子嗣,所以虽然克丽奥佩特拉以希腊血统为主,但她也可能有其他系的祖先。

虽然她同时代的作家和艺术家曾详尽地描述她,如今已全数散佚,所剩的,只有两百年后普鲁塔克(Plutarch)所写的传记,依据的是曾见过她的人留下的回忆录。他们说她不漂亮,但却很迷人,个性刚烈,声音美妙。她统治时代所铸钱币上的肖像必然经过美化;没有艺术家胆敢侮辱这位女王,而她也一定不希望臣民四处散播她难看的头像。我们由那些钱币上所见到的浮雕女子画像有着大大的鹰钩鼻、瘦削的脸庞、尖下颚、大眼睛和相当窄的前额。揣度古代遥远国度的美,对缺乏想象力的人而言,并非易事。

她拥有的是风格。富贵华丽、变化多端,她一人就足以唱独角戏:丝绸和香水、面纱和宝石、异国风情的化妆和华丽的发型、谄媚的奴婢和身材魁梧的舞者——全都是她的戏码和扈从。若她想让臣民或来访的罗马人留下深刻印象,便在陆地和海上表演复杂的仪式,穿着豪华的衣服,她也知道该摆出什么样的场面。她也许曾写下震撼人心的演讲稿,的确也有些书挂她的名,但她的臣民多半是文盲,她得以超越文字、以无须太多阐释的方式表达自己。她选择意义深远的象形文字,无须言语却能叫人理解。普鲁塔克记载,当她驶往塔尔苏斯城会安东尼(Antony)时,打扮成希腊性爱女神阿芙洛狄忒(Aphrodite)的模样,由装扮成丘比特的男孩为她扇扇,乘着香气四溢的紫金色彩船抵达:

船夫以银桨抚触水面,配合着长笛、风笛、琵琶的音乐……彩船上没有船夫,而是由她侍女中最美的,打扮成海的女神和美丽、魅力、欢欣三女神,有的司舵,有的掌帆。无数的香炉不断散发出难以言喻的浓郁香气,由船上漂浮到河岸边。

阿芙洛狄忒有时候和埃及的守护女神伊希斯(Isis)混为一谈,她对塔尔苏斯城是个重要的女神。塔尔苏斯的宗教史中,也谈到她和一位东方神祇的结合。想象那派狂热的景象:塔尔苏斯的人民见到他们的女神驾着馨香的云朵翩然降临,他们聚集在港口欢迎她、崇拜她。这种登场方式不坏。安东尼见到这种华丽的排场,一定震撼不已,同时也认定,他俩的结合乃是天意。

我们并不是以埃及人的眼光来看克丽奥佩特拉,并没有把她当成有威权的君主,广受人民的尊崇与膜拜;而是接纳罗马人的宣传,把她当作卑鄙的狐狸精,专门毁灭伟大的男性。这没什么好奇怪。罗马是她的敌人,在征战中,诋毁她对罗马最有利。如果不把她描述为美丽、淫荡、情欲旺盛的妖精,又怎么解释罗马的将军相继坠入彀中?

她是否卑鄙?显然她曾设计杀害手足,以便当上女王。她是否有很多情人?据说某些男人和她共度春宵,必须支付昂贵的代价,云雨之后,她甚至会杀死对方。她既然是女神,任何情人在她的怀抱也成了半神。也许她觉得除去某些危险或有魅力的男子并无不当,他们反正注定永生。身为广大而又纷乱王国的领袖,她大概没有多少调情的时间,但我并不相信某些学者说她多年禁欲的说法。克丽奥佩特拉应该是艳丽而大胆、既世俗又崇高的。

如果说她...

矿物式的爱

我直觉以为克丽奥佩特拉和安东尼共享了丰富的爱与敬重,以及神圣的使命感。她魅力无穷吗?她聪颖、灵巧,相当了解男性心理。她有着深如礁湖一般的官感,如石英一般使人魅惑。石英(quartz),中古的高地德语是quarz,西斯拉夫语是kwardy,印欧语系是twer-Twery-en,“掌握、绑缚、迷醉的女性,即希腊文的seiren,女妖”。石英是女妖,把你永远置于她的掌握中,坚硬而纯净,千面的女郎。她可能是蛋白石,可能是打火石;她可能包容火,也可能引火。石英和意志或欲望无关。这是一种矿物式的爱,蚀骨使人销魂。

每一种文化都依当时的社会趋势和道德标准重塑克丽奥佩特拉,我们所谈的乃是其辉煌的敌人罗马所留下的版本。屋大维因击溃她而自豪,他在公元前27年,把埃及纳入罗马的版图,并自称“奥古斯都·恺撒”(Augustus Caesar),他以自己的名字为八月(August)命名,因为在那个时候,他征服了最难缠的敌人,克丽奥佩特拉——历史的情妇,蛇般的艳后。有人说,要爱你的敌人,但讽刺的是,正是她的陨落使得他的心灵和未来无比光明。

历史是众人皆同意的虚构故事。即使在克丽奥佩特拉统治的时代,学者也从未见过她卸下妆容和王冠珠宝,更不用说听闻影响她生活的关键事件了。他们也许误解了她的某些行为,或者对她持有偏见。接近她的人——家人、爱人、女祭司,可能未必完全是她的心腹;就算是,也未必有记载事物的兴趣;就算他们记载下来,也未必能保存流传。流传至今的文献,可能夸大其词,或隐藏政治动机。我们顶多只能臆测。

最能显露一个民族内在生活的,莫过于艺术。艺术在古埃及相当兴盛,外来访客经常谈论音乐、舞蹈、故事、歌曲的丰富多样,他们为雕像的规模与精致目眩神迷,对绘画的壮观、舞者的多变、语言大师的灵巧赞叹不已。19世纪欧洲的作曲家创造“交响诗”,想要在音乐中捕捉如草原、云雀或牧羊神午后的大自然奇景;在古埃及,舞者化为风的灵动、天空的开阔、太阳的炙热。抒情诗(伴着七弦琴的歌曲)大兴,作家则编织出想象的故事、道德寓言,甚至水手的冒险,这也可能是荷马史诗《奥德赛》的灵感泉源。乐团经常在宴会、宗教仪式和一般宴会上,使用竖琴、七弦琴、小鼓、叉铃、鼓、琵琶、铙钹和长笛。希腊君主在孟菲斯参加皇家宴会时,请一队乐师表演以娱嘉宾,接下来:

两名舞者,一男一女,走入群众,击出韵律,然后两个人独舞一曲单人面纱舞,再一起共舞,会合又分离,再以和谐的连续动作相聚。年轻男子的脸孔与动作,表达了他对女孩的思慕,女孩则一再企图逃离他,拒绝他恋慕的追求。整个表演既协调又活泼优雅,使人愉悦。

埃及人借着艺术歌颂神明和法老,他们也赞美尼罗河,歌颂庭院花园之美景,记录城市和乡村人民的生活。他们赞颂无所不在的美,在人群之间,在大自然之内。但埃及艺术还有另一层面,使它在本质上,有时成为生死攸关的大事。

埃及人相信想象能够成真。如果我们雕刻驴子的肖像,放在坟墓之中,它就能够获得生命,在阴间服侍死者。艺术有无比的力量,可以改变物质、扭曲时间、逃避死亡。艺术有神奇的使命。埃及的艺术其实是一种物神崇拜,美丽的艺术乃是实用的艺术,但所谓实用,是指陶土变成血肉、油彩成为成束的麦草,宝石的眼睛唤起神明的保护。

在绘画中,男性多半裸胸,高大英挺,肩膀宽阔,曲线逐渐缩小至窄腰——是猎户星座的猎人形貌。女性则高挑丰胸,穿着华丽,涂着流行的眼妆,长长的黑发细心地编结起来,以软膏涂香。埃及妇女并不参与政治(除了偶尔有女法老外),但可以自由旅行,享受和男性一般的娱乐活动,远比其他地区的女性受到更多敬重。

爱的象形文字(名词或动词)由锄头、嘴和一只手在嘴里的男人组成。埃及人谈到爱的时候,显然并不会深究此字的字源,就像我们说到英文的“肌肉”(muscle),也不会想到皮肤下奔跑的“老鼠”(muscle来自拉丁文musculus,“小老鼠”之意)。这个符号字面的意思是“想要、选择,或欲望”,但也可能包含时间的持续,长时间的欲望,就是爱。埃及古文物学者并没有以象征意义看待嘴和锄,而把它们视作发音,就像我们看“love”的“1”和“v”一样,我总是把这些字母想作如风吹过沙的声音,你得把嘴缩拢,形成等待接吻的姿态,才能发出它们的声音。但我们并不知道古埃及文字的发音,就像我们对那时的希腊文发音一无所知一样。手在嘴里的男子经常出现在与吃、喝、说、思考——任何与嘴和心的功能有关的文字字尾(当时人们以为感情存在脑子里)。

埃及人的“爱”字意味着什么?在弗洛伊德派的学者看来,可能是性的委婉说法,长而坚硬的锄头代表阳具,嘴巴代表阴道,而手放在嘴巴里的男人代表性爱。如果以这个方式阐释,这个字就强调我们对于口部的重视。这个字也可能完全是农业含义——情人们耕耘土地,培育爱的食物,以此互相滋养。也许这符合经济原则。婚姻主要是经济制度,融合姓氏,在家族间形成联盟,合并财产。爱的象形文字中没有女性存在,除非她是以口为象征,没有成形的吻,因此也可能是由男性观点来描述爱,白天劳动,晚上则以亲吻填满。

埃及恋爱的主要背景在花园,诗文中经常提及花园的景色与气味。在古代的沙漠世界,罕有比绿洲更能打动人心。在干燥无味的人生中隐藏着秘密花园,成了对爱的隐喻。在《圣经》中的所罗门之歌(古埃及和幼发拉底河口的苏美尔亦有类似的歌曲),所罗门王(King Solomon)向所爱歌唱,称她的纯洁就像他即将进入的丰美花园。他一一提到所要采撷的水果,所要呼吸的各种香气。我们经常忘记,所罗门王的多次婚姻乃是异教繁衍种族的仪式,他有700个妻子,300个妾。如果他曾以同样的热忱和诗篇来追求其中一些女子,我们只能悲叹他的作品有多大的数量已经散佚。

而克丽奥佩特拉的情诗何在?以她的年轻和性情,以及她和安东尼长期的分别,她必定曾把心事托付文字。

情诗

比其他所有女性都可爱、光辉、完美,新年降临天际的一颗明星,丰年,色彩明艳,眼波流转诱惑。她的唇使人着迷,她的颈项长短适中,她的胸脯使人惊叹;她的发是闪亮的琉璃,她的手臂比黄金更灿烂,她的手指宛若花瓣,如莲花一般。她的侧影宛若雕像天成,她的腿远超过其他美人。她的步伐尊贵,若她拥抱我,我心成奴隶。

另一首诗《情人在田野中会你的欢乐之歌》中,我们看到一名妇女正在猎获鸟禽:

我爱——我心所属——你的爱授权予我,请聆听我:我往田野中鸟雀聚处。我一手拿着陷阱,一手拿网与矛。我见到许多鸟来自庞特之地覆满了甜香,降落在埃及的土地上。第一只由我手中取饵。他色泽美丽,爪中握着馨香,但,为着你的缘故,我爱,我将放他自由,因为我愿你,在远方,倾听鸟的歌声充满没药的芳香。(没药:一种有香气、苦味的树脂)心中填满爱时来到原野是多么使人欣悦!鹅声大作,鹅取走食饵而陷入陷阱。你的爱使我分心,不能持续。我要收网,但我该怎么告诉母亲每一天都空手而回?我要说我无能设网,因为你的情网网住了我。

虽然这些诗是3000多年前写的,但其主题、忧愁与欢乐,都和当今的情诗相同,说明埃及的恋人苦恼什么(至今也依然困扰着我们)。几个主题是:

一、爱点石成金的本事,即爱的转变力量。听起来虽然很悲哀,但人类对于现状似乎永远也不满足,即使是人类当中最美丽的那一位,依然总觉得自己是丑小鸭,渴望变成天鹅。进化的恶作剧是,我们的脑子进化到了能够想象我们永远达不到的完美状态。柏拉图写道,地球万事万物,在天堂中都有理想的版本。许多人照字面解释他的意思,但在我看来,柏拉图的理想形体,其重要并不在于它们是否真实存在,而在于我们对无瑕疵的追求。没有人能达到完美,我们甚至也不要求别人完美,但我们对自己的要求较高。埃及的恋人感受到自己因爱的力量而转变,他们的信仰建立在潜意识对魔法的信念上。置身险恶恍惚的世界里,唯有信仰能够解释,唯有魔法能够控制。

爱的转变力量有另一个特色,那就是追求进步。为什么我们孜孜于改进身旁的事物?我们的草坪、我们的铝制墙板、我们的机会、我们自己?不论才干、外表或财富,我们都觉得自己不足,需要更多的天才或才能或精力或沉着。或许这是因为我们的人生经验大半来自思想、内心独白和梦想。语言协助我们界定情感,但许多情绪和心情却难以言传。偏偏记忆又让我们想起各式各样的缺点瑕疵,这些缺失或许是在我们年轻一些、走投无路时、在恐惧或较缺乏智慧之时发生的,然而我们却不计较这些,只觉得自己是骗子。我们悄悄隐匿起自己的短处,认定世上没有别人像我们这样神经过敏,没有人像我们这样有特别的缺失。深深吸引我们的绝美对象不可能如我们这样脆弱,他是美德的延伸,我们爱他,颂扬他,强调他的一切优点,我们重新为他定义。我们经由爱,学习感受自己的可爱。

二、引用大自然中的形象将所爱理想化。为什么把人喻为星星、宝石、花朵或香气,会使人愉悦?为什么不把他比喻为摩天大楼、波斯地毯、金银细工饰品、加顶篷的桥梁,或是冒着热气的碎石路?有时候人们会这样比喻,尤其是现代诗中,但情侣依然狂热地把对方的身体、器官比喻为太阳、月亮、植物和小丘,情人把他对肉体的崇拜理性化,自语道:“她棕色的眼睛如同黄昏一般纯粹,她的嘴如清晨般露湿。”或是如同埃及求偶诗所写的:“她的黑发如琉璃般闪烁,她的双臂如同偶像的纯金。”爱情的宣言是绝对的,而我们唯一知道的绝对事实,乃是大自然的天工,或是众神的杰作。

三、爱是奴役。有时候,我把人生想成一场保持自我自由,或是窃取他人自由的搏斗。你我如此相似,有时你以为一个人的声音就能代表全体,但不论国家或家庭——只要一个独裁者出现,反抗就会随之而起。自由是值得抛头颅、洒热血的理想。我们的一生常会觉得被家庭、社会、年龄、性别和工作所俘虏,更受到许多无形的束缚:传统、宗教,以及我们对自己和别人对我们的期望。一想到被疾病或伤害所奴役,就让人不得不战栗。机器人是不符合人性的,而我们也珍视自己人性面的好奇标记。接受命令,乃是成为图腾柱上低下的角色,而顶天立地的猿人却永远向上攀登。

然而一旦坠入情网,我们却情愿成为囚徒。如果你以暴君来取代爱侣的位置,但却保有相同程度的固执、屈从、牺牲、善变,以及自由的丧失,结果会是什么?极权国家。在心灵的小小热带王国,小小的暴君可以为了轻微的疏失,而在黄昏之前把人拖走。爱使得狂热有了借口,不只奴役人们,还发号施令。情人常借诗句传颂:“爱命我前行,我得遵从。”人常把爱形容为一种占有记忆的状态,爱的精灵通过语言,怂恿他们以无拘无束的方式行动。我们只让统治者和神明拥有我们的身心,使我们如同腹语术士的玩偶,指使我们行动,决定我们的命运。我们建造爱的神龛和庙宇,以祈求者的身份进入,把爱当作一种宗教仪式,有个人的救主、沙弥和仪式。如果我们不把爱当作暴君之作或是大自然的力量,又怎能解释爱的鲁莽狂放,如旋风一般笼罩我们?

四、爱使人丧失能力。爱是使人坚强又使人无能的矛盾情感,恋人彼此发呆、互相叹息,幻想着对方;他们不能专心工作,也无心追求平日的目标。恋人成为符咒,席卷对方一切的思绪,其他事令人心烦。恋人处于清醒的昏迷状态,我们常用喝醉酒或着魔来形容这样的爱侣,这种情况相当常见,不足为奇。我们时时见到恋爱中人的疯狂兴奋,丧失了清明思考的能力,腹痛,睡不好,做白日梦。这样的状态有疾病的所有征象,而一如埃及爱情诗提醒我们的,人们经常把爱形容成疾病。

五、爱是向父母隐瞒的秘密。没人愿意向父母承认自己恋爱。为什么要这么偷偷摸摸呢?为人父母者,也曾打情骂俏、坠入情网,感受性的吸引力。然而情侣却因自己毫无道理的固执觉得难为情,他们想隐藏自己的感受,担心亲人知晓,其中有邪恶或羞愧的感觉。我觉得这是一种背叛的感受,仿佛他们要叛离家庭,对父母的爱将由对伴侣和子女的爱取代,他们会偷偷溜到另一个部族去,向外人宣誓效忠。

六、感官重现。象形文字的诗人写道:“她的手指使我见到花瓣。”爱产生“联觉感”,所有寻常的感官界限全都模糊,让人重新体验世界,仿佛承受了感官的瀑布。我们常说爱使人“再年轻一次”,或是“使我们重回童年”,你也可以由相反的观点来看,如果我们观察嬉耍的小动物,也会看到它们不自觉地展现所有追求的行为。爱让我们恢复到无忧无虑的时光,回到一切仰赖父母的年岁——食物、温暖、照料、情感和温柔。

姊妹新娘

古埃及使人最惊骇的习俗,乃是乱伦。诗中的情侣经常柔情蜜意地称呼对方为兄弟姊妹,然而在我们,在全世界无论什么时代的人看来,乱伦是禁忌,是无从想象的恐怖行为,不合自然而且该受诅咒。亲子相好是最可憎的,因为建立在剥削、权力和权势之上,长辈压榨天真无知而无力自保的小辈。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Oedipus)虽然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与母亲同床共枕,依然因此注定失明、终生漂泊。他把自己身体的某部位重新嵌回降生之处,这个想法特别使人不快。十数个世纪之后,弗洛伊德因为提出做儿子的会感受到俄狄浦斯的欲望——嫉妒父亲,期待与母亲结合,而受到精神病学界的讥笑,他的同事不光不相信他的理论,简直还吓坏了。

乱伦成为禁忌的另一个原因,是会造成近亲繁殖,因此这也是其他动物的禁忌。如果个体只在一个小家族中婚配,同样的基因就会传递给所有子孙,但是环境会改变,新疾病会发展,有时会遇到饥荒,兽群有时会消失,新的掠食者会出现。在不稳定的世界,唯有聪明的才能存活,血脉融合才能进化,适应改变者才能生存。多元多样不只是人生的调味料,而且是进化必要的成分。我们需要遗传的变异,才能面对变化的环境和生命中所遭遇的一切。近亲繁殖只要20代,就会造成同质的后果。

由当今的动物世界,即可看到肆意乱伦的后果——印度豹的困境。印度豹濒临绝种的问题相当严重,因为它们在野外只有少数宝贵的几只,已经近亲繁殖了一段时间。如果用显微镜观察它们的DNA,就会看到使人困扰的结果:全都是相同的复制品,不但长相相同,复原的方式也都一样,没有新的特色或优点可以传给下一代。杀死任何一头印度豹的病毒,就可以杀死所有印度豹。在动物王国,杂种的动物身体较强壮,能够繁衍更多的后代,也能活得更长久。乱伦的禁忌必定有生物的基础,但也有许多社会学、心理分析和人类学的理论,最有力的理论乃是遗传和社会因素的结合。

可以确定的是,在遥远的过去,人类数量远比现在少。100万年前,全世界的人口总数只有50万,比奥斯陆或内罗毕等都市还少,为了繁衍种族,乱伦乃是必要的,尤其当时婴儿的死亡率相当高。但随着部族增长,基因混合的可能增高,恋爱的机会也增加。人们交换众人垂涎的女子,以形成政治上的盟友。坦纳希尔(Reay Tannahill)在《历史上的性》(Sex in History)中提示我们:“‘一见钟情’唯有在陌生人之间才可能发生。”《圣经》上经常提到(而且宽恕)乱伦的婚姻:在旧约年代,人们鼓励亲上加亲;到埃及时代,出嫁离家已经很普遍,但如果方便,兄弟姊妹间婚配也很常见。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圆房,忠实不渝,为对方生孩子。对埃及人而言,兄妹通婚乃是保住家产的实际方法,因为女孩子也可以继承财产,这种风俗是基于经济原则,而非性关系。纵然如此,我们也只听说兄弟姊妹之间通婚,而非亲子之间通婚。家族就像城邦,人人都要依据相互之间的关系扮演重要角色,如果父女通婚,就会有如下的角色转变:

两人生的儿子成为母亲的同父异母兄弟,是他祖母的继子,是他母亲兄弟的同父异母兄弟,也是爸爸的儿子兼孙子!注意此处身份和权能的问题:他该做母亲的儿子还是兄弟?他该以叔叔还是兄弟的方式对待叔叔?……如果兄弟姊妹结婚又离婚,能否恢复原先的关系?

这种情况不但使家庭无法保持原来的完整,日常生活也会乱成一团。不论如何,婚姻能够巩固关系,同时建立个人在社会中的角色,乱伦让爱受到束缚,却能控制家庭。

幽长的渴欲

乍看之下,古埃及人似乎和我们截然不同,自有其风俗习惯,在某些方面的确也如此,但谈到爱时却不然。我们对爱的态度一如金字塔般古老,埃及人对爱也是多愁善感而浪漫的,他们的“爱”字义即“幽长的渴欲”,他们的情诗虽然有时候天真戆直,但却毫无罪恶感、屈辱感,或是今天常见的爱恨交织的感受。埃及的诗文并没有谈到同性恋本身,但《死者的埃及篇章》(The Egyptian Book of the Dead)却有一段,死者发誓他并没有和男孩发生性行为,同性恋在当时必定很普遍,男孩的引诱必是常见的诱惑,否则就不会遭禁。我们也在埃及诗文中发现恋物癖、受虐狂和其他奇特的性行为,当时的人对避孕也相当关切,女性用大象和鳄鱼粪制的子宫套。人们有时候把爱当成甜蜜的陷阱,有时候则视为期盼的疾病,不过并没有神明指引爱侣的路径、扰乱他们的努力、引诱他们的信心。他们虽然遭到爱的力量席卷扫荡,却并不责怪他人。诗歌中记述了民族的悸动,借着埃及诗人,我们得知爱在古代也兴盛繁茂,一种熟悉而现代的爱,和婚姻的现实毫不相关。他们也如当今的恋人一般,感受同样甜美的灾难。

希腊:以民为主的世界

一提到20世纪60年代,就让我想起当时热血沸腾、想要改造社会的感受。那是集体恋爱、迷幻药和越战的时代,我们处在日复一日的骚乱状态中。愤世嫉俗和理想主义携手并存,传统的真理不再合宜,我们自觉有特权、也有义务要重新加以塑造。我们所搭乘的云霄飞车急遽转弯,脱离了轨道,奇异的装扮成为乐趣,摇滚乐以高分贝的标语教我们心荡神驰。“战争”弥漫在所有的事物和人之间,我们为追求平等而战,我们抗议,我们被捕,我们入伍,我们被征募,我们逃跑,我们静坐抗议,我们自由恋爱,我们尝遍麻醉药物,了解知觉的极限。我们和每一个时代一样,承受道德的困境。在校园中,我们在上课前后,甚至在课堂中讨论政治,我们改写了课程。

我们的政体称为民主,因为力量操之于民,而非少数人手中。在解决私人争端之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选择公职候选人时,重要的并不是身为特定阶级的一员,而是此人所拥有的能力。只要有能力贡献城邦,绝不会因贫穷而遭埋没……这是我们的特质:如果有人对政治没兴趣,我们不说他自扫门前雪,而说他根本不属于这里。

中年丈夫、少年妻

在人人都可参与的理想之下,政治对雅典人而言,必然如补药一般;然而,却是男性专用的补品,女性不允许成为公民。政治对女性来说,太过刺激,人人都知道女性天生就缺乏理性、神经兮兮、好吃、时常酒醉、满脑子性爱;女性不够理智,也没有坚强的意志,足以承担自我管理的重责大任,甚至无能参与精彩的谈话。妻子不能与丈夫共餐,如果丈夫带男性访客回家,所有女眷都该退到女人的角落。如果女人参与男性的聚会——纵使只是参与谈话,都必定会被当作妓女。并不是男性不疼爱女眷,希腊文学中经常温柔提及妇女,希腊古瓮上也时时亲切描绘天伦之乐的景象,法庭中的演说惯用多愁善感的诉求,提到诉讼当事人的母亲、姊妹、妻子或女儿,要不是男性认为这一招有效,绝不会使出这样的法宝。一个家族必须严格监督妻子,才不会让血统混杂,而妻子地位就和其他种种财富一样,居于家庭中阴暗的储藏室。血统纯正的雅典女孩得早早结婚,必须是从来没和男人交往过的处女。男人则晚婚(通常30来岁),并不需要保持贞节。这意味着男女两性都没有机会异性恋爱,通常的情况是:教养良好、受过教育、有性经验、在政治方面很活跃的中年丈夫,回到家里备受呵护的、不识字的16岁妻子身边。青春期的少女不可能出现在街上供男人遐想,不过,生得漂亮的青少年却成为青春性爱的诱惑者。朋友们经常在体育馆见面,好欣赏年轻的雅典男孩裸体运动(包皮系在生殖器的顶端保护它)。既然雅典女人成了禁鸾,男人去找年轻的男性情人或妓女也就不足为奇,这些人既可作为友伴,也可成为性的对象,高尚的女性则被放逐在社会之外。

夫妻有时候会相恋,但爱却与婚姻无关,婚姻只是为了生儿育女。米南德(Menander,雅典剧作家)说,婚姻的套语如下:“我把这名女子(我的女儿)交给你,好耕耘出正统的子女。”女性和农业结合,成为耕种收成的田地。男人代表理智与文化;女人则是大自然野性的力量,等着男人来驯服。

驯服之地与交际花

在我客厅壁炉上挂了一幅很大的蚀刻版画,名叫《狄安娜的追逐》。这名艳丽的女神带着侍女跳跃闪避,全身摇摆,几乎赤裸地跑过森林,追逐一只雄鹿,仿佛它就是乐趣的化身。狄安娜(Diana)也就是阿耳忒弥斯(Artemis),这位“贞洁而美丽的女猎人”散发出官能之乐和精力,她因大自然野蛮和自由的极致而欢乐。身为“野兽女主人”的狄安娜是公认的野兽保护人,在它们之间活动,拥有风一般细微的筋肉,太阳一般轻灵的动力。希腊婚礼的高潮是在新娘放弃守护女神阿耳忒弥斯,宣誓向农耕和已婚妇女的女神得墨忒耳(Demeter)效忠之时。得墨忒耳(意为“大地之母”)设法做到既不耽溺官能之乐,却又多产。完美的妻子乃是驯服的野地,荒芜的土地经过清理而有了生产。男性所有的社会、智慧、文化和浪漫的需求,必须在她处寻求满足。

古希腊的妇女有两个特别的节日:雅典的主妇一年一度庆祝希腊感恩节(Thesmophoria),低阶层的妇女和所有男人都不得参与,这个节庆也必须禁欲一段时间;交际花、妓女和她们的情人则庆祝另一个反传统的节日,也就是公开放荡的阿多尼斯(Adonia)节,歌颂阿芙洛狄忒的情人阿多尼斯。这个节庆更像有血有肉的狂欢庆典,还包括在屋顶上的花盆象征地撒播谷粒。在炫目的地中海阳光下,种子很快发芽抽长,绽放色彩,但也同样迅速凋萎。在泥土草屋顶上播种虽然迅速有趣,但人们并不期待收获,也许他们印证了米姆奈尔摩斯(Mimnermus,小亚细亚的希腊诗人,创作时期约公元前630年)的诗句:

生命为何,欢乐为何,如果没有金黄的阿芙洛狄忒?

如果偷偷摸摸的情爱、甜言蜜语和床——这些事物不再打动我,不如死亡。

雅典城内活泼、有智慧、有文化、喜爱逸乐且引以为傲的女性,如果想要呼朋引伴谈论要事,她们就成为交际花。虽然她们的生活并不安定,有时候并不名誉,但至少这些女性可以享受雅典丰富的文化。她们时髦而机智,精通艺术和政治,在称谓上介于艺妓和妓女之间。男人特别喜爱他们禁止妻子拥有、却在交际花身上发掘的才能。雅典的确充满了矛盾,人们虽然倡言民主,自己却经常畜养奴隶,有时还在奴隶身上取乐。更廉价而不注重感情的则是流莺,曾有流莺的一双鞋历经千年保存下来,在它的鞋底上镶嵌着字样,随着每一步伐印刻在沙土上,这个邀请的字样是:跟我来。

男人爱男人

爱而不只是性的关系也在年纪较长的男性和青少年之间发展,这是一种浪漫和教育的组合,不但社会祝福,哲学与艺术也歌颂。历史学者查尔斯·贝伊(Charles Beye)指出:“贵族的理想是结合各种体育活动,创造美丽的身体和音乐和诗,以创造美的人格。”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的戏剧《云》(Clouds)中,有一段谈到教育男孩:

如何谦逊,坐时不要暴露鼠蹊,起身时抚平沙地,使臀部的痕迹不会被人所见,以及如何坚强。……重点在于美。……美的男孩就是好男孩。教育与男性之爱密不可分,这是雅典亲斯巴达意识形态的想法。……爱慕年长男性而获启发的年轻人会试图模仿对方,这也是教育经验的核心,而年长的男性因为渴欲年轻人之美,会尽力改善它。

不过,让男色关系成为男孩教育的一个精练阶段,这个架构却不一定总是如此纯洁。希腊文学充斥着低俗的爱情景象,折磨或背叛,醉酒或杀人的情节。在阿里斯托芬的《鸟》(The Birds)剧中,一名长者向另一名长者说:

这可是个巧妙的情况,你这混蛋!你碰见我儿子由体育馆出来,刚刚沐浴过,浑身肉感,而你竟没有亲吻他,没有向他说一个字,没有拥抱他,也没有触摸他的睾丸!而你还算是我们的朋友!

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和朋友在用餐之际讨论好色的情事,他的《飨宴》(Symposium,源自饮酒友伴的希腊字)除了思想外,也有感官的飨宴。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发现不论晚宴或是三明治午餐,都是激发灵感或是交换飞短流长的好场所。

我第一份教学工作在匹兹堡大学,这份工作让我见识了蓝领阶级学生好学的心灵。一天,一堂研究所诗歌研讨课上得比较晚,课后我们全到附近的比特酒馆,学生喜欢在这里啜饮爱尔兰威士忌和钢城淡啤酒。大家以白煮蛋配辣酱当晚餐,在方言的喧闹和工人爱听的音乐声中,即兴展开另一场飨宴。虽然没有人这么说,但沉思的年轻心灵聚在一起时,总是受同样话题的吸引。他们讨论的题目包括自然与教养、美学的理想、爱的目的——不知不觉地,他们谈起柏拉图。那天晚上,一名年轻女性问我:“你觉得哪一个比较重要?比较真或美?”“没什么差别。”我流利地回答道,并向她说明数千年前希腊的理想,后来诗人济慈(John Keats)也在《希腊古瓮颂》(Ode on a Grecian Urn)中引用。济慈说:“美即是真,真就是美,那是所有/你在世上所知,也是你所须知道的全部。”在雅典,俊美的人就会被认为道德良好。在对称、平衡、和谐的世界中,怎么可能不作如是观?至今我们潜意识里依然有如此错误的想法,认为有吸引力的人动机高尚,智慧较高,品行良好。研究一再地证实长相好的学童成绩较好;好看的罪犯判刑较轻。而在希腊,俊美的人道德也必然崇高——与生俱来的善必须以美的形式表现,因此同性恋爱事件可能包含宗教的热忱和宇宙的真理。我们可以想象这会造成全心全意的奉献,以及所谓浪漫之爱的信念。女性表达爱,就被视为淫荡而丧失理性,但若男性爱上男性,却是同时崇拜肉体与美德,全都收容在被爱者的形体之间,不及于此的都是异端。

男人必然也由夫妻间的性行为获得乐趣,否则如阿里斯托芬的剧本《吕西斯特拉忒》(Lysistrata)叙述妇女展开性行为的罢工,迫使男性停止对佩洛波尼瑟斯半岛用兵,就丧失意义。不过当时并没有夫妻能够互相满足对方需要、自给自足的观念;也没有独善其身者的想法。我们所谓的白痴,就是源自希腊人非难政治上不活跃的人。

无爱的婚姻

孩子们好像在伊斯兰教国家的闺房内一样,在女人堆里长大,很少见到父亲,被社会放逐的母亲必然是他们生活中的坚强力量,她很可能表现大量郁积的愤怒、排斥、嫉妒和挫折,这是什么爱的榜样?在小女孩看来,这可能是特别让人痛心的生活,如果她渴望追求心灵的生活或是任何一种冒险,意味着她将接纳不道德的生活,拒绝母职的神圣。在以农业为主的希腊,人们梦想收获,母亲乃是大地的女神,是荣耀和神奇的象征。怀孕的女神包容了大自然的力量,她的乳房倾泻出星星,而怀孕的妇女为家事而忙碌,也象征所有神秘的丰饶。

在这个以鲜活神话为燃料、充满动力的世界中,神祇之间相互有关系,一般人对神话也深信不疑。在众神之中,家庭乃是一切,但家庭并不只是雅典的一个家族而已;它是城市本身,所有的人都参与其事,扮演其中的角色。男人有了合法继承人之后,女人的束缚就放松一点,甚至可以离婚脱离特别恶劣的婚姻。雅典女性偶尔也有婚前或婚外情,但这总是惊世骇俗、不合道德规范之举,何况她们哪有机会遇到男人?普鲁塔克在《索伦的一生》(Life of Solon)中说,如果妇女白昼出门,必须有人保护,身上除了一条披肩和一点点心之外,什么都不能带。日落之后,她得乘坐有照明的马车。有些女性则追随当时最擅长写抒情诗的女诗人萨福(Sappho),成为同性恋;其他人也找到比较简单家常的发泄方法,如史学家坦纳希尔描述的:

自慰对希腊人而言,不但不是罪恶,而且是安全的发泄,有相当多的文章提到……

小亚细亚海岸附近的富裕商业城麦里塔斯,是制造出口希腊人称为olisbos这种商品的中心,后来几代,这种用具委婉地称为dildo(人造阴茎)……这种仿制的阳具在希腊时代是用木头或装有衬垫的皮革制作,使用前得涂抹橄榄油。在公元前3世纪留下的文学作品中,有一个短短的剧本,记述两名年轻妇女米特萝和柯芮多的对话。开头是米特萝向柯芮多借人造阴茎,但不幸的是柯芮多把它借给别人,而后者又把它转借给了另一个朋友。

我们可以假定希腊人的婚姻生活并不美满,男女双方都可能没有爱情的成分。男人可以公开发展婚外情,而女人则得寻找替代品,而且必须掩人耳目。

俄耳甫斯与欧律狄刻

关于俄耳甫斯与欧律狄刻的希腊神话,更清楚地说明男人对女人爱情的深度。俄耳甫斯是河神俄阿戈斯和缪斯女神卡利俄珀(Calliope,意为“声音美好的她”,主司史诗的缪斯)之子,她在色雷斯地方的贺布卢斯河畔生下了他。全希腊都知道色雷斯人是了不起的音乐家,俄耳甫斯更是其中天赋最高者。他边弹七弦琴边唱歌时,形成坚强的意志力,没有任何事物能够抵挡,人、动物、植物,甚至非生物都不能抗拒。他的音乐由原子和细胞渗透进各种各样的物质,任他重新改造,改变河道,移动岩石树木,驯服野兽。他的歌使阳光跃动,仿佛太阳消失一般,在山顶上笼罩一层珍珠的雾。他年轻时曾乘阿尔戈号(Argonaut)航海,制定了桨的长度,同时也拯救了同伴,不致受塞壬催魂的音乐所惑。塞壬唱起阴森怪诞、使人昏昏欲睡的歌曲,划船的水手便不由自主朝向满布岩石的岸边划去,俄耳甫斯乃奏起令人神志清醒的歌作为驱解之道,让水手清醒,划向安全的海域。

我们不知道俄耳甫斯怎么邂逅欧律狄刻,也不知道他俩追求的细节,不过他必定是用歌声打动她的。她是“水的精灵”,是住在森林和洞穴中的少女,本质狂野的自由精灵,是大地的孩子。精灵和狄安娜一同狩猎,与酒神共饮,和凡人同游,有时候也和凡人婚配,但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刻并没有机会享受婚姻生活。他们婚后不久,欧律狄刻漫步走过草地,遇到好色的亚里斯泰欧(Aristaios,阿波罗另一子),向她猛扑过去,她设法逃脱,但因受惊过度,没有看到路上有条蛇正在太阳下睡觉,一时不及而踩上蛇的尾巴,蛇转过身来,一口咬中她的足踝,使她香消玉殒。数小时后,俄耳甫斯发现她倒在田野之中,已经死亡,他深感哀痛,决心走下冥王的国度,带回他的新娘。他听说特那隆有个洞穴可以走入冥府,因此带着七弦琴朝那儿去。他明知这是可怕的旅程,但却忍受不了丧失所爱的痛苦,而他也知道他的音乐是力量极大的抚慰武器,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阻挡,他心想:

用我的歌曲我可以迷惑得墨忒耳的女儿(冥王之妻),我可以迷惑冥王,以我的旋律打动他们的心。我可以由冥府哈得斯(Hades)把她带走。

他一边步向洞穴深处,一边弹奏出最甜美、最哀伤的歌,在他心房中酝酿的歌。洞穴中的精灵怜悯他,并未伤他毫发,满眼盈泪的卡隆(Charon,在冥河上渡亡灵往冥府的神)用船带他渡过司提克斯河(River Styx),就连看守地狱之门、生有三头蛇发的猛犬塞伯洛斯(Cerberus),都安静地躺下让他通过。俄耳甫斯用哀伤的歌声,顺利进入冥王的国度,他不停地歌唱,直到大地也浸润了他的歌声,他的歌曲美妙,使死亡的魂灵也感到欢喜,为责罚所苦的人也获得一天的自由,让他们能聆听俄耳甫斯的情歌。冥府的国王与王后受他的哀歌所感动,深深着迷于他的歌曲以出乎意料的新方式说服他们,让他们抛开思想,铁石心肠化为流沙,因此冥王特别开恩,准许俄耳甫斯凡人从未有过的恩惠——可以把他的新娘带回光明的国度,但却有一个条件。

冥王警告说:“有一个条件,你不能回头。她可以追随你回到人间,但在你们两人完全步入光明之前,你就回头看她,那么她永远不再属于你。”俄耳甫斯同意了。于是冥王召唤来欧律狄刻,他引她沿着来时路往回走,边唱着希望和援救的歌曲,同时安全通过塞伯洛斯,越过司提克斯河,重新进入洞穴之中,开始上险峻的坡,攀登滑溜的岩石,担忧欧律狄刻会摔倒,想要为她找到最好走的路径。他朝向洞穴的入口爬去,正在上方,他的歌曲也越发狂野欢喜。最后他终于到达顶端,跃入灼热的日光之中,他兴高采烈地转向欧律狄刻,却战栗地发现自己转身太快;她才刚抵达洞口,正准备步出洞穴。他朝她踉跄而走,她却迅速地向后倒下,坠入黑暗,坠入死亡,边喊着“再会”,也消失在洞口。俄耳甫斯因绝望而疯狂,随她潜入地下,再一次找到卡隆,恳求他再一次摆渡他过冥河,他说自己不会再回头,会留在冥府与他的新娘同住。但卡隆不愿再摆渡他过河,而且绝不妥协。整整一周,俄耳甫斯坐在岸边饮泣,不饮不食,全身覆满泥浆黏土。最后他伤心地回到色雷斯,孤独地流浪3年,对女人断了念。后来他成为僧侣,在当地一间小寺庙中负责简单的劳役。孤独的他为动植物弹奏七弦琴,而他的歌曲也一如往常,使得森林着迷,甚至也感动了大自然,唯一的例外是酒神狄俄尼索斯(Dionysus)的信徒,这些眼睛充血、头发蓬乱的狂人没有来由地恨他,尤其是他抗拒他们的寻欢作乐,抗拒所有女性的青睐。他们是脾气暴躁、性情残暴的无赖,他的音乐对他们不啻对牛弹琴,破坏情绪,使他们毛骨悚然。因此一天早上,这一群胸膛赤裸的刺客躲藏在庙堂之外等待俄耳甫斯,当他们见到他时,变得穷凶极恶,以矛和石头攻击他,再徒手抓他,拉断他的手臂,丢入草丛之中,扯下他的腿,地面浸满了血,他们再拉断他的头颅,和七弦琴一起丢入河里,这原该是他的结局了,但当他随波逐流,向下游漂去时,他的七弦琴自动地奏起音乐,弹奏出低沉的挽歌,俄耳甫斯被切断的头颅,舌头也神奇地开始动作,唱出自己的丧歌。他漂浮出海,沉入波涛之下,悲歌飘荡在波涛上,久久不消失。

罗马:女孩的梦魇

隔邻的小女孩科妮莉亚,并不知道她和公元1世纪罗马一个政客家族的母亲科妮莉亚·葛莱克斯(Cornelia Gracchus)同名。我一边写作,一边看着她在横跨两家庭院的树干上玩耍。邻居都知道自己地产的起点和终点,这条界线两方皆同,但我们称最近的这端“开始”,一如我们称呼出生一般,称最远的那端“结束”,一如称呼死亡。我想这是由于我们认为时间与生命是持续进行的。很早以前,人类就发明时间的概念。公元前1世纪,人们对日晷着迷不已,贵族与平民都喜爱。但最早的日晷可以追溯至公元前3500年的埃及,由一根垂直的木棒构成,影子可以显现太阳越过天空的程度。公元前3世纪巴比伦的僧侣和天文学者贝洛瑟斯(Berosus)加以改进。希腊和罗马人也都有水钟,在没太阳的时候使用。生命的观念则因人而异,但人的个性和行为有很多来自遗传,必定有胆怯的基因。我朋友的儿子艾萨克天生是个情种。去年,7岁的他在他们长岛的家门口迎接我,他双臂围绕,用力攀到我身上,然后说:“你是谁?”他的情感自然流露,一如山中的溪流。

5岁的科妮莉亚擅长交际,乐于助人。我看她从小长大,而她一向也有大胆、持久的好奇心。她喜欢蛇、虫、毛虫和蛞蝓,不是像小男孩那样喜爱粗野或吓人的事物,舞动那恐怖的东西来吓唬大人或迷惑小女孩,她只是觉得大自然很有趣。她拥有洋娃娃、各种游戏和教育玩具,还有一个正在咕噜咕噜学说话的小弟弟,白天双亲外出工作时,请保姆来照顾她,但她独自一人在庭院中度过许多快乐时光,探索昆虫、山茱萸的花朵、橡实和蕈类。她喜欢把爬虫命名为“毛毛”——这是毛毛虫的昵称。我把后院的束带蛇(无毒黄纹蛇)命名为“没有尽头的世界”显然使她困惑,但她却了解我为它取名的需要,同时也感受作为朋友的她该赞美我的选择,虽然很微弱。她还不合社会要求,没有伪装情感的技巧,但她正在学习。她并不知道自己在重复亚当的工作,为走兽取名;她只是感受到强烈的召唤,让大自然成为个人的。她不知道上周在幼儿园发生的情节是她后来会发展更完整的恋爱翻版:由于她是班上最大的两个孩子之一,其他孩子都追求她,不只因为和她结为一党有地位(黑猩猩和其他灵长类也有相同的小团体嫉妒行为),而且有的男孩极度迷恋她。上周,深深为她着迷的5岁男孩内森踢了她足踝几下示爱,她大发脾气,告诉他休想再和她做朋友。内森经此打击,哭着回家,他的意中人驱逐了他。到晚上,他母亲打电话给科妮莉亚的母亲,两人一起想出和解的方法。她们暗示科妮莉亚,说她对内森太过无情,并把她带去内森家玩——只有他们俩,两个孩子都很欢喜。在这出权力、崇拜、驱逐和复合的小小戏剧中,科妮莉亚的母亲波希丝看出了恋爱的种子。一天清早我们一起晨跑时,她苦乐参半地向我叙述这次事件。

“内森这么敏感脆弱,”她说:“你可以想见将来会有个女孩使他如何心碎。”正好我们跑到山坡上,越过紫灰两色的印第安学生中心、刚割过草的棒球场和新生的砖造宿舍,我们放慢步伐,还走上陡峭的斜坡,这也使我们有更多谈话的机会。

“你觉得科妮莉亚恋爱时会是什么样子?”我问道。

波希丝望向远处微笑起来,她的双颊高高拱起,就像有时候她和孩子们玩耍的样子,兴奋地摇着头。“我不知道,”她说,眼前仿佛有许多回忆:“我等不及想知道。”

虽然波希丝被动地表达想法,一副愿意后退旁观的样子,但我们俩都知道这件事对波希丝的心灵震撼很大,波希丝得在顾问和旁观者两个角色之间取得平衡。协助孩子治疗爱情的第一次创伤必定相当困难,我心中浮现出一个景象:港务船引导船只穿越成排隐藏的礁石和阻碍船身的珊瑚,驶向远方的汪洋大海。

占有欲

波希丝期望女儿嫁给她所爱的人,但在科妮莉亚·葛莱克斯的时代,可不容许这样的想法。女孩子能够存活已属侥幸,因为遗弃新生儿,尤其是女儿,把她们丢在荒郊野外,乃是做父亲的特权。这虽然听来很残忍,但在罗马人眼里想必是正当的:孩子们由大地出生,也回归大地。父亲可以在子女出生时,决定其命运,端视新生儿是男是女。母亲在怀孕的9个月中,必须暂时搁置自然的母爱,心中不知做何感想?母亲是载运子女入港湾的海洋,但只有父亲愿意用自己的名字作为绳索绑缚,子女才能留下。“占有欲”这个词汇在最疯狂的情况下,指的是一阵阵强烈的嫉妒,恰能说明罗马人对其财产的看法。男人所拥有的任何事物都能增进其高度,使他看来更高大魁梧;他取得土地、奴隶、牲畜、财富和妻子,就在大地上投下越长的影子,仿佛能由他所得的财物延长自己的身体,因而在地球上消耗较大片的资源。也许做母亲的能够自我安慰,如卢克莱修(Lucretius,古罗马诗人)所写的:她的女婴在死亡中,能够获得“安眠和长睡”。种植农作物和畜养动物的人相当清楚大自然的循环过程,同时也明白:“所有的事物,如你一般,有生有死;由死而生。”不过妇女依然设法请人拯救被弃在荒郊野外的孩子,并偷偷抚养长大。

罗马人并不是没有柔情,由他们的文学作品中,即可发现每一个领域都有激情灌注。罗马本身——全世界第一个大规模的都市,拥有约75万人口,据说也是狂热恋爱事件之后建立的,每一个罗马人都知晓其动人的细节。诗人维吉尔(Virgil)在史诗《伊尼特》(The Aeneid)中,描述了引人入胜的情节。虽然故事的背景是在久远的过去,但维吉尔的读者却身处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这篇史诗在他们看来必然逼真写实,因此多少也反映出他们认同的男女关系。故事如下。

黛多与伊尼亚斯

特洛伊城陷落之后,英雄伊尼亚斯(Aeneas)扬帆入海寻觅新家,一阵暴风雨使他和大部分人马分散,结果在非洲海岸女王黛多(Dido)建立的城市迦太基附近着陆。伊尼亚斯与友人艾克塔斯(Achates)借魔法隐身,潜入城内,发现城里正在大兴土木,兴建剧院、海港、庙宇和工厂,忙忙碌碌,使他眼花缭乱,而当花容月貌的黛多女王带着随从出现时,他更希望能终老此地。不久伊尼亚斯的部属找路入城,求见女王,向女王说明他们的领袖伊尼亚斯在海中失踪,并求女王容许他们栖身,好让他们修理“被暴风雨粉碎”的船只。他们悲哀的故事打动了她,她全心全意地欢迎,并为伊尼亚斯没有安全抵达而遗憾。伊尼亚斯和艾克塔斯听了这话,决心现身:

语音未落,转瞬间他们所穿的云朵斗篷裂为碎片,化为清澄的气体。伊尼亚斯矗立在明亮的光晕之中,脸孔姿态神圣庄严:因为维纳斯亲自把男子气概和英勇的光吹进他的双眼……

女王自然深深着迷,而当他说:“我在此地,在你眼前,你所找寻的人……”也仿佛说出了她的命运。

其实,她并未寻找他,但他来得恰是时候。黛多是悲伤的寡妇,她的情感激烈,并经常戏剧化地表现自我。她曾誓言:

最先和我结婚的人,死时带走了我爱人的权利;让他保有它,在那里,在坟中,永远。

但永远是很长的一段时间,而伊尼亚斯似乎是“天赐”来重燃她几乎已忘怀的“昔日烈焰”。

“昔日烈焰”。我们和古人对爱和情感有多少相同的比喻。流行歌手布鲁斯·斯普林斯廷(Bruce Springsteen)在最近的一首摇滚歌曲中悲叹:“我着了火”;另一首(也是斯普林斯廷写的)歌中,点子姊妹(Pointer Sisters)唱道:“我说我不爱你/但你知我撒谎/因为我们一接吻就——”黛多也提及同一使人欢愉的烈焰。注意她说的并不是皮肤烧灼的身体痛苦,而是每一个细胞内升起原始的“火”,使它燃烧得更明亮。爱在体内点燃了百万篝火。黛多不只觉得伊尼亚斯外表吸引人,他战争和海上的故事令人神往,而且她和他也有许多相似之处,虽然两人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两人都是王族,尤其她认同他所遭受的苦难:“我也经历许多,和你一样,遭到命运粗暴的待遇;但它最后却决意要我在此安居。我识得忧伤苦痛,也学习协助不幸的人。”

她慷慨地把数百头牛、羊、猪及其他物品赠予伊尼亚斯的人马;为他举行家宴,并邀请他随他高兴留住下来。她不知不觉深深坠入情网,很快成为“为情痴迷的女人……因欲望驱使而在城里游荡,仿佛被箭射穿的母鹿”。一天,黛多带伊尼亚斯去狩猎。暴风雨来临,他俩躲入洞穴,发生肌肤之亲,并且山盟海誓。在黛多和罗马人的想法中,这就是婚姻。经过一段卿卿我我的幸福日子,善变的神指示,伊尼亚斯的命运乃是返回意大利,他所失去的家乡,建立自己的新城市,他们命他立即启程。伊尼亚斯在爱情和责任之间两头为难,他打算瞒着黛多趁天黑前偷偷溜走。虽然这种行为懦弱,但读者却原谅他,因为许多英雄面对内心挣扎,都会丧失勇气。这个计划的谣言传到黛多耳中之时,她因忧伤而错乱。这位权倾一时、无所不能的女王突然觉得自己一无所有,她未来的道路消失在尘幕之后,她方寸大乱。没有爱情,生命乃是充满恶狼的荒夜。第一任丈夫死后,她的心已冬眠,她和其他痛苦的人一样,暂停了生机。就算她麻木,至少也可免于痛苦。一如睡美人的故事,高贵的英雄来到她身旁,把她由无梦的睡眠中唤醒,她敞开心怀,冒着丧失一切的危险,当他背叛她时,她崩溃了。黛多的哀叹乃是遭弃女子永恒的哀歌,她转而惩罚自己,恳求爱人留下。她精神恍惚地哀求他,运用机敏的逻辑和她所能想到的每一个计谋。哪一种诉讼当事人比恋爱中的女人更热切?哪一种律师如她一般高明?下面就是一小段她极度痛苦的心声:

借这些泪水,借你伸给我的手——它们是我仅剩的一切,今天,我痛苦地——恳求你,借我们心灵的结合,借我们还未开始的婚姻,如果我曾协助过你,如果我身上的任何事物取悦你,为我们破碎的家哀伤,放弃你的目的,我哀求你,除非我的祈求已经太晚!因为你,利比亚的部落和游牧民族的酋长憎恨我,招来推罗(迦太基的港都)人敌视;因为你,我丧失了过去忠实的声誉——原本这能使我不朽。喔,我将死亡!我的客人,你为何弃我而去?

如果在你走之前,我能怀有你的孩子,小伊尼亚斯能在宫殿内玩耍,而让我不顾这一切,能够因他的面容想起你,哦!那么我就不会觉得如此绝望不安。

她的恳求一点也没打动他,而他要弃她而去的事实已经很明显时,她发怒诅咒他遭到灾祸,海浪汹涌,遇上不幸。于是她把两人燕好的床以及他还来不及收拾的一些物品——她赠他作为礼物的宝剑及九件衣衫,拖到中庭,并升起烽火。她爬上顶端,坠向伊尼亚斯的剑因而香消玉殒,心里明白他由船上可以看见她火葬时的柴火。在《伊尼特》后面的章节中,伊尼亚斯安全进入冥府寻访父亲,却见到黛多的魂魄在林间游荡,仿佛沼泽中的气体。他心中充满怜悯之情,恳请她宽宥,发誓他并无意弃她而去,而是奉“上天之命”。他温柔地对她说话,“想要安抚这双眼充血/胸怀激情的鬼魂”,但她对他的请求充耳不闻,最后匆匆跑开,没有原谅他,“依然恨他”。

严父慈母

罗马人严酷的生活规则不容许这样激情狂野的爱情故事,他们受法律和社会规范约束,颂扬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效率和束缚,但他们也纵情肉欲、酗酒,及其他隐秘之乐,一如许多世纪后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上流社会一样。理想父亲的形象是严厉、禁欲、拒斥诱惑的,孩子们称呼父亲“大人”,他也是身教的典范。人该如何抗拒邪恶的诱惑?答案是辛勤工作,筋疲力尽自然能够保有美德。母亲则应不时表现慈悲,人们认为女性可以情绪化,偶尔可以兴奋。

人们不只用婚姻,而且也用收养过继作为维系家族之间忠诚和财富的手段。孩子们乃是可以随时用来交换金钱或权力的动产,做父母的经常把呵护子女的工作交给保姆和仆人。男孩子由保姆养大,由教师教导,学习神话、希腊语文、修辞学,及其他高尚的科目。希腊人认为教育应该遍及全身,罗马人则不然,他们不会把一半的时间花在运动上。高尚的人应该精通神话,虽然他自己未必相信。人们重视教育,并不是因为能启发心智,而是因为教育赋予人威信。受过教育的人会受人尊重。12岁的女孩不需要受教育,因为到14岁就会被宣告为女人,不久就会出嫁,此后如果丈夫愿意,才会教育她。年轻男子可自由和同性的恋人交往,光顾娼妓,或与情妇同居;但结婚后,就该抛开所有荒唐的行径,成为端正的一家之主。罗马法制一个奇特的现象是,男孩不论年纪多大,也不论已婚未婚,都受制于全能的父亲。父亲可以严厉地责难儿子,甚至置他于死地。在社会眼里,成年的儿子毫无力量,对成年男子而言,做生意、签法律条约、就业,甚至结婚,都需要父亲的准许,必然是相当羞辱的。儿子的收入归父亲所有,父亲随时可以剥夺儿子的继承权。根据法律,结婚时,需要女方当事人的同意,但另一方面,她又不能违抗父亲的旨意。因此不难了解家庭争端经常越演越烈,使得孩子的继承权遭剥夺,或是父亲遭到谋害。

在早期罗马,奴隶不得婚配,关于他们的生活记录也很少。有社会地位的人结婚时,和政府并无牵连,虽然有许多仪式和典礼,却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牵扯,没有治安推事参与,也不签订任何文件。但继承法要求孩子必须“合法”,因此人人都必须知道夫妻确实已经结婚。情况证据就已足够证明,但若举行婚宴,或至少找几个证人更明智。为了招待宾客,会在婚礼中分发礼物,但目的也可能是让宾客和新婚家庭的情谊更巩固。新郎给新娘一枚婚戒,她戴在和现代新娘相同的手指上。詹利斯(Aulus Gellius)说明为什么选择这只手指:“埃及人解剖人体,发现一条极纤细的神经,始于无名指,导向心脏。因为这层关系,人们认为在无名指上套指环是适当的。”

新郎接下新娘的“手”,戒指也就意味着她借着手,交付给他最深层的自我。每当手指相触,他们就心灵相通。婚礼的仪式是神、人的法律结合,是精神与公民的熔铸,是整体生命的完整联合。新娘穿着白衣,腰部绑结,丈夫期待在婚礼之后私下将它解开。她的头发经过悉心整理,覆上亮橙色的纱,象征黎明。宾客向新人布撒米谷,祝愿他们子孙满堂。婚礼之后有宴会,大家举杯向新人祝贺,新娘被抱过门槛,祈求好运。如果我们觉得这样的婚礼很熟悉,那是因为许多仪式都由擅长保存传统文化的基督教会接收,除了奉献动物之外,并没有多少改变。接着是洞房花烛夜,社会史学者韦恩(Paul Veyne)描述的情况一点也不浪漫:“新婚之夜可说是合法的强暴,依惯例女方‘被丈夫侵犯’(做丈夫的因为习惯随性使唤奴婢,所以很难分别强暴和在性关系中采取主动的差别),新郎在初夜会顾及新娘的羞怯放弃辣手摧花,但为补偿他的节制,所以他会鸡奸她。”

这并不是为爱结合的婚姻。婚姻的目的是生儿育女、家族联姻、建立血缘,但其间产生新的谦恭之道,夫妻之间应相敬如宾,其间没有快乐和欢愉,性只是为了生育宝宝,额外的亲吻抚触都是浪费,而禁欲的哲学并不容许浪费的行为。妻子依然是次等公民,但她们可获得尊重。在古希腊,结婚是男人作为公民的义务,他公民的角色取代了丈夫和一家之主的角色;而在古罗马,男人有结婚的义务,同时也期待他做个端正的丈夫。真正高尚的男人应公平对待所有眷属——仆人、子女、奴隶、妻子。妻子是否被当作一生心灵盟约的平等伙伴珍爱?她和丈夫是否以配偶的身份出双入对于社交圈?夫妻燕好时,是否相互享受肉体上的乐趣?真让人怀疑。罗马人称颂家庭和乐,视为宝贵而值得期望的,但这是额外的红利。诗人奥维德(Ovid)遭放逐后,一度写出他对妻子的柔情,以及“使我俩成为伙伴的爱”。但他也知道这样情深的盟约多么罕见。奥维德经常在别处寻求并得到爱;但要在家里找到爱,在他忙着各种差使和闲暇之间,在他每天早晨醒来之际,甚至在他吃饭穿衣的时刻——那是奢侈。他和妻子是否曾在白昼燕好?果真如此,那么他们也是秘密行事,而且还因打破禁忌而有快感,因为当时罕有比白昼性行为更被视为淫荡的。情人得像梁上君子一样,借着夜色掩蔽自己,他们的肉体则由偶尔出现的月光照明。

哦,维多利亚!

为了某个原因,我们把罗马人想成性的战士,不论如何、不论何时、不论和谁,时时刻刻只想交欢;要不然,我们也把罗马人想成堕落的醉鬼,乐于耽溺长久的团体宴会。罗马人把阳具当成美或崇拜的对象,不以为耻。在他们的艺术中,生殖器物代表权力、优越、保护和性的形象。代表魔法的拉丁词“fascinum”和生殖器的神明法西纳斯(Fascinus)有关联。做父母的会在子女颈项挂上状如阳物的护身符,以避开凶神。在罗马早期的避暑地维多利亚,人们曾建庙祭祀以男性生殖器形状出现的神明土土纳斯(Mutanus Tutunus),女祭司和已婚妇女以花朵缀饰神明的塑像,新婚夫妻则在卧房中放置神明的偶像。新娘子在大喜之日必须坐在这个偶像上,奉献出童贞。

不过,罗马人虽然有狂欢的饮宴、生殖器物和生殖神明,却也受制于禁欲的禁令。通奸和乱伦是不可冒犯的禁忌,和裸体女人交欢也是。妓女可以脱得精光;但好女孩至少得保留胸罩,以示谨慎。罗马人讲究男子气概,在同性恋情中,这就意味着攻而非守。不论男女,重要的是要主动而非被动,要受人服侍而不是侍候别人。他们尤其希望自己绝不要对任何人或任何事如奴隶一般——包括爱情。根本的阶级意识不只包括个人的地位身份,也包含思想观念。热情会使人成为奴隶——不论我们多么情愿戴上它的枷锁。爱情引入背弃大众的利益,因此是社会的背叛。因为它使人依赖女人——在道德精神上是次等公民的女人,因而降低男人的精神地位,因为爱情使人在追求主宰支配的文化中失控,性质恶劣。

但爱是煽动骚乱的行为,是推翻理智的背叛,是统一政体的暴动,是秘密的叛变。作家总爱做爱情的革命书记。劳伦斯(T. E. Lawrence)在后来被改编为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的作品《智能的七根柱石》(The Seven Pillars of Wisdom)中,经由一名阿拉伯酋长宣告:“我是人民的河川。”每一个时代,诗人都成为满溢着情感的河流,连接农场工人和都市市民,滋养情侣。在古希腊,萨福以气势磅礴的成熟文笔,愉快地描写女同性恋人的种种情事,因此女同性恋“lesbian”这个词乃是由她的故乡莱斯博斯(Lesbos)得来。罗马也有许多爱情诗人,每一位的特质都有些微不同:傲慢而神经质的卡图卢斯(Catullus)、浪漫的提布卢斯(Tibullus)和普洛佩舍斯(Propertius)、擅长叙事诗的维吉尔和奥维德——爱的书记和劳工。

诱惑者手册

奥维德生在乡下地方一个骑手的家庭里,10来岁移居城市,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城市里写轻快、着重感官的诗,反映出罗马上层社会追求喧闹的情景。这是罗马人为了对抗无聊,全力以赴的战争。女性较以前有更多的自由和信心,但依然与公职生活无缘。一名学者曾经挖苦说:“她们可以做许多事——只要她们不做任何有建设性的事。”因此妇女把大部分精力放在美容秘方、装饰、晚宴和恋爱上。三度结婚的奥维德风流韵事不断,并凭经验描写爱的急流。由他的诗看来,他的心情似乎永远紊乱不宁,他渴慕、他以眉目传情、他心痛、他调情、他批评、他大笑、他嘲弄、他追求——全都以活泼、狂暴的诗句表达。他以充满个性和与今人一样内省的风格,勇敢地谈及自己的性无能、偶尔有的恋物癖,或是嫉妒。他彻底暴露自己的欲望。人们常引述他的“爱欲常谈”,但当他写《爱的艺术》(The Art of Love)这本技巧高明的“诱惑者手册”时,却成了罗马的淘气宠儿。下面就可一窥堂奥:

爱是种战争,不是懦夫所能胜任的课题。在旗帜飘扬之处,英雄总警戒着。嘘,这些军营?他们懂得长途行军,恶劣的天气,黑夜和冬天和暴风雨,忧伤和极端的疲惫。雨经常由乌云满布的天空落下,你经常躺卧在地上,包裹冰冷的外套。

……

如果你被活逮,不论隐藏得多好,虽然事态像白昼一样明白,指天誓日那是谎言。不要过于卑躬屈膝,也不要过度殷勤,否则你的罪证更加确凿。如果必要,尽可耗尽精力,在她床上证明,你可不是来自另一女孩的床铺,否则表现必定不能那么好!

奥维德在奥古斯都统治时期出版《爱的艺术》,运气实在太坏。当时这位皇帝正打算提升罗马直线下坠的生育率。罗马人不孕、流产和死亡的比例居高不下,极可能是慢性铅中毒的后果。每一天,他们由输送饮水的水管、含铅成分的香粉和其他化妆品、锅子、添加在劣酒中使味道更香甜的糖浆,不知不觉地食用了铅。另一个可能是男人呵护睾丸太过,造成了不孕。当时的人不论男女,都花许多时间在浴缸中泡浴,而我们现在知道在热水浸泡,会使睾丸的温度升高,减少精子的数量。不论造成不孕的原因是什么,奥古斯都在公元前18年决定以一套赏罚办法来改善困境。他定下严峻的婚姻法,防止私生子出生(因为私生子可能会遭堕胎或杀死),他鼓励大家庭,而且也不浪费任何能生育妇女的子宫。通奸原是极严重的私人、家庭事件,奥古斯都把它带入法庭,使之由不义行为变为妨害治安的罪行。因此他下令,任何发现妻子通奸的男人,必须和妻子离婚,否则自己就会被起诉;妻子和情人得依不同的方向放逐,两人财产的一半得充公,同时禁止两人结婚。丈夫可以嫖妓,但不得养情妇。寡妇得在两年内再婚,离婚者则须在18个月内再婚。没有子女的夫妻和不结婚的男子一样,会遭受歧视;有3名以上子女的父母亲则会获得奖励。乱交会受惩罚。奥古斯都的原意是巩固家庭制度,但却产生反效果,离婚率暴增,因为那是唯一不受责罚的调情方式。

不忠指南

以爱装点

随着罗马城日渐扩大,土地、物种和人民的想象范围也随之扩展,爱的途径也增加了,这部分是因为追求欢娱成为消磨时间的方法。希腊人借运动锻炼体魄;罗马人则改善其休闲生活,这样的生活或许喧闹或许前卫,前提是必须要丰裕充足。罗马的妇女拥有较多自由,使得她们有新的信心和自尊。希腊女性因为足不出户,几乎没有什么机会见到可能发生一段情的对象,纵使有此意愿,亦属枉然;但罗马妇女则有偷情的时间与机会,当时的道德观也相当有弹性,虽然没有正式的宽赦,却也能够体谅她们的私情。上流社会的妇女忙于修饰外表,整个早上都花在发型、化妆、选择最完美的配件衬托服装;下午时分,她们用午餐、外出购物、整理家务,接着整理妆容,准备稍晚参加晚宴。时尚成为阶级的标记,同时也是创造力的发泄方式,不过罗马妇女也汲汲于改善并强调自己肉体的吸引力。装饰可能成为广告的形式,她们要推出的新商品乃是自身的价值与魅力。

中世纪:骑士制度的诞生

中世纪时,法国充斥着矛盾的事物。瘟疫、饥荒和污秽是一般人经常的伴侣,所谓的巫婆经常被绑在木桩上烧死,各种各样的异教徒则遭酷刑流放。贵族相互争战作为棋戏,过程之中摧毁了农作,在各个城市实施恐怖统治,杀害无数无辜的家族。成群结队的歹徒肆虐地方,掳掠放火。不论对大自然或人们彼此之间,都没有人感到安全。但同时,欧洲开始萌生现代化的文明。人口逐渐增加,建立了新都市,改良的犁和其他工具也使农业兴盛,商人有货品可卖,工匠在城市中奔波,而朝圣者在道路和河流上跋涉。世界在运转,乔叟(Chaucer,英国诗人)说得好,任何人都可能在通往任何地方的十字路口,遇上任何人。

尖塔这时开始在教堂中出现并非偶然。这整个时代都由尖塔的象征所主宰,尖塔连接大地与天空,具体与抽象,连接显而易见的陋室——充满实用的功能、贫穷和劳苦——以及看不见的城市的崇高现实。尘世的汗水和腐朽可不可能永无解脱?悲惨的生活可不可能只朝下引向炼狱中的肉体竞技场?人们热切地朝天空仰望,将之描述为纯洁、清新,去除了气味,同时有鲜明的光亮。自古以来,女性也和清新纯净有不解之缘,她们得负责打扫清洁,并以其房屋的清洁程度和家人衣着的光洁程度接受评断。她们在性方面,也得要“纯洁”、“干净”,她们的贞洁和美德被人阐释延伸到家庭中。

由语源学来看,尖塔(spire)乃是花朵的尖端。这个时代的大教堂尖塔用石头铸造,并以小石块围起,允诺了春天的复苏。我经常在春天走过这样的教堂,并透过萌芽的树枝,向上仰望教堂的尖塔。中世纪的漫游者无疑也有同样的举动,也为这样的象征而安心。曾有记录说,在宗教节日,农民聚在教会的墓地,举行淫荡而如异教徒般的庆典,结果遭神父斥责。然而人们渴望超越。在他们希望的天堂里,他们放弃了日常生活的疲乏困顿,那个时代充满了伟大的灵性。

做骑士并不容易,他唯一的工作就是战斗,亦即穿着不太灵活且重达50磅的甲胄徒手战斗。矛、剑和战斧是他们喜爱的武器,而且使用在相当于今天的交通事故之中——两名骑士以全速向对方疾驰,接下来双方互撞,通常至少一名骑士会落马,要爬起身来,好像四脚朝天的乌龟要翻转回来似的。要做武士需要极大的力量和活力,而且若你不表现出所谓的英勇,就会被归为胆小鬼。受伤是家常便饭,而伤口通常也会腐烂,唯有年轻人才能长期忍受这种生活。为了防止骑士无法无天或精神错乱,因此骑士的行为法则要求他们在接触平民时,必须谦恭有礼而仁慈。后来的花花公子会把披风铺在水坑上,让女士走过而不沾污足踝,他们献殷勤的行为乃传承自骑士。骑士的承诺就是他的契约;打破承诺乃是叛逆行为。不论如何,这就是规则。不过这个理想却经常与现实有差异。军人这行原本就是大老粗,他们以暴力解决争端,有时候为领主打仗,接着却又谋害抢劫领主,或利用骑士的外衣来诱惑少女,加以玩弄或强暴。骑士蓝德瑞说,他和同伴骑马进村子,向当地的女孩子撒漫天大谎,为的是要骗她们上床,接着他们骑马离开,宛若一群穿着甲胄的舞男。

骑士不打仗的时候,就参加由贵族举办的马上竞技:这些贵族既有时间可供消磨,又渴望欣赏由人主演的斗鸡。马上竞技的时间可能长达一周,除了战斗,还穿插各种各样的活动。百余名骑士成群结队,互相竞技。就像赛马或足球赛通常伴随宴会和宣传一样,这种竞技活动也让盛馔酒席和欢乐喧嚣有了正当的借口,吸引各个阶层的人,包括赌徒、骗子、妓女、兜售纪念品的商人和狂热的追随者。如果骑士在竞技时死亡,教会即视之为自杀,意味着他们直接被打入地狱,但这并不能阻止骑士,他们想要在竞技中获得奖赏和名望,也希望借此掳获女人芳心。竞技让骑士有机会赢得甲胄马匹,同时也在安全的小环境下,演练骑士规则。在面对必须全力以赴的严酷战争之际,礼节和形式恐怕早已被他们抛诸脑后。

12世纪的前30年,法国一半的骑士都加入来自英国和西班牙的骑士队伍。由圣地归来的骑士成了战胜英雄,想想看他们心中洋溢的欢乐和被拥护的心情,更不用说神的恩典了。他们全见到朋友在剑尖底下残酷死亡,很多人可能为我们现在所谓的“创伤后压力综合征”(posttraumatic stree syndrome)所苦。活泼的年轻人精神饱满而又调皮淘气,他们习惯了血腥的场面、阴谋和新的渴望。他们带回了对东方异国风味香料的品位,亮丽的丝绸和感官的香水也诱惑着西方的脾胃。骑士们高唱征服、淫秽和勇气的歌曲。在最细腻的时候,他们称颂大自然赐予他们美丽的田野,供他们杀戮敌人。如《罗兰之歌》(Song of Roland)之类的史诗则赞颂骑士之间的兄弟情。而由于城堡和骑士与战争密不可分,由城堡的胸墙传出的,就是这些歌曲。

男人外出作战之时,掌管家产的责任就落到女人身上。虽然教会与社会都鄙视女人,认为她们是脆弱无能的生物,是一辈子长不大的孩子,她们却泰然自若地管理家产,不由得提升了形象和自尊。必要时,她们也会上法庭。虽然这并未根本改变女人在法国社会的地位,但给了她们信心,扩大了社交圈,也改善了女人法律上的地位。她们身为新的决策者,当然有更大的行动自由,更重要的是,女人有了更大的思想自由,随之而来,乃是对爱情的幻想,雇请抒情诗人,以及纵情恋爱。

要知道,基督教传统谆谆告诫:肉体的爱是危险的,是通往地狱的大门,甚至在夫妻间,都不能够得到宽宥。他可以亲吻、抚触、爱抚她——只要他并不真由其中得到快乐。性欲是正常而且可容许的;激情则否。任何对妻子怀有过多肉欲激情的人,就是犯了通奸之罪。夫妻应该像生意合伙人那般一起生活,对对方怀有感情,相处融洽,碰巧生了子女。全心全意的爱这种观念,则该留在别处。

爱的道德义务

一般人对于爱的看法,大部分来自阅读异教徒或基督徒思想家的书籍。书虽然很罕见,但学生可以在寺院或大教堂的图书馆找到一些,他们或可在其中零零星星读到希腊和罗马的作品,有些才刚刚翻译好。柏拉图很受欢迎,因为他放弃了物质世界,抛开了肉体的欢愉。对肉体抱着怀疑态度而追求精神寄托,这种想法很符合基督教教义。柏拉图和西塞罗都歌颂男人之间崇高而非肉欲的爱,这也很合独身僧侣的胃口。由维吉尔的黛多和伊尼亚斯,学生明白了爱是发狂的热情,是喜悦和硬生生危险的混合体。人可以因爱而死,因此爱必然是一种折磨,一种致命的气质,一场瘟疫。奥维德自以为是的《爱的艺术》向他们介绍了色欲坦率粗俗的欢乐,但他们也在奥维德的作品中,找到了对女人柔情的描写。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刻的神话则教导他们爱的豪情,引领人们深入冥界又再返回人间。

他们由基督教的作家学到了慈爱的上帝,虽然我们现在视这个观念为当然;但对古人而言,这是个惊人的想法。异教的神并不在人类身上浪费情感,他们只把人当作撒娇的宠物玩弄。这些神虽体型巨大、与人类互异,而且拥有神力,但他们的虐待狂、反复无常和坏脾气,却和人类没有两样。相较之下,旧约的上帝则充满了爱,他谕令子民首先要“尽心、尽性、尽力爱主你的上帝。”感受爱是人的道德义务,这也持续到新约中,我们看到“上帝是爱”、“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以及人必须爱邻如己。圣保罗以多么强烈的语调说明爱的新重要性: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赈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于我无益。……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圣经》教导说,上帝的爱是无条件的,是溺爱父亲的恩赐,不需要争取,而且也不只施在值得被爱的人身上。爱他主义成了道德上的义,虽然爱你的邻人的确有布道的热忱:不改信基督教的人,将得不到救赎,因此使邻人改信基督教,是你所能给予他的最佳礼物。

旧约中的异性之爱有时候相当世俗,非常物质且官能,如所罗门告诉他未来的新娘:

你的身量好像棕树,你的两乳如同其上的果子,累累下垂。我说我要上这棕树,抓住枝子。愿你的两乳,好像葡萄累累下垂,你鼻子的气味香如苹果,你的口如上好的酒,下咽舒畅,流入唇齿中。

但在新约,性成了非肉欲的,且充满自我否定。保罗劝告说:“男不近女倒好。”但他承认,婚姻是无法独身者最后的手段,因为郁积的欲望可能会造成乱伦或通奸:“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其义务乃是利用性作为安全阀,并生育子女。离婚是禁止的。保罗警告说:“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他把欲火攻心描述为个人的地狱,罪在其中折磨人,仿佛是拉紧的绳索。在这传统的混合之中,柏拉图召唤世人升华欲望的呼吁和基督教的想法完全吻合,有时候独身也被当作是反面的肉欲。圣奥古斯丁描述他禁欲的誓约如下:“现在我的灵魂完全脱离了奔走获得、在污泥中翻滚的啮人忧虑,摆脱了色欲的想望。”这真是自我牺牲。接着却发生了某些事,改变了西方世界中爱的道路。

美的诱饵

阿基坦公爵威廉九世(William IX, duke of Aquitaine)自军旅生涯返国后,开始创作关于爱和恋慕的歌曲,也就是我们今天视为首批抒情歌曲的作品。他的灵感理所当然可能来自摩尔(Moorish)作家,因为摩尔人歌颂爱情崇高的力量,女人则为超然的女神。阿拉伯与西班牙定期交换艺术家与大使,其文化也传布到法国南部,最有名的,就是西班牙南部安达鲁西亚的诗人伊本–哈珊(Ibn-Hazm),他在经典之作《鸽之环》(The Ring of the Dove)中写道:“灵魂的结合比肉体的结合美丽千倍。”他的态度既属柏拉图式,也符合伊斯兰教的想法,尤其当他提到必须和爱人合而为一,这是个自然的需求,如沙一般普遍,但却如镭一样有力,因为爱是灵魂的复合。在开天辟地之前,灵魂原是由同样原始的物质所创,后来在宇宙之中,却遭分割。他说:“情人的灵魂永远都在找寻对方,努力追求它、搜寻它、渴望再邂逅它,把它吸向自己,一如磁石吸铁。”

伊本–哈珊作品中的情人因爱而改变,越来越强壮勇敢,高贵而大方。他的国人也以类似的内容写爱情故事,充满了官感。他们依赖自然意象,通常有乐器伴奏。东方的感官世界在法国社会一定像香水一般受人欢迎,因为当时的上流阶层越来越富有而空闲。

威廉和伴他同去的骑士在圣战之中,发现了伊斯兰教闺房中的佳丽,美丽、遥不可及而不可知,在墙后静寂无声,她们的贞洁是难以越雷池的花园。阿拉伯的男人注视着她们羞怯的眼睛,编织丰富的幻想。这些女人隐藏了感情,像心理分析师一样没有个性,是男人幻想的空白画板。在中东,骑士以异国风情的游戏为乐,激发他们的官能,磨炼他们的智力,如棋戏,奇特武器的战争游戏,以及肉体的游戏——新的性技巧,新种类的欲望。

威廉以普罗旺斯的言语写作歌曲,因此歌曲中有直接而通俗的写实成分,吸引了宫廷里贵族的兴趣。厚脸皮、猥亵、大胆,同时又有一点流氓味道的他,根本不觉得趁丈夫不在抢夺人妻有什么不对,也不在乎在盾上画上情妇胴体的图像。如果有人对此提出异议,他就傲慢地回答说,她也经常把他带在她臀部的垫子上。他曾夸口说,自己在一周内,和两位知名爵爷的妻子上床达188次。不论我们相不相信他的虚张声势,或是性冲动,他都因为夸口而违反了宫廷之爱的规则。拨响利己的算盘固然很诱人,但宫廷之爱却有守密的规则,不只因为这提高刺激,而且也因为如果抓到妻子不忠实,会有极惨痛的后果。在她,中古时期不忠贞是相当重大的罪,到后来,则意味着被驱逐入修道院,做丈夫的甚至有权杀死她和情人。由于要冒这么大的险,难怪女人用各种各样的考验折磨男人,确定他们的诚意。

大部分的吟游诗人都是平民,相当于中古时期四处游历的民谣歌手,他们演唱其他人的歌曲,也搭配一些自己的作品。如果他们有才华又够幸运,找到富有又好客的领主,就能定期在城堡内表演,那个小世界可能在空闲之时按时变得更小。当时没有罗曼史小说,没有八卦杂志,也没有电影院可看恐怖片,聪明伶俐的歌手,满肚子连续剧式的故事和让人毛骨悚然的冒险,是很受欢迎的客人。由于吟游诗人,使得爱情故事成为韵文传说广受喜爱的题材,因此爱情故事首度进入欧洲文学。英雄的版图扩大了,而“一对”的观念——两个人却用一个单数动词,则开始在社会上兴风作浪。

爱的双人舞

中世纪最大的改变之一,乃是由单方面的爱转为双边的爱。爱能够分享,两个人能够相互感受到热情的关切,一开始是前卫而危险的想法,因为教会说,爱只能献给上帝,相互的爱这种想法简直不可能。毕竟,人必须不计报酬地爱上帝,不期待任何回报。在圣职者心中,爱并不是心的融合,不是双人舞,不是双向道,不是用来交换商品和服务,而是一种孤独的状态。

吟游诗人说爱的闪电能够在两个人之间流动,而不只是朝向上帝,并无颠覆的意图。然而,他们让爱能够在尘世中获得,能在凡人之间存在,可能会遭鼓励崇拜为神的指控。他们引介了情侣的形象,由两人组成的团体,视之为高贵且重要,他们尊重相互感受到激情的情侣。在那之前,男女之间的爱总被视为罪恶而卑俗的,甚至经常造成疯狂,总是不名誉的。把爱描写为神奇而值得追寻的理想,实在惊世骇俗。接纳性的欲望可以说是爱的自然结果,但若把爱当作更形而上,是密不可分的一体,则不符合古代的教训。毕竟在希腊悲剧之中,爱是折磨,是恐怖,会造成残酷和死亡。对神学者而言,人类的爱只是真实事物的残缺映象,真正的爱只能在精神的狂喜中获得。如果把女人认为是爱情中平等的伙伴,甚至因爱而更高贵,在当时是奇怪的想法,因为这干预了封建生活的自然顺序。封建制度中,男人侍奉其领主,女人则忠于男人。如果男人的情人值得他完全奉献,那么他封建制度中的主人又如何列入这个等式呢?

爱的法庭

随着宫廷之爱兴起,教会的势力逐渐减弱,贵族的力量也逐渐消失。爱的新观念彻底改变了人们定义自己及寻求实现的方式。也许其中变革最大的,是引进了个人选择的想法。在受阶层束缚的世界之中,人的忠诚首先应该献给上帝,其次是庄园的领主。选择自己所爱的对象——表达出自己的喜好,乃是明白的叛逆行为,是对当时伦理的反抗,因为当时完全否定个人。但这个叛变的领导人,却是来自政府的最高阶层。

爱的竞赛真正开始兴盛,是在阿基坦的埃莉诺女王(Queen Eleanor,威廉的孙女)及其女玛丽的宫廷中,吟游诗人在那儿写下了最大胆、最细腻的歌曲,经常把爱情和冒险故事结合在一起,例如居尔特人亚瑟王和圆桌武士的神话。歌曲中的淑女有如“美丽的一瞥”、“纯粹的喜乐”、“美丽的希望”这样的名字,而诗人对她们投以大量的称赞与崇拜。他们由音乐、诗和纯粹的欲望中,塑造出一种艺术形式,后来被称之为“宫廷之爱”,故意用意思含混不明的词语(courtly love的名称始自19世纪末期,法国一名研究中古时代的学者帕里斯[Gaston Paris]以amour courtois这样的词语提到12世纪的法国。courtly亦有谦恭、有礼的意思)。追求的行为在宫廷中发生,但它也是宫廷中玩的游戏。一如人们在竞技场进行运动活动一般,宫廷之爱也发生在城堡的小世界,所有的人都明白其严格的规则,经常公开排练,在众人面前上演。当时流行的一种游戏乃是“爱的法庭”,像是辩论,又像是诉讼。人人都集合在中央大厅,讨论某一爱情问题,每一名参与者都选择一种立场,并为它辩护。问题可能是“谁比较容易诱惑?性无能者之妻,抑或是嫉妒者之妻?”或是“你喜欢冬日穿着温暖的衣着,或是夏日拥有一名谦恭的情妇?”或是“如果你的心上人愿委身于你,但条件是她得和一名没有牙齿的老人共度一宵,那么你希望她在之前或之后履行这个条件?”显然没有人期待听到这些困境的答案,他们只想听机智的戏谑之词,并享受公开谈爱的乐趣。有一次,埃莉诺女王就被问道,她希望哪一种男人做情人——毫无美德的年轻男子,或是道德崇高的老年人,结果她选择了老人,因为在宫廷之爱中,美德是至高无上的,在宫廷的旋转世界中,参与者相互认识,有时候是点头之交,有时候则是闻其声名,但超越这个圈外,宫廷之爱则遵循较纯洁的道路。

城堡是文明和文化的岛屿,让漂泊的骑士有休憩的地方,能够振作他的精神,一如水手在海上待了一阵子之后,可能停泊到忙乱的港湾一般。这一定像使人目眩神驰的海市蜃楼:女领主和少女,孩子们和其他的亲戚,以及所有的仆从和侍女。骑士在遭逢这样的岛屿之后,会选择一位美丽、遥不可及而已婚的“女主人”,这是他理想的对象。他起初会藏身树丛之中,由远处崇拜他的偶像,像是窥淫狂因为看不见的亲热而兴奋。她的裙裾拂地都会使他脸红,她无意中露出手腕,使得他浑身战栗。于是他及时现身,做她谦卑的仆人,誓言献出他的心和灵魂,他的忠诚和勇气。这也是垫子首次在西方世界中出现;情人要在他意中人之前屈膝,必须有一块柔软的地方着地,而期待情人出现的淑女也总是准备好垫子,当然,她把垫子放在多远的地方则是使人着迷的卖弄风情。不论她为他安排了什么样的考验,他都发誓要通过,爱她就成了她自己设计的朝圣之旅。在封建世界中,农奴向领主鞠躬,他就是她的农奴,而她是他的领主。每一次考验,都使他和她更加亲近,其过程可能包括她屈尊降贵叫他的名字,然后他获准崇拜地坐在她身畔度过一段短时间,然后也许他们俩一起在花园中漫步。最后,她允许他亲吻她,再让他看(但不能触摸)她的裸体,最后,他也许获准与她燕好,但这部分倒不是游戏的重点,这会破坏浪漫的情调,也使得他的追求终止。勇敢的武士必须杀死最凶猛的毒龙——他的独立自主、对性的渴望和骄傲,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他力求冷静沉着,应该爱却不占有所爱。这在现实中相当重要,因为她属于丈夫,也因为冒险的整个重点是骑士借着所爱而求自己的完美。因此宫廷之爱的本质乃是拖延的兴奋,是难以忍受的渴望造成的狂热妄想。唯有保持完全迷恋的状态,充满了升华的欲望热情,才能使人不知疲惫地挖掘自己的感情,同时追寻更高的目标,冒更多的危险,也达到更崇高的目的。这种永远持续的兴奋需要官能的训练,是需要耐力和技巧的严苛肉欲,排除了只想赶快上床的人。

唯有在骑士值得淑女之爱的情况下,她才会爱骑士。女性让男性经历考验,之后才接纳他为情人,倒不是人类独创的文明想法,而是动物王国四处可见的仪式,由昆虫到造园鸟到麋鹿无不如此。另一方面,骑士则是为了淑女的天生丽质而爱她,这并不是古人所熟悉的柏拉图式的对美之爱。先崇拜所爱之美,再由它了解如何崇拜其他人之美,对宫廷爱人将是诅咒,没有人能把他由他崇拜的神圣力学拉开,这全都围绕在他所爱身畔,就像不得脱身的卫星,受重力的牵制。骑士乃是战士;淑女使他们为了她之故变得温柔高尚,以柔克刚,多么让人感动。“服侍”乃是一切。罗马人和希腊人鄙视服侍任何人——尤其是女人的人,但现在我们却发现服侍提升为一种艺术形式,骑士则渴望因爱而遭侮辱。如果由所爱的吩咐,他甚至愿意故意在马上枪术比赛中落败,不告诉任何人他是故意输掉,像傻子一样偷偷摸摸溜走:

宫廷之爱服侍的本质乃是克服男性的骄傲。在随从向所爱的人自愿服从的情况下,有意味深长的真理:由于男性根深蒂固的厌恶女性观念抑制了相互之爱的冲动,因此这种爱也起源于男性力量象征的谦卑。

吟游诗人着迷的,是爱的初步阶段,他们记录了爱摇摆不定的情绪,在恋爱开始,双方一见钟情的震颤时刻,双方互为对方的本体吸引,但又因不确定而颤抖。性行为使得这样的故事终结,而夫妻之爱也毫不吸引他们,因为那太沉闷。他们喜欢的是夜里辗转难眠、深情注视、秘密的暗号、盲目地崇拜和私情标记、浓烈的幻想、对着枕头呻吟、害怕被发现、分离的烦恼、狂猛的喜悦,以及随之而来的绝望时刻。

宫廷之爱的价值观和它所存在的世界有多大的差异!中世纪法国的生活是野蛮、暴戾、迅速、鄙俗,充满了战争的傲慢矫饰,而另一方面,情人则希望是谦卑、忠实、优雅、温和而谨慎的。他们开始谈“真爱”,并非愚蠢,而是神奇、合乎道德的。教会以铁般的意志统治,但宫廷之爱却是非关宗教的活泼事业,是近乎马克思式对教会的反抗。它不但宽宥了通奸之罪,甚至宣称通奸可以产生好结果(使男人变得更高贵、谦卑、优雅),使得通奸甚至凌驾于婚姻之上。歌颂热情和以大自然的言语为爱下定义,在当时都是冒渎的想法,但因为法国那时是艺术、知性和政治生活的中心,使得这种相互之爱的激进观念形成时尚,散布全欧洲。由法国东南部的普罗旺斯向南传播到意大利——经由但丁改编润饰,使之符合他基督教的信仰,接着又向北流传,克雷蒂安·德·特鲁瓦(Chrétien de Troyes)等人也写出了一种新的故事,谈论人们如何思想、感觉。

淑女:女性的精华形式

为什么这种形式化的爱在历史的这一刻发展?有许多说法。有人说宫廷之爱反映出当时的经济情况——骑士服侍意中人,一如封臣服侍领主,或是人服侍上帝。刘易斯(C. S. Lewis,英国小说家)说:“新的事物经常以旧事物的面貌伪装,才能顺利前进。”男性之间的封建关系也许为男女之间的浪漫之爱提供了基础,刘易斯写道:

男性的情感——虽然完全没有古代所谓“友谊”的言外之意,但其本身却像爱人一般;其浓烈、其故意排除其他的价值,以及其不确定,它们为灵魂提供了一种练习,和后来世代在“爱”之内所发现的并不完全相异。

有一件事是可以确定的:征战之时,骑士发现了更有包容性的社会感,同时也领略到对女性更尊重的文化。他们的眼界扩展,因而更能接纳自己不在之时法国发生的社会变化。在拜占庭,他们见到了崇拜玛利亚的教派,这和教会多年来认为夏娃的堕落使我们全都沉沦的教诲全然相反。也许是出于恋母情结,高贵的淑女,这种亵渎的想法和玛利亚这种神圣的观念终于合而为一,对玛利亚的崇拜或爱甚至超越了对耶稣的爱或崇拜。教堂被命名为“圣母”(如巴黎圣母院)。骑士不服侍女人,而服侍“淑女”,也就是女性的精华形式。

然而,重大的改变乃是女性成了爱的对象这种观念,这绝不是社会全体所持的态度。中世纪的哲人总是把女性描绘为不适合教育的次等人类,她们是仍待耕耘的土地,一如希腊罗马人的看法一样。阿奎那(Thomas Aquinas,中世纪意大利神学家)对这种情况的解释乃是,本质上——

女人是有瑕疵而设计拙劣的,男性精液的积极力量较可能产生男性的完美外观,女性的产生则来自积极力量的瑕疵,或是来自某些外在的变化,如哲学家所说的,潮湿的南风。另一方面,关于宇宙的本质,女性的设计并没有瑕疵,她们是包含在大自然的架构之内,为了传宗接代而生。

女性经过3000年的压抑,当然不介意地位提升到超越英勇的武士之上,她们享受自己较高的地位,而骑士则享有宫廷之爱所赐予的纯净与高尚。在和平无战事的社会,很难提升自己,骑士希望能成为精神上的贵族,这是任何阶级的人都能达到的优秀分子。

宫廷之爱的种子部分来自阿拉伯国家,这些国家的诗的风格与心境,也取悦了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然而,法国女人和伊斯兰教国家闺房中理想化而教人渴望的女人之间,却有相当重要的差别——法国女人是可以得手的,你可以在市场、城堡、马上竞赛,或是宫廷中遇见她们,使得部分的挑战和神秘感因而消失。而要把伊斯兰教的爱改变为较自由的欧洲世界,必须更换障碍。坦纳希尔说:“美德使妇女提升到纯洁的层面,使她们的爱洗除所有肉欲的污点,让它能自由飞扬至精神的领域。美德乃成为欧洲妇女的闺房。”注意,迷人的是妇女的美德,而非人格。在追求过程中,有血有肉的女人(有才干和烦恼、过敏和头脑),并不会出现。骑士所追寻的,乃是借由美德征服美德。他的淑女只是一个辅助记忆的工具,使他在战场上、力量减弱之时,能够记得美德是什么,能够用他的脉搏把它拼排出来,在他的心中,使它具体成形。她使他能够在精神上觉醒,她的报偿就是她自己提升的形象。稍后,在中世纪,骑士与淑女之间的盟约变得更抽象,虽然他们带着意中人所赠的护身符上战场,他们也同样可能为旗帜或国家而战。

虽然通奸未必是这个游戏的一部分,但在宫廷之爱之初,骑士却发现私通的宽广范围。有些人与妻子保持像廷臣一般的关系,慷慨地赞美她们,做她们完美的情郎,但这是极少数的例外。不论是基督教或异教的作家,都没有讨论过婚姻之爱,也没谈过男女之间的性爱,这种观念在当时是荒唐可笑、无法无天,也是不道德的。中世纪的婚姻和爱或相互的吸引力毫不相干,婚姻是商业合约,男人经常根据仔细规划的亲戚网路来交换女人,王室的婚姻尤其如此,可以结盟、共享财富、巩固地位和权力。女人可以拒绝与所憎恶者结婚,或是秘密由情郎安排私奔,但大部分情况下,她别无选择,只得同意。

许多男人长时间外出打仗,由女人主控了宫廷生活,因此有许多深具影响力的已婚妇女,垂涎婚外情,渴盼着情人们可以用调戏和献殷勤的方式取悦她们,这是丈夫不会做的事,他们可以任意与女人上床。丈夫浪荡并没有大碍,但若妻子也如此,则可能会发生丈夫得养育私生子的情况,因此丈夫自然对肉体之爱不以为然,吟游诗人对丈夫的评价也不高。他们的歌曲经常提到丈夫在紧要关头出现,坏了情人的好事,他们也承认一种双重标准——情人感受到的嫉妒是高尚的,丈夫感受到的则是卑劣的。

我们得记住,骑士的淑女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是他在旅途中所遭遇的一张漂亮脸庞。甚至远亲之间的通婚,教会也不容许,因此骑士得离家觅偶。但也可能有独立的骑士,既没有土地,也不服侍任何封建的领主。这种骑士以勇敢的行为为标榜,他们珍视好名声——自尊的小剧场。他们的目的乃是以风格和温柔向其他人的妻子求爱,这和没有爱情婚姻的单调沉闷恰成对照,危险乃是滋补品。

热情的奉献是可能的,因为情人是欲望的抽象目标。他们的爱遭禁止,是禁忌也是新鲜事物。情人之间的亲昵是最新的观念,一点也不符合中世纪的气氛,但却逐渐因情人要求秘密的压力显现。他们沉溺于对方的眼中,以手势交谈,交换纸条与记号,学着成为秘密社会,还附有密码、仪式和圣战,成为两人的宗教。

我们有那么多的小说、诗歌、歌剧和歌曲都以爱为主题,我们也视为当然。我们想,不描写爱,作家还描写什么呢?但这个风尚其实始于11世纪的法国,总有一天,会像时尚一样改变,由众人对其他事物的迷恋取代。但同时,我们依然实行中世纪的骑士规则和礼节——男性为女性开门,协助她们穿上外套等。我们也把爱当作高贵的热情,更领略恋爱的滋味。这可是相当大的改变。刘易斯说得好:

法国诗人在11世纪发现或发明或是首先表达了浪漫的激情,英国诗人到19世纪依然以这种激情为素材。他们造成的改变影响到我们的伦理、想象或日常生活的每一角落;他们也在我们与古典的过去或东方的现在,树立起无法跨越的鸿沟。和这个革命相比,文艺复兴仅是涟漪……

20世纪末,匪徒在社区为非作歹,各国争相竞逐权力,警笛在街上呼啸而过,我们却如梦似幻地谈论宫廷之爱。20世纪瑞士哲人德·鲁日蒙(Denis de Rougemont)对此大加挞伐,称之为瘟疫,是烦恼,是明白的错误。他鄙视情感凌驾理性的方式。通晓事理的人期待健全的判断,而浪漫爱却使人完全失控。他问道:“这种热情使人痛心,也不符常识,为什么西方人还要受其折磨呢?”他觉得这令人类情感太过浓厚而不稳定,他也不喜欢公开追寻及享受痛苦的方式,或是它破坏个人快乐婚姻的方式,婚姻当然不能和回忆中爱的甜美相比。此外,浪漫爱还会导向隐藏、危险而未明言的本能——对死亡的渴望。人秘密地感受到这个吸引力,但却不能冒险承认这个现象。这如此混乱,是要保持秩序的战后。生命中的每一秒都挣扎着要对抗最后击败个人的可能,陷入如冰河一般深沉的疲惫,使得人私下渴望灭绝。没有人这么说,但这种有组织的苦难与折磨,在见到所爱的那一刻想死或盲目——这种感受就和在死亡本身的诱惑下屈服相当接近。

也许德·鲁日蒙是对的。但另一方面,宫廷之爱的确协助提升了女性和许多骑士的地位,让个人有权对其命运作某些选择,鼓励相互的情感,怂恿情人感受相互的柔情和尊重。情人就像满心温柔的朋友,充满亲密与关心,他们要改进自己的性格和才能,才值得爱,难怪它有如此强烈的吸引力。

阿伯拉尔与爱洛伊丝

另一种艰难痛苦的中世纪之爱,则发生在教士身上,他们受到教会与心灵冲突的折磨,结果通常都很悲惨。阿伯拉尔(Abelard)与爱洛伊丝(Heloise)们热情、希望、绝望和痛苦的伟大事迹特别凄凉,感动了每一个时代的人们。神话中的情侣意外地喝下爱情灵药,因此在生理上遭到强迫,不能为他们沉重如水泥般的命运负责,他们无法阻止一切。在人类独特的才智中,最奇怪而又流传最广的,乃是人们相信事物是“天生注定”,我们是命运的囚徒。这种感受如此强烈,因而造就了许多神话、传说和宗教,迄今依然。存在主义之所以会发展出来,有部分原因也是为了要反抗这种心理上的束缚。阿伯拉尔和爱洛伊丝就以全然存在主义者的方式,自由选择了命运,也因此,他们的故事加倍凄恻;因为他们虽有最善良的意向、最亲爱的心灵,却造成了自己的毁灭。

阿伯拉尔于1079年出生于布列塔尼,是拉贝雷贵族贝仁格(Lord Berengar)的长子。他曾阅读异教与基督教作家的作品,接受一流的教育,特别喜爱奥维德,经常引述他的文章。他既聪慧,求知欲又强烈,在当时只有走上圣战一途。因此他进入当地教区学校,到20岁时,前往巴黎。他是来自全欧洲5000名说拉丁语的学生之一,学习修辞与辩论的艺术。他的声名迅速播扬,22岁时,已设立自己的学校,吸引许多自费学生。阿伯拉尔的事业一帆风顺,荣誉接踵而来,仿佛没有达不到的目标。最后,他被指派为圣母修道学院的校长(他自言:“早已注定要给我的职位。”),学生蜂拥而至听他讲课,成为全欧洲最受欢迎的课堂。他聪明颖慧、博览群书、辩才无碍,魅力十足,不免自以为是,自诩为“世上唯一够格的哲学家”。到40岁时,阿伯拉尔邂逅了邻人17岁的侄女爱洛伊丝。

据大家说,她是个长相不坏的女孩(“身材高挑,比例匀称……高而浑圆的额头,洁白的牙齿”),头脑灵活,受过良好的教育,充满活力。阿伯拉尔对她一见钟情,说服她叔叔福尔拜让他付费住进他们家,还附带免费教导爱洛伊丝的条件。由于女人不得去课堂听他上课,这算是相当慷慨的提议。爱洛伊丝深为他的相貌、名声和博学所吸引,他是极优秀的教授、超级巨星、充满魅力的健美男子。“哪一个为人妻者、哪一个年轻女孩,在你不在的时候不曾为你兴奋,在你出现时不曾为你激动?”她后来写道。在这方面,他既骄傲,又好色,躁狂地追求性伴侣。他在爱洛伊丝身上,发现了性感、年轻、唾手可得的猎物,他知道自己可以左右她的感情。他自白道:

当时我有如此的知名度,拥有年轻和躯体的美,一点也不担心我所看中的女人会拒绝我。我认为这名女孩更容易倾心于我,因为她教养良好又热爱所学,会更容易拜服我。甚至在我们分开之际,依然能以书信往来,写下难以言传的事物,因此我们愉悦的关系永远不会破裂。

他自陈福尔拜把“柔嫩的羔羊托付给饥饿的狼”。不久,热情开始燃烧,他们时常整夜亲热,书籍四散身旁。始于机会者,却终于真爱。他为她写下情歌,她则为他写情书;两人深深为对方倾倒。但他们被热情冲昏了头,粗心大意,终于有一天,她叔叔发现了两人的丑事。福尔拜眼见自己的侄女受辱,不由得勃然大怒,立即要阿伯拉尔卷铺盖走人。不久之后,爱洛伊丝发觉自己怀了孕,于是和阿伯拉尔私奔至布列塔尼阿伯拉尔姊姊那儿,生了一个儿子,取名阿斯特莱伯斯。阿伯拉尔辩称两人深深相爱,恳求她叔叔的宽宥。他甚至愿意娶爱洛伊丝,只要这段婚姻保守秘密,因为这会影响他晋升为圣职者的前途。这样的条件似乎很公平,福尔拜同意了,但爱洛伊丝却不肯,她知道结婚会让阿伯拉尔遭受什么损失——造成丑闻,足以毁掉他的事业。因此她毫无私心地敦促他保持单身。不过这对情侣最后还是把孩子留在布列塔尼,两人回到巴黎,秘密地结了婚,但在世人的眼中,他们却像是未婚的浪荡男女。于是她叔叔放出风去,表示两人有婚姻关系,但爱洛伊丝却坚决否认,接下来是严重的争吵。阿伯拉尔为了让爱洛伊丝远离暴风圈,带着她到她儿时所在的阿尔让特伊修道院,让她穿上修女服,两人冒渎圣地行鱼水之欢——在休息室,有时候甚至在教堂里。爱洛伊丝的叔叔发现她离开,不由大怒,他觉得这似乎表示阿伯拉尔要把她藏匿起来,就像一般的情妇。显然福尔拜关心自己的名誉更甚于侄女的幸福。遭诱惑的女儿(被监护人)玷污了家族的名声,成为公开的私通,如果福尔拜不采取行动,就会丢面子。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他和友人计划了可怕的复仇。阿伯拉尔描述道:

一天夜里,我在室内睡觉,一名仆人被金钱买通,送我去任他们报复,全世界得知真相都会目瞪口呆:他们切除了我身体冒犯他们的部位,然后逃走。

消息传播得很快,不久大家都知道了阿伯拉尔的遭遇,他说自己受到侮辱的折磨更甚于身体的痛楚,的确,侮辱折磨着他,当他想到《圣经》上描述宦官的话,是多么恐怖:“上帝也会恨恶,如同恶臭、不洁的怪物,不准进入教堂。”没有了睾丸,他再不是个完整的人,不再是男人,不再圣洁。羞惭之下,他隐身圣丹尼斯修道院,并命19岁的爱洛伊丝成为修女,终生独身。在她而言,他们的恋情不是全部,就是乌有,她完全陷入热情、奉献和爱之中。她曾说,她会追随他“下地狱”。而且我们也得记住,在那个时代,人们真的相信地狱的存在,认为那是折磨和诅咒的真正地点。阿伯拉尔等她先宣誓修道——他明知她会听从,然后遁入空门。有10年,他们以修士、修女的身份分隔两地,甚至也没有信件的往来。以抽象的定义来看,这是另一种阉割。最后,阿伯拉尔恢复了心灵的平静,重回讲坛,再一次,他成为知名的演讲人,宣扬大胆——有些人说是颠覆性的教义观念。当时教会不容许异端的存在,他很快就遭放逐到偏远的修道院,以免他捣蛋。他身为布列塔尼狄卢地方圣吉尔达修道院的院长,当爱洛伊丝的女修道院有关闭之虞(这时她已是院长),他有能力协助她。因此,10年的别离之后,阿伯拉尔与爱洛伊丝重逢了。彼时阿伯拉尔视她为“我在基督的姊妹,而非我的妻子”。他开始撰写自传,他的“灾难史”,以率直、偶尔自我抑制的态度说明他的生活与婚姻。有一本送到爱洛伊丝处,促使她写情书给阿伯拉尔。她充满热情、迷惑、折磨,因而在情书之始这么称呼:“给她的主人,不,她的父亲;给她的丈夫,不,她的兄弟;由他的仆人,不,他的女儿;由他的妻,不,他的姊妹;给阿伯拉尔,由爱洛伊丝。”显然他在她心中扮演这么多角色,让她难以把它们缩减为只有一个。阿伯拉尔崇敬上帝,而爱洛伊丝则崇敬阿伯拉尔:

你可知,我的爱,全世界都知道,失去你,我也失去了一切……唯独你可以使我伤悲,或带来快乐安慰……我已遵你所嘱执行你所有的命令。我不能为任何事反对你,却有勇气因你的一个字眼而毁灭自己。甚至,更奇怪的是:我的爱转变成如此的狂热,牺牲一切,不能复原。你一命令,我就改变自己,不只是我的服饰,而且是我的心灵,以证实你是我灵魂的主宰,一如你是我身体的主人。

这两个情人之间往来的情书如此热情而婉转,如此痛苦而坦白,感动了许多代的读者。在爱洛伊丝看来,爱本身就已经是慰藉,它赐予我们平静、快乐和自由;对阿伯拉尔而言,爱则是通往真理与救赎路上的危险。爱是她的人生观,但却干扰他的哲学。就算已身为女修道院院长,她还是在房内放了他的画像,经常对着它说话;唯一的另一张画像则是基督。

阿伯拉尔和爱洛伊丝两人都觉得,自我牺牲最能表达爱。在心灵的经济法则之中,花费最大者也最受珍视。但阿伯拉尔视上帝为至高无上,爱洛伊丝向他坦承爱他比爱上帝更重要,使他震惊。由她的信中可以看出爱以净化的火焰填满她,使她觉得自己因世俗的异教信仰而神圣,而受洗;她受爱人的支配而成为修女,她是爱的殉难者。爱才是她宣誓效忠的真正神职。她告诉阿伯拉尔,人们称扬她的美德和独身,但只有她知道自己的思想和双手是多么的淫荡。阿伯拉尔对她的自白感到恐惧,他发现她依然是当年那个为爱奋不顾身的少女,因此他回信责备,说明他的去势乃是“神恩”,因为这使他更接近上帝,他很乐于去除肉体的欲望,因为那不过是个骇人之物,是个负担,也会使他容易犯罪。于是她不再写信给他。

下面就是一封她真心诚意的信:

……我恳求你,看你已经使我落入多么悲惨的境地:悲哀、苦恼、毫无慰藉的可能,除非慰藉来自你。……在我房中有你的画像,只要经过,我总会驻足观看。然而当你与我同在时,我却很少瞥他。如果只是物体沉默存在的画像可以给我们如此的愉悦,那么还有什么是信函不能启示的?它们有灵魂,它们能说话,它们本身拥有表达心灵交流的所有力量;它们拥有我们热情的所有烈焰,仿佛情人本身就在我们身畔;它们有言语的温柔和优美,有时候甚至有超言语的大胆表达……但我已不再为我对你无边际的热情羞惭,因为我做的远超过这些。我恨我自己爱你;我来此以永远的禁锢毁灭我自己,让我使你安静而从容地生活……啊!想我,勿忘我;记得我的爱,我的忠实,我的坚贞;爱我如你的情妇,珍惜我如你的孩子、你的姊妹、你的妻。把我当作依然爱你,却又努力不要爱你。这是什么样的字眼,什么样的打算,我因恐怖而战栗,而我的心却反抗我所说的话。我的信纸全都要沾上泪痕了。就此搁笔,愿你,如果你能够如此的希望(愿上苍佑我能如此),永远地再会。

现代:天使与女巫

中古时代,人们更紧密地融入社会结构。为人家臣,受封采邑使人套上服从的绳索,受到更大的控制。这点对女性更为真确,她受到与男人间关系的束缚,其生存意义也基于此:她是父亲的女儿、丈夫的妻子、儿子的母亲。大部分人都生活在众人眼前,很少有人能够逾越那小小的社区,人人都互相认识,也互相飞短流长,价值观完全一致,所有的人都知道哪些是可耻的行为。有些爱冒险的人会在城市之间游历,但大多数的人终生未离开自己的土地,最多只到村落的外缘。他们从未见过来自远方的访客,离家不但没有必要,而且使人害怕。怪物才会在山坡之外的土地上徘徊。参加远征归来的武士,虽然带回富丽都市的故事和丝绸,但也带回野蛮残暴、恐怖奇异和亵渎神明的风俗习惯。

随着中古时代的没落,村落如雨后春笋一般成长,更多的大城市出现,也更难追踪每个人的行为。想要发动战争或做生意的贵族,需要商人、制造业者和银行家这些正在成长的阶级的支持。由于交际来往能够使业务交易更顺利,上层和中产阶级之间更常往来,有时也互相通婚。原本人如果落入某个阶级,就像陷入泥淖,必须停留在该地,如今聪明人却能够游走跨越。如果穿着正确,言谈合宜,就可以穿梭于各个阶级。男人得要借由决斗或夸耀来维护自己的名誉地位。荣誉至高无上,是个人地位的冠冕,需要忠实维护,人们因此会创造气氛,塑造体面的过去,外表成为一切。

虽然当时社会结构暧昧不明,但艺术家和学者再度受到古人——尤其是柏拉图的吸引,他们由其中发现清楚明白的永恒真理。他们虽然有宗教般浓烈的热情,却根植于人性中世俗的一面,因此生命的焦点由教会转为人本身,他们描述人为生命的塑造者,是善良与高贵的守护者。至今我们依然保有如此的想法,虽然未必相信世上有天使,却崇尚神圣高尚和英勇的日常行为。当时艺术作品则以对称和古典形式为主,喜爱称为“透视法”(perspective)的特殊技巧,以一个平面、二维空间的物体创造出三维空间的幻象。人们常说,透视法是文艺复兴时期发明的,并不真实。更早之时,人类已经会应用透视法——我曾在法国拉寇长达17000年历史的动物壁画上,看到古人巧妙地运用透视法。但文艺复兴时期的人对透视技法着迷不已,使这种诡谲技法更加完美。所有的艺术都是欺骗,只给心灵看一个核心,却指挥心灵据此想象整个世界。也许因为社会变化得如此迅速,当时的人希望确切地知晓个人和其他每一个人之间有什么关系。如今我们常说“透视事物”,这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最重视的观念。透视法把时间的观念带入绘画中,时间逐渐缝缀入平面,这是个遥远的地方,也是个不同的时刻。元素和主体相互搭配,其间有连带关系,可以说画的视界是悸动整体现实的视觉世界。

用生殖器思考

女人看起来很美,触摸起来却会污染你,保有她们必会致命……是必然的邪恶,是自然的诱惑……由于女性的心智和身体都比较软弱,因此她们会受巫术诱惑(比男人容易)不足为奇。……女人比男人容易受肉欲的引诱,巫术来自肉欲,女人对肉欲永不餍足。

20世纪总把男人描述为是性方面的食肉动物,天生掠食者,当荷尔蒙作祟时,就会失控,无法克制性或暴力的行为。女人抱怨“男人是野兽”:男人则承认自己“用小鸡鸡思考”。然而在历史上,用生殖器思考的却是女性,这种把女人视若蛇蝎,描述为卑贱、魔鬼一般生物的看法,并非始于文艺复兴时期。女人和夏娃一体,就是这堕落的女人,引诱男人失足,她的名字(Eve)听起来就像邪恶(evil),这种想法始终存在。克鲁尼修道院的院长奥登(Odon)神父,在公元200年写道:

如果男人有天赋,像波提尔(希腊古城)的山猫那般,有透视的力量,能够看穿皮肤以下的事物,那么光是见到女人,就足以使他们作呕:那种柔弱的优雅只不过是口臭、血液、体液和胆汁。想想看隐藏在鼻孔之内、喉咙里面、肚腹之中的是什么:到处都是污秽。……我们怎能期望臂中怀抱的是粪便袋本身?

男人既轻视又崇拜女性,他们觉得女性既神圣又低贱——是天使也是妓女——这种双重的看法在文艺复兴时期特别刺目。女性的身体被描述为无瑕的美丽殿堂,应该研究崇拜,但同时却有许多所谓的女巫当众遭到辱骂、折磨和杀害。

把女性视为天使的观念创造了辉煌的艺术作品,后来则转变为生殖崇拜。我们可以见到许多母性浓厚的图画,通常是长相甜美的圣母抱着圆滚滚、天真无邪、和善的圣婴。但这些画无疑只是理想;当时一般人对怀孕妇女和婴儿的营养状态所知无几,疾病夺去许多人的生命。然而,在日常生活却不时可见如圣母般的形象,因为几乎你所遇见的每一名妇女(除了年长或不能生育的之外),都在怀孕或哺乳。富有的女性不必自行哺乳,她们雇用奶妈,以便更快地再怀孕,她们也有尽量多生孩子的义务。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曾说:“就算她们生得很疲累,甚至因生孩子而死……这是她们存在的目的。”高生产率是未来新娘的重要特性,有时候人们甚至鼓励女性在婚前怀孕,在她和男人的资产发生关联之前,证明她可以生育。就经济观点而言,女儿是赔钱货,除非她们可以生出子嗣。因此嫁妆相当重要。有女儿的家庭得贿赂男人,让他接下养育这家女儿的担子。供需造成市场上的价格。文艺复兴时期,有许多待字闺中的女性,因此嫁妆暴涨到荒谬的高点,赠送嫁妆给没有嫁妆不能出嫁的孤女,乃是极慷慨的慈善行为。单身而尚未有所属的妇女,如果不是某人的女儿、妻子、寡妇或姊妹,她的人生就没有意义,在社会上没有地位。文学作品中,经常提到穷苦的少女夜以继日工作,好赚足嫁妆,因为没有嫁妆她们就没有结婚的希望。

在这样的环境下,女孩只不过是商品,婚姻更只是商业契约。选择丈夫时,女人没有置换余地。疼爱女儿的双亲想要选择合意的人选,但对大多数人而言,女儿虽然不如儿子有利,却是相当重要的财富,可以说是期货交易;家庭依赖她的婚姻跨越不同的社会阶层,收入和继承人的寄托全依靠她,只有不知感激或不忠实的女儿才会反抗。怀孕是妇女的生活与行业,离婚则永不可能。这些都是如山一般不可更移的真理。但女孩也知道社会虽然不宽宥不贞,却能体谅不道德的事发生。如果运气好,她生出健康的男孩,甚或两三个儿子,就可以恋爱、偷情,不让人知道就好。牧师训示,夫妻应该是最好的伙伴、真正的密友、相爱的男女,共同关怀养育子女。他们的确如此,夫妻的遗嘱和其他法律纪律都充满出自柔情的言辞,但更多时候,婚姻是情感的沙漠,合伙人得由他处获得滋养,才能跨越这个沙漠。

一见钟情:罗密欧与朱丽叶

事先安排婚姻是自古以来的传统习俗,让人惊讶的是,此时有相当多人开始反抗。莎士比亚的剧本中,充满选择婚配物件的冲突,也有许多男女抱怨,希望恋爱结婚。其中最有名的主角,罗密欧与朱丽叶,并不是莎士比亚所创造的角色。他们曾在许多文化以各种形式反复传诵。在公元2世纪,以弗所(Ephesus,古希腊小亚细亚沿岸的贸易城)的色诺芬(Xenophon)就曾经以《安西亚与艾伯罗克马》(Anthia and Abrocomas)讲述这个故事,但故事可能更早就已存在。多年来,它满足人们多少想象,男女主角名字也不断更替。1535年,达·波多(Luigi da Porto)把这个故事改为慢节奏的闹剧,编在名叫《拉吉拉塔》(La Giuletta)的小说中,女主角只有18岁。这个故事一直到16世纪下半叶还以诗和散文的形式流传。甚至知名的西班牙作家维加(Lope de Vega)也曾以此为经纬,写过一个剧本,叫作《卡帕莱特与蒙特鸠》(Capulets and Montagues)。莎士比亚在重述这个故事时,就像伯恩斯坦(Leonard Bernstein)改编《西城故事》一样,把众所周知、经久而陈旧的老故事改头换面,加上现代的衣着、场景和事件。他们知道人们会认同让人心碎的“朱丽叶与罗密欧”(这个剧本最后的两行是:没有故事能令人黯然伤神/像朱丽叶与罗密欧这样动人),把重心放在这个女孩的浪漫希望上,这样说来,罗密欧听起来仿佛不像男人,而像朱丽叶所拥有的条件或特点。

朱丽叶是个美丽、贞洁的维罗纳(Verona,意大利北部、威尼斯西面城市)女孩,她遇到了令她产生浓烈感觉的男孩。他是热情的化身,是与爱坠入情网的人。“爱情是叹息引起的烟雾。”他起先这么告诉朋友班伏里奥(Benvolio),然后又说,它并不温柔,而是“太粗、太野了。”罗密欧刚向一位名叫罗萨兰(Rosaline)的女孩求爱却遭拒,心生反弹,就像闪电等着找闪击的地方。他遇见朱丽叶,于是这个剧本的感情好戏就上场了。

爱,即分离

故事在两家贵族的敌视,以及其子女罗密欧与朱丽叶遭禁的爱情之间展开。偶然、命运和优美的剧本,使得他们俩命定将要相遇成为不幸的情人,命运悲哀而清晰。他们俩很明显都有青少年的特质,他们感受到相同的幸福,遭受同样的折磨,面对年轻恋人经常遭遇到的障碍。长久以来,恋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是,他们必须瞒住父母,这个主题曾在古埃及情诗中,表达得很美。不容于父母的陌生人,其性吸引力是古老的主题,不论他是来自敌人的阵营,或只是不同道。此外,爱即是分离的观念,是把你拉离你的家庭、过去、朋友,甚至邻人的力量,也是长久的主题。同样古老的是爱是疯狂的想法;还有拜物的欲望,想要成为情人所穿着的衣物(“啊,我愿化身为她手上的一只手套,那样便可抚摩她的香腮!”罗密欧喊道。)在古埃及情诗,诗人想要“做她的戒指,她手指上的印章”之后数世纪,产生回响。(1993年记录下来的秘密电话录音,英国查尔斯王子向情妇信誓旦旦地说,他希望成为她的卫生棉条。)

莎士比亚在叙述故事之时,做了重要的改变。朱丽叶在他的剧本中,只有13岁,其他的版本中,她年纪较大。在他的剧本中,她和罗密欧相识才4天;在其他版本,这项追求延续了数月。就算我们接受了他那个时代的看法——意大利女孩比英国女孩早熟,但他为什么让这对情人这么年轻,让他们的爱这么急切呢?莎翁在写这个剧本时约30岁,一如他美丽的十四行诗所显示的,他知道爱的领域。在一首十四行诗中,他悲叹自己把男性的恋人介绍给女情人,显然他们互相倾倒,把莎士比亚孤零零地丢在一旁,忍受双重的忧伤。我认为他想要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显示的是,爱的情绪是多么鲁莽、多么容易陷入、多么朝生暮死,尤其是年轻人,尤其是当我们把它与较年长者的爱比较。莎士比亚其他的剧本中,大部分的女主角也都很年轻。例如《暴风雨》中的米兰达(Miranda)和《第十二夜》的薇奥拉(Viola)只有约15岁,而《泰尔亲王配力克里斯》 (Pericles)中的玛利娜(Marina)才只有14岁。

在整个剧本中,我们可以见到宫廷之爱的教条,但有两个例外:爱总是引向婚姻关系,莎士比亚并不宽宥通奸。情人必须年轻,社会地位良好,穿着得体,有良好的个性。男的得要勇敢,女的则得贞洁而美丽。情人很少经介绍才相爱,通常都一见钟情,意中人美丽的脸庞代表了他们需要知道的一切。通常危险就隐伏在身边,但他们却任性地坠入情网,无法抵挡爱的魔力。情人往往迷恋对方,他们赞颂心上人如神一般的特质,也举行如宗教一般的崇拜和奉献仪式。他们交换护身符——戒指、丝巾,或是某些微不足道的小东西。中古时代的淑女会给她的骑士衣服或是首饰来保护他,作为爱的符咒。情人今天依然交换这样的信物,依然灌输它们类似的力量。在中古时代,情人是秘密的,为的是要避免女主角的丈夫发现她不忠贞;而在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时代,情人依然得保守秘密,为的是避免女孩的父亲发现他们私会。

莎士比亚的情人宣布他们的爱情之时,就有结婚的意图。一场考验使得他们必须暂时分开,在这段寂寞、混乱的日子里,他们哭泣、叹息、健忘,茶饭不思,向心腹呻吟,写出优雅动人的情书,整晚辗转反侧。剧本以婚姻及(或)死亡结束。这些是莎翁笔下恋人唯一能有的选择,因为他们只能爱一个人,没有这个人,人生就毫无价值。在莎士比亚的剧本中,所有的角色都遵行宫廷之爱,但却有重要的不同点:他们渴望的不是诱惑,而是婚姻。他们的家庭可能很疯狂,可能为此斗争,也可能把女主角送去修道院,不过在法律上,情人并不需要其父母的准许才能结婚。如果最后爱战胜一切,并不是因为诡计、敲诈,或是怀孕,而是因为父母明白这对情人爱情的真挚。

随着《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发展,剧中角色清楚地说明了爱有许多种形式。斯宾塞(T. J. B. Spencer)在企鹅版本的评论中综合爱的形式如下:

有朱丽叶的(爱)——在她坠入爱河之前之后;罗密欧的——在他自以为爱上罗萨兰和当他的热情真的被朱丽叶引燃之后;迈丘西奥(Mercutio)的——他的聪明才智使得所有以性为基础的热情都显得无稽可笑;劳伦斯教士(Friar Laurence)——对他而言,爱是与生俱来之物,如果爱得猛烈或未经宗教的洗涤,就应该受到责难;朱丽叶之父的,在他看来,爱是该由智慧的父亲为继承人,也就是他为女儿所决定的事;朱丽叶之母——对她而言,这是世俗智慧之事(她自己还不到30岁,却有一个在30年前已经放弃跳舞的丈夫);奶妈——在她眼中,爱再自然不过,有时候牵连了欢愉和怀孕,是女性生活中的嗜好。

剧中的青少年都很性急,他们自认自己的爱情问题非常严重,必须立刻结婚——虽然两人交谈不到一百个字。朱丽叶要求:“把我的罗密欧给我。”充满了鲁莽的天真和信任。但就是她也害怕他们行动的速度:“太仓促、太草率、太突然了,太像是闪电,没来得及说它闪亮,即已消逝。”

在整个剧本中,闪电和火药的意象不断地提醒我们情况如何一触即发,他们的爱如何炽热,生命本身如何燃烧,像黑夜中短暂、辉煌的火光。他们在月光如注的阳台上,充满了温柔和渴望,以自古以来最优美的文字,描述他们在月光和星星下为爱叹息,在充满光辉和阴影的世界中栩栩如生。在夜幕笼罩之下,有了如此的亲密感情,必然导向秘密婚姻。接下来是没有对方,不能存活,经过许多障碍之后,许多可悲的误会造成了这对情人的自杀。讽刺的是,他们死亡的悲剧却化解了家族的宿怨,爱被描述为使者般的力量,可以在仇敌之间来往,执行爱自己的仲裁。即使最基本的层面,这在生物方面是真实的,不论我们怎么描述它,可以说“竞争的生物为了相互的利益而同心协力”,或是“爱可以使仇敌成为枕边人”。为什么没有心上人,就不能活下去?为什么青少年竟然会放弃在往后生命中,再度爱或被爱的希望?

《罗密欧与朱丽叶》只是恋爱必须伴随婚姻这种极端的想法,在文艺复兴时期中产阶级间散布的一个例子。这个剧本受到各种阶级的欢迎,部分是因为家庭生活已经开始变化。现在战争较少,商业使得男人离家近,丈夫和妻子花更多时间相处,他们自然希望把婚姻经营成为合乎己意的盟约。中产阶级希望也能享有宫廷之爱的乐趣,却不要有罪恶的感觉。到1570年,阿斯克姆(Roger Ascham,英国学者)抱怨道:“不只是年轻绅士,甚至年轻女孩都不顾忌父母、上帝、教会,向他们在哪里结婚及在何处结婚挑战,一点不害怕,虽然表面上依然难为情。”

宫廷生活的荣华富贵,甚至连神话和传说都比不上。不分男女廷臣,都有各式各样的特别服装,适合在不同时间穿着,华丽的配件,以及不隐藏身体的衣着,但却能够包裹合适的部位,以强调性别。[1]宫廷成员也为千余名宾客展现戏剧性的盛典,历时数天。一如中古时代骑士有规范要遵守一样,文艺复兴时期,廷臣也努力追寻某些理想。淑女不但可望而不可即,而且也得机智、有礼、饱览群书、精通政治时事,简而言之,她们要的是有趣的同伴。未婚男女可以在一起度过许多时间,情人也不必经由如一般古老的追求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忠诚。由于爱就代表凝神于善和美,因此爱被宣扬为美好而高贵的事业。男人和女人受鼓励可以多多相会,更了解对方,尽兴地谈情说爱,恋慕对方的身体,但不急于燕好。在这一方面,追求依然是中世纪的——一段贞洁的时期,在满足欲望之前,充满了等待的痛苦。等待可能很无趣,因此技巧的调情就成为时髦。骑士、追求的胡言乱语和宫廷之爱的仪式礼拜,都被视为过时的,所有的法律都有违犯者,也不是所有的人都会依规则行事。男人依然崇拜淑女,他们声称自己爱她们,但却与情妇和妓女共赴巫山。对贞洁产生了永远的拔河,处女共谋不要受诱惑,而男人却共谋诱惑她们。在已婚者之间,贞操则由努力者获得。

克制的心灵

18世纪在反修饰和繁文缛节的风潮之下,新古典主义当道,宗教退让给对理智、科学和逻辑的信心。如果大自然和人性是由无私上帝所主宰、以发条为动力的宇宙有秩序运作的产物,那么有“次神”之称的人类,自然也应该展现相等的克制。人们应该隐藏个人真正的感觉,化装舞会蔚为一时风潮,掩饰的心则成为时尚,而高雅矜持的言辞,使得每一个人都合乎时尚,遥不可及。礼仪需要风雅和礼节不断拉锯,也需要言辞持续往来。情人受到这些行为态度通则的规范,礼貌的仪式包括矫饰的鞠躬、嗅闻鼻烟和女士使用扇子作为信号。华丽不实而矫饰的行为,是社会优美而复杂的步法,女人甚至可以在床上或在沐浴时接见宾客,因为宾客和她都应该隐藏起感受。

自制是当时的口头禅,有时候甚至到残酷的地步。人们觉得在公开处决之时野餐是种享受,当时也有许多处决。社会则对唐璜(Don Juan)的传说深深着迷,他是14世纪西班牙的贵族,冷漠、虐待狂、以破坏女性名誉为能事。许多人都视爱情为杀戮运动,对意志复杂的战斗感到兴奋刺激。这个游戏乃是一场诱惑,一如它假装一样的善变:首先完全征服你的对手,接着又迅速、无情地抛弃他。在这些战役中,最有才能、最狡猾的将军,不论是男是女,都把摸不到、见不着的心当作勋章一样佩戴在身上。大部分理性的绅士把女人当成大孩子,他们像切斯特菲尔德伯爵(Earl of Chesterfield,英国政治家)一样告诫儿子:

有见识的男人只戏弄女人,和她们玩耍、纵容她们、阿谀她们,就像对活泼早熟的孩子一样;但若是重要的事情,他既不请教她们,也不信赖她们,却让她们以为他做到两者。

在这样的情况下,卡萨诺瓦(Giacomo Casanova)成为活跃的人物。他玩世不恭的一生充满了诱惑、赌博和冒险。因为他是爱情的危险罪犯,以其征服闻名于世,是个极端但却熟悉的心理类型,他的名字成了一种态度,让他留名青史。这个胜利必会使他得意不已,因为他就是一个受到虐待的孩子,终其一生,都在追寻爱、认同和尊重。

“熄灯后,所有女人都一样”:卡萨诺瓦

卡萨诺瓦于1725年生于威尼斯,是两名剧场演员的儿子。当时女演员经常兼职做妓女,男演员则负责拉皮条。卡萨诺瓦的父母常把他留给外婆照顾,他们则在欧洲四处行走,为工作忙碌。他出身贫困,对母亲兼做娼妓的行径感到羞惭,但她经常弃他离去,对他伤害更深。他常为流鼻血所苦,因此他的外婆送他去帕度亚(意大利东北部的城市),希望那儿的新鲜空气能使他恢复健康。“他们甩掉了我,”50年后他在回忆录中写道,心中依然愤愤不平。他及时接受了许多形式的教育(包括在性方面由协助养育他的年长女性启蒙),最后他由帕度亚大学毕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也有了第一次真正的恋爱经验。

在那之后,世界任他尽情享乐,他经常在女人的胸部食用生蚝,获得特别的刺激。人们常说牡蛎像女性的生殖器,使他更兴奋地品尝咸滋滋的角落和隙缝。冒险使得他的欲望更强烈,他喜爱慧黠的风流韵事,因此也说服女人和他在各种不合适的地方燕好——奔驰的马车上;嫉妒的丈夫就在邻室盘旋之际;透过监狱的铁窗;在公开的四马分尸处刑之时;有时甚至还有第三者在场;有时则是三人行。他的年轻、英俊和机智深受男女两性喜爱,也有证据证实他是双性恋者,虽然他大部分的情人都是年长女性,不过他在回忆录中却保留她们的年龄,巧妙捏造更年轻的年纪。一名传记作家写道,他的天赋在于“让周遭的人都丧失他们的脑子,保持自己的机智和勃起”。可以想见,他罹患性病11次,后来常以半个柠檬当作精巧的隔板,有时候则戴上由羊肠所制的初期保险套。他有一面完全属于流氓胚子的个性:没有太高的墙壁,没有过窄的窗户,没有过近的丈夫,能够阻止他和他所垂涎的女人做爱:“因为她美,因为我爱她,也因为除非她的魅力能够淹没所有的理智,否则就毫无意义。”

每一段韵事都如同希腊史诗中的英雄寻求金羊毛的过程,因此他称自己的阳具为“骁勇的骏马”也不足为奇。他总是真正地爱他所追求的女人,他的热情也难以抗拒。“熄灯后,所有女人都一样。”他曾经为偶尔在黑暗中和好色的老太婆胡来做如上的解释。但他也发誓:“没有爱,这个伟大的事业只不过是可鄙的事罢了。”他一再地沉迷于新爱之中,一再地丧失他世俗的财产,但他私下以为,这两者其实是相同的。为了寻求尊重,他欺骗逢迎,用睡觉一路攀附到达上流社会。他英俊而健谈,想出许多机敏的诡计,在无数女性的裙下为所欲为,通常在拥挤的事件中(当时没有人穿着内衣,因此在公共场合的性行为变成特殊的款待),也参与多种事业——军官、间谍、教士、小提琴家、舞者、丝绸厂商、厨子、剧作家、皮条客,也包括神秘的巫师——占卜者与魔术师,这只是一些例子。他和皇帝、主教、街头乞儿接触;决斗;欣赏戏剧;做飞贼;在狱中待了数年,也花了不少时间和皇室成员狂饮作乐;翻译《伊里亚特》及其他古典著作;写了两打的学术专著,和卢梭、伏尔泰、富兰克林及其他思想家交游。他对自己的出身说了谎,却又担忧东窗事发,因而心怀恐惧。比起他内心所感受到的诡诈,他微小的欺骗行为又算得了什么呢?置身边缘使他机智敏捷,但也使他恶名昭彰。当他进入一个城市之时,警察全都戒备,所有良家妇女,她们的丈夫和情人,也都紧张起来。

爱的赌局

人们经常同时提到唐璜和卡萨诺瓦,他们的确有一些重要的相同点——两人自孩提之时都觉得没人理睬,遭遗弃。但后来他们发现自己的长相和性能力可以带来渴求的注意,于是凭本能借着诱惑,把每一个关系都变得情欲高涨,一如玛丽莲·梦露所为。然而,14世纪的唐璜和女人上床是为了要证明自己是雄赳赳的男人,卡萨诺瓦则是为了要证明自己依然是有人要的孩子。他渴望爱、尊敬、家庭、归属感,把自己的不安隐藏在虚张声势的勇气和纵情之中。他想隐藏自己受母亲般角色的吸引,同时又欺骗富有和贵族阶级,证明穷小子的能力。

卡萨诺瓦想要让所有的女人都爱上他,但若她们果真爱上他,他却离开她们,一如他遭母亲所弃一般。母亲是他所爱的女人,却严重地伤了他的心。终其一生,他都在其他女人身上追逐她的影子,但当他捕捉到时,却发现他手中一无所有,便开始追逐下一个影子,结果却相同。然而,却有一种女人真正地吸引他,无法抗拒,他得不到她,却也无从逃脱这种女人的掌握——虽然她耗尽他的金钱和力量,彻底粉碎他的自尊。他不能摆脱只煽起他情欲却不向他屈服的女性——总是可望而不可即,总是拒绝他。这样的女人和他恋爱时,唯一要做的就是不要管后果。不确定使得他悬在火坑之上;这和他孩提时所苦恼的漫不经心的爱和拒绝,拆除了他爆炸性的官能,使他的肉欲短路,腐蚀了他的自信,而他依然不断回头,希望获得更多的惩罚。但他把这个秘密保存得相当完好,他与人生本身结合,也很沉迷于夸张虚饰的生活,充满好色的好兴致,使得门为他而开,裙子为他掀起,胸脯为他起伏。字典上把卡萨诺瓦定义为对女性随便、淫荡、无情的男人,真是一种讽刺。真正的男人是在情感上冒险的人,在爱的赌局中大把下注,经常都会输。他的秘密武器是疤痕的语言,使得他所作所为,全都是为了要爱与被爱。这全是假象,是墙上的影子。但一路行来惊险刺激,到他生命结束之时,他沉思道:“我一点也不后悔。”

卡萨诺瓦是18世纪一种典型的情人,危险而轻率,而富兰克林则代表了当时的英勇绅士,兼容思想家和情人两种身份。他和卡萨诺瓦有点头之交,因为偶尔会在宫廷见面,和伏尔泰及其他人谈论各种想法,不过如果谈到爱,他们却是相当不同的典型。卡萨诺瓦是骚乱而败坏风俗的,富兰克林却是头脑清晰、爱戏谑而诚恳的。法国人欢迎他进入他们的心和闺房,他们奉他如偶像。

在美国还是由一群商人组成的国度时,富兰克林已经成为世界公民;在还是国王统治的时代,他就以自己是印刷业者为傲。他同样擅长说服君主、幼儿和想要动私刑的暴民,也秘密地诱导革命。在抽象理论的全盛时期,他可以把复杂的事实转变为简单的想法。富兰克林天生机智,再加上后天的职业训练,所以能把人生简单的真理转变为辛辣实际的警语,他也很擅长法国沙龙中诡谲的含沙射影和阴谋,也擅长公开夸耀和辩论政治。虽然富兰克林不上教堂,却对宇宙的法则和秩序有宏大的远景;下至光波,上至人类完美的可能。

全人: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是个顾家的男人,在两大洲都有亲密关系,也以大家长的姿态费心照顾他们——尤其是他的私生子和私生子的私生子。他结婚40年,却有15年住在国外,而没有携带家眷。如今我们把他想成是在经济和常识方面相当精明的老人,但他甚至在70岁高龄,依然以热情的情书和机智的调情手段追求法国的美人。不论外貌还是体格,他都是圆滚滚的,是全身各部分都和谐运作的全人。在别的男人还在为细枝末节的小事忧虑时,他却想象美国生活的全貌,包括医院、路面的街道、学院、保险公司、图书馆、消防车、个人的自由。

富兰克林喜欢以游戏的方式解决问题,希望使当时的科学理论合乎实际,改进一般人民的日常生活。在电不过是用来装饰店铺的把戏时,他已经用来烤火鸡了。他发明了远近两用的眼镜,供自己戴,也发明了避雷针,以及其他效能相当高的新奇事物,宾州火炉和富兰克林火炉。富兰克林观察病征相当敏锐,能诊断出铅中的征象,也针对自己的病痛——痛风,提出治疗方法,此外,他还以一般感冒的传染性为主题,写出很有深度的论文。富兰克林是相当杰出的气象学者,能够预测暴风雨,也研究日月食、龙卷风卷起之水柱、雷和北极光。他是第一个想要画出墨西哥湾暖流地图的人。在闲暇之时,他研究化石、拼字改革、沼气、天花、人类飞行的可能、太阳黑子、热气球(人家问他这有什么用,他答道:“婴儿又有什么用?”)以及人生许多其他常见的新奇事物,如果要一一列出,恐怕需要好几个段落。“想法会自行集结在一起,就像一串洋葱一样。”他这么描述他居无定所、洞悉一切的心灵,不但明察秋毫各种花的种子花费多少,他也曾把黄杨树引入美国,为他生病的兄弟发明了可以调节的导管,同时为一名忧伤的小女孩死去的松鼠写下如下的墓志铭:“在这儿,史克格/安稳地歇息/就像一只甲虫/在地毯上。”他的技巧,不论是在科学还是在感情上,都是以通则起始,接着移向实际的应用,最后到达简单的劝诫。对一名俊俏的花花公子,他写道:“杀死的鸽子要比你吃得下的多。”

富兰克林有一种坚强、道德的气质,促使他探求并思索何谓美德,同时在他自创的哲学社团中,和朋友辩论这个主题,并经常在小册子和《穷人理查德的历书》(Poor Richard’s Almanack,费城当时的人口只有两万人,《历书》一年竟售出一万本)上提到它。但虽然他明白何谓美德,却觉得自己并没有过道德生活的义务。以美国的标准来看,他在法国的生活相当奢侈浪费。而他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调情圣手。传说富兰克林是个年老的好色之徒,但若由其信件所流露出来的真情来看,实情却非如此。他一生都拥护女权,也支持各种年龄各种阶层女性的尊严、美和价值。他最有趣、最知名,也最有智慧的信件中,有一封就是描述和年长女性做爱的益处,他说除了各种好处之外,“她们还感激涕零”。他不但照顾所有的女性朋友,偶尔提供金钱、法律上的协助、住处、提携她们的子女、在她们有困难之时,提供深思熟虑的劝告,同时也相当理智的尊重她们。女性就像闪电一样,是自然的一种力量,而富兰克林乐于研究两者,他安静、详尽,而且无所畏惧地这么做。

因此到他70岁时,已经成为法国长生不老的活力象征,这并不为奇。他的像出现在各种商品上,蔚为一时风潮:折叠小刀、花瓶、整套的餐具、手帕、夜壶。精于挑逗调情,将之升华为艺术的法国女人,发现富兰克林是极讲究的玩家。女人渴望他的注意,她们不是直截了当,就是在动人的书信中,向他发誓终其一生都会爱他。他的法国情妇送手套和洋娃娃给他在美国的孙子,他的妻子则赠送家常、粗俗的礼物给他在法国的友人。至少有两次,他向法国女郎求婚遭到婉拒,但为了公平起见,我们得说明她们比他小40岁之多,而且已婚,她们在充满挚爱的信中惋惜这样的处境。当时还没有电话,富兰克林把写情书当成一种需要耐力和表达力的爱情游戏,因此把顽皮、恶作剧的调情信函送给他的女性朋友布里尔隆夫人(Madame Brillon),他每周至少拜访她两次,在她沐浴时和她下棋,棋盘摆在浴缸上。他的名声是基于如下的逸事而来的:有一个冬天晚上,他无意间遇上一名数月前曾与他亲热过的女性,她有点伤心地向他说:“你整个夏天都没有见我。我担心你不再对我有欲望了。”“夫人,这真是天大的冤枉,”富兰克林回答道:“我只是在等夜晚变得更长一点而已。”

醒觉的眩晕

流行的观念在席卷欧洲之后转了向,社会对生命和爱的想法再一次改变。理性主义遭到淘汰,浪漫主义则逐渐兴起。中产阶级成长扩展,势力庞大不容忽视,他们没有高贵的出身借以表达自身的重要,于是宣称每一个人,不论家庭或阶段,都有其价值。工业社会的“天堂”包括了嘈杂、污秽的城市,人们希望逃避;中产阶级有钱有闲,能够追寻新奇的事物,到乡下游览。英国君主政体变得不再那么威严;哲学家热诚地鼓吹民主;法国与美国革命使得全世界各种新理想纷纷出炉。18世纪的科学家既武断又专制,他们的僵化教浪漫派人士颤抖。人生之中有许多神秘难解的事物,许多经验纯属个人所有。多年来,社会依照令人窒闷的计划发展,定下许许多多的道德规范,就像紧身衣一样束缚人们。浪漫主义者渴望自由的社会,能够接纳种种实验,也有个人的回应。他们发掘东方文化,赞美中古时期情感的飞扬;他们觉得社会应朝向乌托邦发展,敦促人们遵循心之所向而非理智所往,崇拜最原始的大自然,视之为伊甸园式的恩典,鼓励艺术家在作品中自白,而最重要的是,为原创力本身的缘故而称颂它——这种从来没有听说过、没有尝试过的事物,成了感官世界珍贵的新添加品。爱不再只是掷骰子前进后退的纸板游戏。浪漫主义者重视自我、努力地搜寻灵魂,满溢着感性和柔情,他们觉得爱是“醒觉的眩晕”,是消耗一切的力量,如海啸一般强烈。

为爱挣扎:贝多芬

没有作曲者能像贝多芬那样阐释这个时代的热情。他充满激情,性好反抗,写出了庄严而又充满警醒的前卫音乐。贝多芬受传统音乐的限制,把自己的愤怒、痛苦和挣扎全都灌注到作品中。用陈旧的音乐语言表达丰富多样的情感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发明了新的音乐词汇,更丰富、更轻快飞扬,更接近纯真的情绪。他的音乐摒弃过去的巧妙装饰,流露出原始澎湃的感情。贝多芬把乐器伸展到能够包容范围的宽广声音,演奏者也得学习新的技巧才能演奏他的曲子。随着旧的规则粉碎崩溃,贝多芬的音乐也变得更个人化,充满了痛苦,极富人性。

他写了38首钢琴奏鸣曲,我特别喜爱《悲怆》与《热情》,前者是他惊恐地发现自己快要聋了的时候写的;后者则是在他决心尽其所有的创造力来对抗命运时写的。“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他发誓:“它永远不能征服我。”这些奏鸣曲使得钢琴音乐改头换面,变得如管弦乐曲一般庞大、有力、宽广而扣人心弦。后来贝多芬完全耳聋,却写下他最自信、最秘密,也有人说是最纯洁的作品——16曲弦乐四重奏。但我却在希望和绝望交织的钢琴奏鸣曲中,听到了他如何与爱挣扎。

贝多芬生于1770年,其父鬻歌为生,由于酗酒,使得家庭的生活相当悲惨。当他发现自己的儿子是音乐神童之后,决定好好利用,拿他当摇钱树。早在那之前,莫扎特就已经巡回欧洲演出,为双亲带来一笔财富。他命令小贝多芬整天都待在钢琴之前。有时候他彻夜狂饮,烂醉如泥,回家后把儿子从床上拖下来,要他在黑暗中练琴。贝多芬就像其他孩子一样,难免弹错,就会遭到父亲殴打。如果想想贝多芬所经历的缺乏关爱、身体上的虐待和完全由钢琴所束缚的童年,那么他对音乐还有任何一点兴趣,实在可以说是奇迹。此外,据说他长得很丑、穿着邋遢,也很害羞,他似乎没有多少机会。贝多芬的母亲虽然疼爱孩子,却经常遭到丈夫殴打,悲惨又可怜;年纪轻轻就死于肺炎。贝多芬首次公开演奏时,才8岁。14岁时,他就担任宫廷风琴手的助理。母亲既已去世,父亲又失业,这个职位使贝多芬勉强养活全家人。但贝多芬却算不上上流人,五短身材、固执己见、缺乏礼仪、脸上满是麻痕,心灵则因别人的忽视而受伤。贝多芬是个脾气暴躁而个性偏执的年轻人,很容易受到刺激,引起激烈的对抗。他绝不容忍侮辱或批评(他的作品常激起这两种反应),而他也不能忍耐蠢人。继童年的匮乏之后,逐渐失聪也使贝多芬苦恼难过,倒不是因为要作曲的缘故(不论实际上听不听得见,他都可以在自己心中听到音乐);耳聋使得他和这个世界越离越远。他的灵魂饱受折磨,成为人生剧场的魅影。只要想想他在写如下言辞之时,是多么锥心地感受痛苦:

啊你们这些人,你们以为我恶毒、固执或憎恨世人,其实你们错怪了我。你们不知道秘密的原因……对我而言,在我同伴的社会,不可能有娱乐消遣,高尚的交往、相互间思想的交流,除非绝对必要,我才能融入社会。我必须像流亡者一样生存……上帝啊!至少让我享受一天纯粹的乐趣——自真正的喜乐在我心中回响以来,已经过了很长的时间——啊,什么时候……哦!什么时候……我能够在大自然和人的殿堂再度感受到它呢?——永不可能?——哦,这太残酷了!

随着耳聋逐步逼近,贝多芬更急切地作曲。他陷入神魂颠倒的恋爱,经常如此,而且很愚蠢地,禁不住选择年轻、美丽、出身高贵的女性,她们从没有回报他的爱。虽然他把《月光》奏鸣曲献给他的朱丽叶——贵恰尔第(Giulietta Guicciardi),但她的堂兄泰瑞斯(Therese)却使他怒火中烧,所以写出《热情》。她是否就是他死后由秘密抽屉中找出的信中所称呼的“永恒的爱人”?他写道:“对你充满着泪眼的渴望,你——我的生命——我的一切!再会吧。哦,持续地爱我,不要误会你所钟爱的L.忠诚的心——永远属于你的——永远属于我的——永远互属的。”这是一封没有寄出的信,或是已经寄出信的副本?或是在闲暇时的遐想?我们把贝多芬当成英雄人物,凌驾于他的耳聋,创造具有伟大力量的热情音乐。我们视他为叛逆者和理想主义者,而非情绪变幻莫测的梦想家,我们不知道他在情感上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孤独而受折磨,因为他的梦中情人并未响应他,因而受到挫折,对人们的拒绝和轻视极为敏感,痛苦而退缩。然而浪漫主义却正崇拜这一种敏感灵魂。

回归宫廷之爱

为了反抗理性主义束缚的心灵,19世纪的浪漫主义者重视对世界灵敏的反应,是美学上的敏锐感受,有时候会导致肉体的虚弱、悲观,甚或绝望。既不淫猥也不风趣诙谐,反而是害羞而深情款款的情诗蔚为一时风潮,充满了反性欲的喜悦。诗人对感情必须恪守礼俗,对以美德和美之名骑马出征的中古时代深深向往,于是宫廷之爱再一次成为时尚。虽然它原本起源于封建制度时,骑士和贵妇之间基于新生的柏拉图主义所产生的通奸游戏,但改良过的形式却依然符合他们的需要。

宫廷之爱其实是一种装饰,装饰的是色欲。后世的人们一再发现,宫廷之爱是涤清性吸引力之中肉欲的方法。在崇拜羞耻心的时代,我们自然认定社会习俗之所以存在,乃是为了隐藏我们动物性的源起。但假设它们的目的恰好相反——是用来吸引更多的注意力呢?母狒狒的臀部和性器官在动情之时,会肿胀如气球大小,同时变得血红。她其实是在宣布:“我准备好了,男子汉啊!我可不是准备好了嘛,这儿就是你的目标。”宫廷之爱和其他类似的游戏也是相同的,它们修饰了性的过程,强调了女性的成熟,可以追求。想想蜜蜂的例子,蜜蜂可以瞄准多毛金光菊(我们看不见)大、明亮、紫外线的目标,而保持在滑翔路径上,直到达到目标为止。而在复杂的人类社会,目标未必一直保持明确,会有很多使人分心的事物。复杂的追求仪式能够稳定地引导个人越来越接近交配,许多女人等待她的骑士穿着闪闪发亮的甲胄由不可知的地方来临,尊重、崇拜和赞美她。她就像童话中结长辫让王子攀上无梯城堡的女孩罗布索(Rapunzel)一样,能够放下长发,容许他爬入闺房。她的日子无聊沉闷,她怀疑自我,也觉得自己不如人,然而和善的另一人却来到生命之中,能够治疗她的人生,使其平顺,为她最美好的地方喝彩,以赞美的花环为她戴上冠冕。她已经感受到性的箭矢在心中成形,一阵秘密的颤抖。最后情人出现了,他的心是目标;他赞美她如弓一般曲线玲珑的柔软身躯,并恳求她发射。

为什么我们会要求这个温暖、丰富的感性羽被,要有衬垫的套子呢?为什么把它隐藏在巧计之下呢?为什么想要净化它?为什么把它变成一种仪式的舞步?传统、平凡或伊甸园式的色欲有什么不对?为什么它使我们难为情,使我们羞惭?第一,肉欲可能会造成爱,而爱则是两人的共谋,通常会造成背叛。人们如果恋爱,就会打破亲人之间的紧密情谊,他们会离开家人,建立有自己情谊、自己价值、自己家族的家庭。“我不是失去一个女儿,而是得到一个儿子。”做父亲的常常这么说,他虽然强颜欢笑,但没人会相信。他太清楚,他的确是失去一个女儿,她只会把他归入好朋友的范畴,不再遵从他,在她的生命中,他不再至高无上。

就算这些全都不是真实的,爱的游戏依然使我们兴致勃勃,因为这测试我们的智慧,让我们想起童年。其实,这是成人游戏的主要方式。人类喜爱运动,在和队友或和对手一起争取荣誉的战场上较量力量、勇气和智慧,期待胜利,同时得到报酬。爱是需求甚大的运动,不但要求所有的肌肉群,头脑也要参与运作。爱情游戏的目标是浓烈的肉体乐趣,其特殊的挑战准则是,规则永远在变化,有许多错误的指引,目标有时候会在罪恶或焦虑的迷雾之中消失,其他参与游戏的人(诸如姻亲或是情敌)也许会突如其来地出现在游戏场上,在瞬息之间,可能情势就逆转,在游戏结束之前,力量也立即转手。比较起来,棋赛、马球、棒球或战争又算得上什么呢?

这个意志的竞赛,加上甲胄和马上竞技,支配权成为赌注,而身陷重围等待救援的少女则是个人的自尊。浪漫主义者的狂野信徒,卢梭、拜伦、雪莱和歌德等人,娴熟并崇拜这种竞赛技巧,他们是为这个运动下定义的特别人物。两个较次要的情圣拜伦和雪莱,点燃了19世纪的文学心灵,鼓吹自由恋爱,放纵任性、顺应时潮,做出个人对人生独特的反应。但是广大有力的中产阶级却已经对人生重要的课题如宗教、经济、道德,该感受什么,如何感受等,做了决定。女人应该是纤细、谦虚、容易受惊吓的。浪漫主义的情人狂热地陷入情网,他们以倾盆大雨和喷泉和洪水的意象来谈爱。在浪漫诗人的诗中,有如此之多的液体,这种游戏没有以雨的名称来称呼,倒是奇事。但他们的爱却号称是与性无关、贞洁而真心的。怎么可能会有别的情况?美好的女孩都应该是纯洁、甜美、善于照顾人而又脆弱的,他们怎能玷污这样有母性的生物?女人不再拥有庞大的妆奁和继承而来的土地。对某些经济阶层的女性而言,工业革命虽然使她们免于传统的劳力工作——教导子女、缝制衣服、烹饪和烘烤食物,但也使得她们更依赖丈夫。中产阶级的妻子抛头露面、出外社交、自愿工作或上学是不合宜的。如果做妻子的不需要工作,又没有带来财富,那么她该扮演什么角色?主要是生孩子的工具和象征,她被安置于没人能达到的浪漫理想,就像中古时期的贵妇也不能达到她们骑士的理想一样。女人应该待在家中照料孩子;男人在工作完毕之后回到家里,陪伴她们及孩子。所有影响家庭的重要决定都由男人考虑,他是庄园的领主,他的家虽然可能朴实无华,却依然是他的城堡。当浪漫的爱经由中产阶级的新梦想筛检之后,就经驯服、简化,变得秩序井然,而没有性欲。

家庭的天堂

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人由崇拜家庭本身获得了平静,他们把家庭当作牧歌,期待家庭是自由和稳定的领域。在这个神圣的邦国,女性成为家庭中教化的力量,她们灌输道德观、护卫善、鼓励灵性。这项荣誉其实也是可怕的负担,道德塑像不敢屈身,任何女性怎么可能达到灌输道德教育者所要求的完美程度?假正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因为美德的模范无法吐露或面对粗野的行为。宫廷之爱已经包括了对女王的崇拜——维多利亚女王本身,就是一本正经的妇人,相当符合这个戏目,她成为它的象征。

女性看医生,要用洋娃娃来指明她觉得痛楚的部位,生孩子之时,医生凭两手在床单下摸索,以免看到女性的生殖器官。爱和排泄的通道太接近,因此整个区域都变成了禁忌。各种的污秽——不论是道德或是真正的,都惹人厌,应该扫出家中、身体和个人的生命。浪漫主义把女人理想化为仁慈、贞洁的母亲角色,使得和她们发生性行为变成乱伦、邪恶而污秽。18世纪任何尝试有趣的调情方式的女人,就会被当成娼妓。女人只能等待男人注意她,接着她只能接纳或拒绝他。研究当时性行为的学者埃利斯(Havelock Ellis,英国医生及作家,研究人类性行为及心理闻名)提到有些夫妻结婚多年,依然没有见过对方裸体。妻子在扮演性伙伴的角色之时,只能静静地躺着,举止无助,不受情欲的激动,由她丈夫执行他的兽行。其实许多人,包括医生,都认为女人不会感受到性的欢愉。如果要和有意愿而又热情的性伴侣享受性行为,就得到妓院,因为唯有妓女才可以有这样的反应。因此妓女和春宫在维多利亚时期繁荣兴盛,也就不足为奇。同时期兴盛的还有被虐狂、性变态和性病。奥地利精神病医生兼法医克拉夫特–埃宾(Richard von Krafft-Ebing)最先在他所著的《性精神疾病》(Psychopathia Sexualis)一书中,描述被虐狂(masochism)这个词是依据同时代的奥地利人——莎雪–莫索克(Leopold von Sacher-Masoch)而命名,因为他写的小说内容有男人喜爱粗暴、主宰一切的女人,侮辱并在肉体上伤害他们(最好穿着皮革或毛衣)。在莎雪–莫索克的短篇故事《穿着毛皮的维纳斯》中,有一个经典画面,残忍而世故的万达(Wanda)把她的情人塞弗林(Severin)绑起来,然后威胁地站在他面前。

这名美丽的女人用绿色的眼睛,对她的崇拜者投以奇特的一眼,冷淡而贪婪,接着她跨过房间,慢慢地披上一件华丽的红色丝缎宽松大衣,其上饰有富丽的貂皮,然后她由化妆台拿起鞭子,一根长长的鞭子,装在短柄把手上,这是她用来打狗的。“你想要,”她说:“那么我就打你。”他依然跪着。“打我,”她的情人喊道:“我求求你。”

荡妇(femme fatale)的想法——折磨男人,造成男人罪恶感的女人,“刚由地狱出来的美人”,斯温伯尔尼(Swinburne,英国诗人、文学评论家)充满兴味地把她们和乖乖待在家中、恪尽母职的女人相比较。福楼拜针对当时带有罪恶感的道德观,做了如下的妙语:“如果一个男人从没有在一张不知名的床上醒来,睡在一张他永远不会再见到的脸庞旁边;或是他从没有在破晓时分离开妓院,觉得自己因对生命全然的厌恶而想跳下桥梁坠入河中,那么他就丧失些什么。”

我们用“清教徒”来描述对爱和官能的抑制,但其实用紧身衣把女性包裹起来,使爱人的叹息秘而不宣的是维多利亚时期的人,而非清教徒。他们造出“快乐家庭”的假象,父亲是一家之主,而感激的母亲则是主妇,她是后来电影界选择的社会理想,并把这个理想传到20世纪。

矛盾的是,正当道德家在婚姻的滋养水中添加润滑油之际,态度强硬的女性却在争取工作、家庭和床上的平等权利。她们希望能够舒适地穿着,如男人一般参与运动,接受教育,做有意义的工作。婚姻只是暗褐的半调色彩。弗洛伊德、巴尔扎克、福楼拜和其他作家都曾记录过其他人平静绝望的人生,但他们自己的生命却也难免遭遇精神病和婚姻的重伤。虽然他们拥有独特的开阔胸襟,但恐怕也难猜测20世纪爱与性迷惑的程度。在我们目前即将世纪交替的观点看来心理分析理论,以及女性运动的目标——所有人们对爱与性的迷恋似乎很正常,甚至可以说合乎传统,因为我们的父母也曾经经历过相同的过程。生育控制、大众媒体、对女性更加尊重,宗教与世俗世界更大的分别,性革命和生物学的梦魇如艾滋病等,都已经重新架构我们的道德世界。如今我们为爱而结婚,但许多世纪以来,人们却并不觉得爱和婚姻必须有关联;未来的人也可能发现两者之间不可能相关。其他世纪的人心中有其他事物:赎罪、荣誉、继承、知识、战争、下降的生育率。我们珍视爱,它满足我们的渴望、使我们烦恼、引导我们,也使我们为其牺牲;爱渗入我们日子中的灰泥,喂饱我们的热情,填满我们的幻想,启发我们的艺术灵感。未来的世纪将如何阐释这些?

选择隐私和书本

当我想到身为现代人的本质,态度的转变如何引导我们到现在的生活时,心中不由得浮起三件事:选择、隐私和书本。身为20世纪70年代青年的我,几乎无法衡量人们无法做选择的时代。我无法想象人们无能做随性的选择,更难理解他们无法做严肃的选择。个人的自由历史长而缓慢,部分是基于世界人口的成长,使得人有机会匿名。如果他们表面上不能免除于道德法律之外,至少可以私下摆脱道德的束缚。虽然婚姻是事先安排好的,但人们却窃取了爱自己所选择的自由,毫不羞赧;接着他们又获得选择和谁婚配的自由;最后则以惊人的进度,希望和他们所爱的人结合。随着财富和闲暇时间增加,房子也开始有特殊的房间供做特殊的用途,包含一间不为外人窥见的卧室。很快的,年轻的夫妻也希望有自己的天地,和姻亲分开,他们希望能够“单独在一起”,这是基于隐私的新观念。

[1] 最奇特的,也许是14—16世纪之间,欧洲男子所穿着的下体盖片(codpiece),看起来有点像丁字裤或是运动员所穿的松紧内裤,目的是保护阴茎。但男人却夸大其大小和形状——有时候盖片顶端的造型甚至如承溜口(建筑用词,歌德古典式建筑的屋顶排水口,常做成怪物形状)——吸引人注意阴茎,使它看起来永远巨大直立。1976年,鸟眼冷冻食品公司的产品开发部门就打算把他们新推出的鱼丸称作“鳕片”(cod pieces),不过后来有人告诉他们这个名字有淫秽的意思,他们才打消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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