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冰九层妖塔「除九层妖塔侵权外这些电影也扯官司两部是范冰冰主演」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152更新:2023-05-03 06:58:38

2015年9月,陆川执导的灾难探险片《九层妖塔》上映,20天取得了超过6亿的票房,并斩获多项大奖。2016年,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主办的“中国电影导演协会2015年度表彰大会入围影片现场投票新闻发布会”,《九层妖塔》获得年度影片的入围资格。

票房收入可圈可点,然而这部电影惹的官司也不少,相继被《鬼吹灯》原著作者起诉著作权、被歌曲《迟到》作者陈彼得起诉电影插曲的侵权诉讼外,字体侵权案日前也一审宣判,电影制作方、发行方等4被告被判共同赔偿书法家向佳红14万元,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履行在报纸上登载声明的义务,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那么,今天圈圈儿就和大家来缕缕近年来国内因版权、著作权等问题扯上官司的电影吧!

排名不分先后,统计不完全,若有遗漏或与实情有出入的欢迎指正,谢谢。

第一位:《二次曝光》

电广传媒影业诉《两次暴光》的出品公司北京劳雷影业有限公司就电影《两次暴光》诸多情节与小道《谋杀似火时间》构本钱色性相似。由此,电广传媒影业向本片出品方劳雷影业提出以下要供:1.请于收到本律师函之日,即刻暂停电影片《二次暴光》的公映;2.请于收到本律师函之日,尽快与电广影业就其侵权止为的下场协商解决及赔偿办法,并以电广影业可以接受的恰当形式向电广影业及作家蔡骏公开诚恳抱歉。

第二位:《我不是潘金莲》

《我不是潘金莲》引发全国潘氏宗亲会不满,认为有损潘氏名誉。广东增城的农妇潘金莲,将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人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

第三位:《白鹿原》

王元朝、风华传媒公司认为,《白鹿原》在片尾曲中全文使用了王元朝为《世相》栏目创作的片头曲的全部文字内容,既未署名也未经过王元朝的同意,也未付给费用,且对作品中的两处文字进行了篡改,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请求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将原告拥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内容从电影《白鹿原》中删除;共同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性国家级报纸上共同向原告赔礼道歉。

西安中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方西部电影公司、陕旅公司、西安影视公司、光影先锋公司共同赔偿王元朝、风华传媒公司损失两万元。宣判后,王元朝、风华传媒公司提起上诉,陕西高院尚未审结。

第四位:《亲密》

北京外国语大学刘老师的手机号与香港电影《亲密》中出现的电话号码撞号,自去年3月以来每天接到众多骚扰电话和短信,遂将影片出版发行等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

最后法院判决:北京光线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影录音录像公司在影片《亲密》中涉及刘老师手机号码的情节予以技术处理,使影片中不再出现该电话完整号码;在此之前北京光线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影录音录像公司、北京华人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均不得再授权播出或发行该片及相关DVD产品。

第五位:《皇家刺青》

冯超为讨取编剧及导演费用将《皇家刺青》投资方合天成影视制作(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冯超起诉称,2008年初,被告希望和他合作拍摄电影。此时,他刚刚写好一部古装轻喜剧题材的电影剧本,即《皇家刺青》。剧本完成后,他还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剧本备案,并获得剧本版权证明书。冯超称,当时被告方承诺给他80万元剧本酬劳和30万导演酬劳,他相信了对方的口头承诺,在没有签署剧本合同以及导演合同的情况下,提供剧本拍摄了电影。

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如下和解协议:一、统合天成公司确认冯超的编剧和导演身份,在电影《皇家刺青》中为冯超署名为唯一编剧和唯一导演;二、统合天成公司一次性支付冯超剧本使用费及导演费合计30万元;三、冯超保证不再因涉案电影《皇家刺青》向统合天成公司主张权利。

第六位:《仙剑奇侠传》电影版

2015年,群宇科技要求解除《电影版权合约》并向唐人影视提出赔偿。2017年1月19日,此仲裁案结果出炉,唐人影视败阵,不仅要支付赔偿金额,唐人影视提出的群宇科技继续履行《电影授权合约》的仲裁反请求也被驳回。

因为版权等因素,原定于2019年上映的仙剑电影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拍,看来唐人影视是不准备开机了,大家也只能回忆了吧!

以上的6部电影就是近几年来因版权、著作权惹官司的电影,官司有输有赢。站在正义的角度来看,希望每个人都能合理合法的行使自己的权益,也希望自己的权利能得到公平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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