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国际(共产主义者同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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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者同盟,1847年6月在伦敦成立,是第一个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国际无产阶级的政党。在1852年科隆共产党人审判案后被正式解散。1847年6月2日~9日在伦敦秘密举行第一次代表大会,建立共产主义者同盟,拟定章程,并用“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国际主义口号代替“人人皆兄弟”的旧口号。

同年11月29日~12月8日在伦敦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章程,明确规定同盟的目的是:推翻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统治,消灭旧的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和建立无阶级、无私有制的新社会。

大会委托马克思、恩格斯起草同盟纲领,产生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第一个纲领性文献《共产党宣言》。

《宣言》刚发表,1848年革命风暴席卷欧洲。为适应斗争需要,1848年3月初在巴黎建立以马克思为首的新的中央委员会,制定了德国革命的政治纲领《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并组织盟员回德参加革命。

马克思、恩格斯于4月回到德国。6月在科伦创办《新莱茵报》,该报成为当时条件下革命活动的指导中心。1849年秋同盟领导人在伦敦重新聚集,逐渐恢复活动。1850年3月马克思、恩格斯起草《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提出建立独立的工人政党的任务。同年夏,马克思、恩格斯重新分析形势,主张长期积蓄力量为新的革命高潮作准备。以A.von维利希和K.沙佩尔为首的少数派则主张立即发动革命。

9月,终于导致同盟分裂。根据马克思的建议,同盟的中央职权移交科伦区部委员会。1851年5月以后科隆共产党人审判案发生,同盟组织被破坏。1852年11月17日同盟宣告解散。

创作历史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90页至第210页 (有删减)

1836年,从德国流亡者于1834年在巴黎建立的民主共和主义的秘密同盟“流亡者同盟”中分出了最激进的、大部分是无产阶级的分子,他们组成了一个新的秘密同盟——正义者同盟。

原先那个只剩下雅科布·费奈迭这类最不活动的分子的同盟,很快便沉寂了:当警察在1840年破获它在德国的几个支部时,它几乎只剩下一个影子。相反,新的同盟却发展得比较迅速。它原是当时在巴黎形成的受巴贝夫主义影响的法国工人共产主义的一个德国分支;它要求实行财产共有,作为实现“平等”的必然结果。

它的宗旨同当时巴黎各秘密团体的宗旨一样,都是半宣传、半密谋的团体,而巴黎也一向被看作革命活动的中心,虽然决不排除准备适当时机在德国举行起义的可能。但是,由于巴黎仍是决战的场所,所以事实上这个同盟在当时不过是法国各秘密团体,特别是它与之有密切联系的由布朗基和巴尔贝斯领导的四季社的德国分支。法国人在1839年5月12日举行了起义;同盟各支部都同他们一起行动,因而也同他们一起遭到了失败。

······

在伦敦,也像在瑞士(在较小的程度上)一样,结社、集会的自由便利了他们。早在1840年2月7日,公开的德意志工人教育协会就已经成立,它直到今天还存在着。这个协会成了同盟吸收新盟员的地方;因为共产主义者一向是最活动最有知识的会员,协会的领导权自然就完全掌握在同盟手中。

不久,同盟在伦敦便建立了一些支部,当时尚称为“秘所”。这个十分明显的策略在瑞士和其他地方也都采用了。凡是能够建立工人协会的地方,同盟盟员都以同样的方式利用了它们。

凡是法律禁止这样做的地方,同盟的盟员便参加歌咏团、体操协会等团体。联系主要靠不断来往的盟员来维持,这些盟员在必要时也担任特使。

在这两方面,各政府的高明才略给了同盟很大帮助,这些政府把它们看不惯的工人——十有九个是同盟盟员——全都驱逐出境,结果就把他们变成了特使。恢复了的同盟大大扩展起来了。例如在瑞士,魏特林、奥古斯特·贝克尔等人建立了一个或多或少忠于魏特林共产主义体系的坚强组织。

······

在德国也有了许多支部,这些支部由于当时的情况而带有短暂的性质;但是,新成立的支部远远多于瓦解的支部。警察只是在七年以后(1846年底)才在柏林(门特尔)和马格德堡(贝克)发现了同盟的踪迹,但进一步追寻就无能为力了。

在巴黎,1840年还住在那里的魏特林在他去瑞士以前,也把分散的成员重新聚集起来。

同盟骨干是裁缝。德国裁缝在瑞士,在伦敦,在巴黎,到处都有。······1847年,在巴黎各支部中,有两个支部成员主要是裁缝,有一个支部成员主要是家具工人。

自从重心由巴黎移到伦敦,便明显地出现了一个新的情况:同盟逐渐从德国的变成国际的了。参加工人协会的,除了德国人和瑞士人以外,还有主要是用德语同外国人交往的那些民族的会员,就是斯堪的纳维亚人、荷兰人、匈牙利人、捷克人、南方斯拉夫人以及俄国人和阿尔萨斯人。······

通过流亡在伦敦的1839年5月12日起义的战友,同盟和法国革命者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同样也和波兰激进派保持了密切的联系。波兰的正式流亡者,也和马志尼一样,当然与其说是盟友,不如说是敌人。英国的宪章派,由于他们的运动的性质仅限于英国,被看作不革命的而受到漠视。同盟的伦敦领导者们只是后来通过我才同他们建立了联系。

此外,随着一桩桩事变的发生,同盟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虽然人们的目光仍然盯着巴黎,把它看作革命策源地——这在当时是有充分理由的,但是已经摆脱对巴黎密谋活动家的依赖性。随着同盟的发展,它的自觉性也提高了。

人们可以感到,运动日益在德国工人阶级中间扎根,这些德国工人负有成为北欧和东欧工人的旗手的历史使命。他们拥有魏特林这样一个共产主义理论家,可以大胆地把他放在同当时他的那些法国竞争者相匹敌的地位。最后,5月12日的经验表明,盲动的企图已经应该放弃。

如果说当时人们仍然把每个事变解释为风暴来临的预兆,如果说当时人们仍然完全保留着半密谋性的章程,那么,这主要是由于老革命者固执己见,他们的见解已经开始同那些正在为自己开辟道路的比较正确的观点发生冲突。

另一方面,同盟的社会学说很不确定,它有一个很大的、根源于社会关系本身的缺点。一般地说,同盟的成员是工人,但他们几乎都是地道的手工业者。

即使在世界各大城市,剥削他们的也多半只是小作坊师傅。通过把裁缝手工业变成听命于大资本家的大规模的家庭工业,从而对裁缝业即所谓的服装业实行剥削,甚至在伦敦也还刚刚产生。一方面,剥削这些手工业者的是小作坊师傅;另一方面,这些手工业者全都希望自己最终也能成为小作坊师傅。此外,当时的德国手工业者还有许多流传下来的行会观念。

这些手工业者的最大光荣是:虽然他们本身还不是真正的无产者,而只不过是刚刚向现代无产阶级转变的、附属于小资产阶级的一部分人,还没有同资产阶级即大资本处于直接对立地位,但他们已经能够本能地预料到自己未来的发展,并且能够组成为(虽然还不是充分自觉地)一个无产阶级政党了。

但是,有一点也是不可避免的:每当问题涉及具体批判现存社会,即分析经济事实的时候,他们的手工业者旧有的成见对于他们就成为一种障碍。但这没有多大关系;“平等”、“博爱”和“正义”暂时还有助于克服一切理论上的困难。

但是,除了同盟和魏特林的共产主义以外,同时还有另外一种根本不同的共产主义形成了。我在曼彻斯特时异常清晰地观察到,迄今为止在历史著作中根本不起作用或者只起极小作用的经济事实,至少在现代世界中是一个决定性的历史力量;这些经济事实形成了产生现代阶级对立的基础;

这些阶级对立,在它们因大工业而得到充分发展的国家里,因而特别是在英国,又是政党形成的基础,党派斗争的基础,因而也是全部政治史的基础。马克思不仅得出同样的看法,并且在《德法年鉴》(1844年)里已经把这些看法概括成如下的意思:决不是国家制约和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国家,因而应该从经济关系及其发展中来解释政治及其历史,而不是相反。

当我1844年夏天在巴黎拜访马克思时,我们在一切理论领域中都显出意见完全一致,从此就开始了我们共同的工作。当我们1845年春天在布鲁塞尔再次会见时,马克思已经从上述基本原理出发大致完成了发挥他的唯物主义历史理论的工作,于是我们就着手在各个极为不同的方面详细制定这种新观点了。

但是,这个在史学方面引起变革的发现,······对于当时的工人运动却有着直接的意义。法国人和德国人的共产主义,英国人的宪章运动,不再像是一种也可能不会发生的偶然现象了。这些运动已经被看作现代被压迫阶级即无产阶级的运动,被看作他们反对统治阶级即资产阶级的历史上必然的斗争的或多或少发展了的形式,被看作阶级斗争的形式,但是这一阶级斗争和过去一切阶级斗争不同的一点是:现代被压迫阶级即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摆脱阶级划分,从而摆脱阶级斗争,就不能争得自身的解放。因此,共产主义已经不再意味着凭空设想一种尽可能完善的社会理想,而是意味着深入理解无产阶级所进行的斗争的性质、条件以及由此产生的一般目的。

后来,魏特林到了布鲁塞尔。但这时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天真年轻的帮工裁缝了,他对自己的才能感到惊讶,力求弄清共产主义社会究竟会是什么样子的。这时他是一个由于自己的优势而受忌妒者迫害的大人物,到处都觉得有竞争者、暗敌和陷阱;这个从一个国家被赶到另一国家的预言家,口袋里装有一个能在地上建成天堂的现成药方,并且觉得每个人都在打算窃取他的这个药方。他在伦敦时就已经和同盟盟员发生争吵,在布鲁塞尔他也还是同任何人都合不来。所以不久他就到美洲去了,想要在那里完成他的预言家的使命。

所有这些情况都促进了同盟中,特别是伦敦领导者当中不知不觉发生的转变。他们越来越明白,过去的共产主义观点,无论是法国朴素的平均共产主义还是魏特林共产主义,都是不够的。魏特林所著《一个贫苦罪人的福音》一书中有个别的天才论断,但他把共产主义归结为原始基督教,这就使瑞士的运动多半起初是掌握在阿尔布雷希特这种蠢货手中,后来又掌握在库尔曼这种诈取钱财的骗人预言家手中。由几个美文学家所传播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是把法国社会主义语句翻译成陈腐的黑格尔德文和伤感的陶醉于爱的幻想,这种通过克利盖和阅读有关著作而传入同盟的社会主义,仅仅由于它软弱无力就必然会引起同盟中老革命者的厌恶。过去的理论观念毫无根据以及由此产生的实践上的错误,越来越使伦敦的盟员认识到马克思和我的新理论是正确的。······

一句话,1847年春天莫尔到布鲁塞尔去找马克思,接着又到巴黎来找我,代表他的同志们再三邀请我们加入同盟。他说,他们确信我们的观点都是正确的,也确信必须使同盟摆脱陈旧的密谋性的传统和形式。如果我们愿意加入同盟,我们将有可能在同盟的代表大会上以宣言形式阐述我们的批判的共产主义,然后可以作为同盟的宣言发表;同时我们也将有可能帮助同盟用新的符合时代和目的的组织来代替它的过时的组织。

至于说在德国工人阶级队伍中必须有一个哪怕只以宣传为目的的组织,至于说这个组织由于它将不只具有地方性质,所以即使在德国境外也只能是秘密的组织,对此我们没有怀疑过。而同盟就正是这样一个组织。我们以前认为是同盟的缺点的地方,同盟代表们自己承认,并且已经消除;甚至还邀请我们参加改组工作,我们能拒绝吗?当然不能。于是我们加入了同盟。马克思在布鲁塞尔把比较靠近我们的朋友组成一个同盟支部,而我则经常到巴黎的三个支部去。

1847年夏天在伦敦举行了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威·沃尔弗代表布鲁塞尔各支部,我代表巴黎各支部参加了这次大会。会上首先进行了同盟的改组。密谋时代遗留下来的一切旧的神秘名称都被取消了;同盟已经是由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以及代表大会构成的了,并且从这时起它命名为“共产主义者同盟”。“同盟的目的是:······”——章程第一条这样说。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而同盟——至少在平常的和平时期——已变成一个纯粹宣传性的团体。这个新章程曾交付——一切都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各支部讨论,然后又由第二次代表大会再次审查并于1847年12月8日最后通过。

第二次代表大会于同年11月底至12月初举行。马克思也出席了这次代表大会,他在长时间的辩论中——大会至少开了十天——捍卫了新理论。所有的分歧和怀疑终于都消除了,一致通过了新原则,马克思和我被委托起草宣言。宣言在很短时间内就完成了。二月革命前几个星期它就被送到伦敦去付印。自那时起,它已经传遍全世界,差不多译成了所有各种文字,并且直到今天还是世界各国无产阶级运动的指南。同盟的旧口号“人人皆兄弟”,已经由公开宣布斗争的国际性的新战斗口号“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所代替。······

二月革命爆发了。伦敦中央委员会立刻把它的职权转交给布鲁塞尔总区部。但当这个决定传到布鲁塞尔时,那里事实上已经完全处于戒严状态,特别是德国人,在任何地方都不能举行集会了。我们大家都正准备到巴黎去,而新中央委员会因此也决定自行解散,把它的全部职权交给马克思,并且授权他在巴黎立刻成立新中央委员会。通过这个决议(1848年3月3日)的五个人刚一分手,警察就闯进了马克思的住宅,把他逮捕起来,并强迫他第二天就动身,前往他正好要去的法国。

不久我们大家又在巴黎会面了。在这里拟定了下面的由新中央委员会的委员签署的文件,这个文件曾在整个德国传播,并且许多人直到今天还可以从里面学到一些东西。

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

1、宣布全德国为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共和国。

3、给人民代表支付薪金,使德国工人也有可能出席德国人民 的国会。

4、武装全体人民。

······

为了德国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小农的利益,必须尽力争取实现上述各项措施;因为只有实现这些措施,德国千百万一直受少数人剥削、少数人今后仍力图使之受压迫的人,才能争得自己的权利和作为一切财富的生产者所应有的权力。

委员会:

卡尔·马克思卡尔·沙佩尔 亨·鲍威尔 弗·恩格斯 约·莫尔 威·沃尔弗

当时在巴黎人们热中于组织革命义勇军。西班牙人、意大利人、比利时人、荷兰人、波兰人和德国人,都组成队伍,准备去解放自己的祖国。德国义勇军是由海尔维格、伯恩施太德和伯恩施太因三人领导的。由于一切外国工人在革命以后不但立刻失去工作,而且还在社会上受到排挤,所以愿意加入这种义勇军的人数是很多的。新政府想利用组织义勇军的办法来摆脱外国工人,于是决定给他们提供行军营房和每日50生丁的津贴,直到他们到达边境为止,在那里,经常被感动得流泪的外交部长、饶舌家拉马丁就有办法把他们出卖给有关政府。

我们最坚决地反对了这种革命儿戏。正在德国发生骚动的时候侵入德国,以便从外面强行输入革命,那就等于破坏德国的革命,加强各邦政府,并且使义勇军徒手去受德国军队摆布,——这一点是有拉马丁作保证的。由于维也纳和柏林的革命取得胜利,组织义勇军已经毫无意义;然而,儿戏一开始,就停不下来了。

我们建立了一个德国共产主义俱乐部,在里面说服工人不要去参加义勇军,而应当单个返回祖国,在那里为加强运动而进行活动。我们的老友弗洛孔当时任临时政府委员,为那些由我们派回国的工人争得了许诺给义勇军的同样的旅途便利。这样我们就送了三四百个工人回到德国去,其中绝大多数是同盟盟员。

当时很容易预见到,在突然爆发的人民群众运动面前,同盟是个极其软弱的工具。过去在国外侨居的同盟盟员,有四分之三回国后就改变了自己的住址。他们以前的支部因此大部分都瓦解了,他们和同盟的联系完全断绝。他们中间有一部分比较爱出风头的人,甚至不想恢复这种联系,而各行其是,在自己所在的地方开始开展小小的分散的运动。最后,各小邦,各省份,各城市的形势非常不同,以致同盟要发指示也只能发出极为一般的指示;而这种指示通过报刊来传播要好得多。一句话,自从使秘密同盟需要存在的原因消失时起,这样的秘密同盟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而这对于刚刚使这个秘密同盟摆脱了最后一点密谋性残余的人们来说,是毫不奇怪的。

但同盟却是一个极好的革命活动学校,这一点已经得到证明了。在有《新莱茵报》作为坚强中心的莱茵地区,在拿骚,在莱茵黑森等等地方,到处都是由同盟盟员在领导极端民主运动。在汉堡也是如此。在德国南部,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优势地位成了这样做的障碍。······他们特别致力于组织罢工,组织工会和生产合作社,却忘记了首要任务是通过政治上的胜利先取得一块唯一能够持久地实现这些的领土。所以,当反动势力的胜利迫使这个兄弟会的首脑们感到必须直接参加革命斗争的时候,原先集合在他们周围的乌合之众就自然而然地离开了他们。······

随着1849年巴黎的6月13日,随着德国五月起义的失败和俄国人对匈牙利革命的镇压,1848年革命的整个伟大时期便结束了。但是,反动派的胜利这时还决不是最后的胜利。必须把被打散的革命力量并从而把同盟重新组织起来。像1848年以前一样,形势使得无产阶级任何公开组织都不可能存在;因此,不得不重新秘密地组织起来。

同盟就这样重新组织起来,发表了《告同盟书》,亨利希·鲍威尔作为特使被派往德国。这篇告同盟书直到今天还是有意义的,因为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直到现在也还是这样一个政党,它在即将来临的下一次欧洲震动中在德国无疑会作为使社会摆脱共产主义工人的救星而首先获得政权。因此,在那里所说的,有许多今天也还适用。亨利希·鲍威尔的出使得到了完全的成功。这个矮小快活的皮鞋匠是个天生的外交家。他把有些是离开了工作,有些是独立进行工作的过去的盟员重新集合在一个积极的组织内,其中也包括“工人兄弟会”当时的领袖们。同盟开始在各个工人协会、农民协会和体操协会中起着比1848年以前还要大得多的主导作用,所以在1850年6月印出的一期(三个月一期)告各支部书已经可以指出:“发现所有可用的力量已经都掌握在同盟的手里”。同盟无疑是在德国唯一起过作用的革命组织。

然而这个组织应当有怎样的作为,则主要取决于革命新高涨的前景能否实现。而这一点在1850年期间越来越不大可能,甚至完全不可能了。曾经准备了1848年革命的1847年工业危机已经消除;一个新的、空前未有的工业繁荣时期已经开始。每个长着眼睛来看事物,并且用它看过事物的人,都应该很清楚地知道:1848年的革命风暴正在逐渐平息。

······

但是,对局势的这一清醒看法在当时竟被许多人看作邪说,······一句话,我们所坚持的沉着态度并不合乎这班人的口味;他们认为,应该开始制造革命;我们极为坚决地拒绝了这种做法。于是发生了分裂。接着,诺特荣克首先被捕,后来又有豪普特在汉堡被捕,后者成了叛徒,竟泄露了科隆中央委员会委员的姓名,并且还必须在法庭审判时充当主要证人;······

为了使人更好地理解《揭露》,我把科隆被告的名单列在下面:(1)彼·格·勒泽尔,雪茄烟工人;(2)亨利希·毕尔格尔斯,后来去世时是进步党邦议会议员;······经过1852年10月4日至11月12日的公开审判,他们之中由陪审法庭按未遂叛国罪判处六年要塞监禁的有勒泽尔、毕尔格尔斯和诺特荣克,判处五年徒刑的有赖夫、奥托和贝克尔,判处三年徒刑的有列斯纳;丹尼尔斯、克莱因、雅科比和埃尔哈德被宣告无罪。

从科隆案件时起就结束了德国共产主义工人运动第一时期。紧接着判决之后,我们解散了我们的同盟;又几个月以后,维利希—沙佩尔的宗得崩德也一命呜呼了。

······

书籍内容

章程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第一章

同盟

第一条

同盟的目的: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统治,消灭旧的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和建立没有阶级、没有私有制的新社会。

第二条

盟员的条件:

(a)生活方式和活动必须符合同盟的目的;

(b)具有革命毅力并努力进行宣传工作;

(c)承认共产主义;

(d)不得参加任何反共产主义的(政治的或民族的)团体并且必须把参加某团体的情况报告有关的领导机关;

(e)服从同盟的一切决议;

(f)保守同盟的一切机密;

(g)必须获得一致通过,才能被接收入某一支部。

盟员如果不能遵守这些条件即行开除(见第八章)。

第三条

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他们都是兄弟,因而有义务在一切场合下互相帮助。

第四条

盟员皆有盟内代号。

第五条

同盟的组织机构是:支部(communities)、区部(circles)、总区部(leading circles)、中央委员会(Central Authority)和代表大会(congresses)。

第二章

支部

第六条

支部的组成至少三人至多二十人。

第七条

每个支部选举主席(chairman)和副主席(deputy chairman)各一人。主席主持各种会议,副主席管理财务,主席缺席时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职务。

第八条

接收新盟员须经支部事先同意,由支部主席和充当介绍人的盟员办理。

第九条

各地区的支部彼此不得相识或保持任何联系。

第十条

各支部均须有特别称号。

第十一条

任何一个盟员迁居时均须事先报告本支部的主席。

第三章

区部

第十二条

区部辖有两个以上十个以下支部。

第十三条

由这些支部的主席和副主席组成区部委员会。区部委员会从委员中选出领导人。区部委员会同本区各支部和总区部保持联系。

第十四条

区部委员会是区内各支部的权力执行机关。

第十五条

各独立支部须加入已有的区部,或同其他各别的支部成立新的区部。

第四章

总区部

第十六条

本国或本省内的各区部隶属于一个总区部。

第十七条

由代表大会根据中央委员会的建议按省划分同盟各区部和指定总区部。

第十八条

总区部是本省各区部的权力执行机关。它同各该区部和中央委员会保持联系。

第十九条

新建立的区部加入邻近的总区部。

第二十条

总区部向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则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章

中央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中央委员会是全盟的权力执行机关,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的成员不少于五人,由代表大会指定为中央委员会所在地区的区部委员会选出。

第二十三条

中央委员会同各总区部保持联系,每三个月作一次关于全盟状况的报告。

第六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支部、区部委员会以及中央委员会至少每两周开会一次。

第二十五条

区部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为一年,连选得连任,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之。

第二十六条

每年9月进行选举。

第二十七条

区部委员会必须根据盟的意图对各支部所进行的讨论加以领导。

如中央委员会认为某些问题的讨论具有普遍的和直接的利害关系,可以提交全盟讨论。

第二十八条

盟员至少每三个月同所属区部委员会联系一次,支部每月联系一次。

每个区部至少每两个月向总区部报告一次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每个总区部至少每三个月向中央委员会报告一次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十九条

同盟各级机关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证同盟的安全并加强其活动,按照章程独立负责进行活动,并立即把一切通知上级机关。

第七章

代表大会

第三十条

代表大会是全盟的立法机关。关于修改章程的一切提案均经总区部转交中央委员会,再由中央委员会提交代表大会。

第三十一条

每个区部都可派遣代表。

第三十二条

盟员不超过三十人的区部派代表一名,满六十人者派两名,满九十人者派三名,以此类推。各区部可以选举不属于本地区的盟员为自己的代表。

凡属上述情况,则各区部须赋予自己的代表以全权并给予详细的指示。

第三十三条

代表大会于每年8月举行。遇紧急情况中央委员会得召集非常代表大会。

第三十四条

每届代表大会指定本届中央委员会所在地,同时指定下届代表大会的开会地点。

第三十五条

中央委员会得出席代表大会,但无表决权。

第三十六条

代表大会于每次会议后除发指示信件外,还可以代表全党发表宣言。

第八章

反盟罪行

第三十七条

凡不遵守盟员条件者(见第二条),视情节轻重或暂令离盟或开除出盟。

凡开除出盟者不得再接收入盟。

第三十八条

开除盟籍的问题只能由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九条

区部或独立支部可以暂令各别盟员离盟,但必须立即报告上级机关备案。在这种情况下代表大会同样作为最高权力机关作出决定。

第四十条

被暂令离盟的盟员重新入盟问题,须由中央委员会根据区部的提议处理。

第四十一条

反盟的罪行由区部委员会审理;区部委员会还应督促判决的执行。

第四十二条

为了盟的利益必须对被暂令离盟者,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监视,使他们不能为害。有关这些人的阴谋活动必须立即通知有关支部。

第九章

盟的经费

第四十三条

代表大会为每个国家规定每一盟员反缴纳的最低盟费。 第四十四条 盟费半数上缴中央委员会,半数由区部或支部留用。

第四十五条

中央委员会的经费用作下列各项支出:

(一)联络费用和组织费用。

(二)印发传单。

(三)中央委员会因执行某种任务所派代表的一切费用。

第四十六条

地方委员会的经费用作下列各项支出:

(一)联络费用。

(二)印发传单。

(三)在必要时派遣代表的一切费用。

第四十七条

凡支部和区部六个月不向中央委员会交盟费,中央委员会即令其暂时离盟。

第四十八条

区部委员会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向所属各支部报告收支情况。中央委员会向代表大会报告盟的经费分配情况和盟的收支情况。任何滥用盟的经费的行为都要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第四十九条

特别费用和召开代表大会的费用由特殊收入开支。

第十章

接收盟员

第五十条

支部主席向被接收入盟的盟员宣读和说明章程的第一条到第四十九条,要在简短的讲话中特别强调入盟者应尽的义务,然后向他发问:“那末,你愿意加入这个同盟吗?”如果后者回答:“愿意!”,那末主席就要他保证尽盟员的一切义务,然后宣布他为盟员并在下一次会议上将他编入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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