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多部门严厉打击院线电影盗录盗播行为」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372更新:2023-03-21 15:20:06

文 /姬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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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预警 精准溯源

及时、有效遏制盗版传播

尽管如此,春节热映新片依然受到盗版影响。据观众举报,在网络平台上,有人低价出售正在热映的春节档影片。“有的是下单后通过移动硬盘或网盘发货、有的是扫码进群后免费获取”,举报人表示:“影片时长和影院放映版本相近,片中甚至会出现影院银幕和观众入场时的身影。”

据了解,这种盗版影片被称为“枪版”,也称“TC版”,基本为通过录像设备在影院现场录制。不仅有个人或者极少数观众通过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也有不法分子与影院工作人员“里应外合”,购买设备翻拍放映的影片,获取并传播相关电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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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盗必检、一追到底

数字水印让盗版无处遁形

数字水印的嵌入和检测技术是追踪电影盗录源头、提供追踪溯源线索的有效手段。电影数字水印是在不降低影片画质或音质、不被人的视觉或听觉系统感知的前提下,将与影片内容相关或不相关的标识信息隐藏在影片图像或声音中,当影片被盗拍制作成盗版视频进行传播时,即可通过检出法证标记来定位盗录源头和具体盗录时间。电影数字水印是所有商业院线影片放映时强制叠加的,观众在影院观看的每部影片都嵌入了数字水印。

中国电影科研所(检测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电影科研所(检测所)将依托技术优势,把握重大专项任务和重点档期,大力加强院线影片的盗版监测、水印检测和盗录溯源工作,有盗必检、一追到底,让盗版盗录行为伸手必被抓。同时,创新研发新技术,持续优化工作流程,编制相关技术标准,探索搭建水印ID数据库,提速院线影片盗版追查,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水印检测技术示范应用,提高中国电影市场治理效能和规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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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钱又伤感情”

业界呼吁齐心协力打击电影盗版

未经许可盗录并传播院线上映电影,在给电影产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严重打击了电影从业人员的创作积极性,给电影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巨大破坏。

◎链接

【2019年来,部分院线电影盗录传播案例信息】

2019年以来,全国各地查办了一批院线电影盗录传播典型案例,包括在影院盗录传播、通过运营网站(App)传播、在点播影院播放等类型的刑事和行政处罚案件。

▸ 宁夏平罗王某等盗录传播院线电影案。2019年1月至4月,王某利用在电影城工作的便利条件,将影厅监控拍摄的电影发送给刘某,王某还将影厅监控通过软件分享给刘某,刘某录制电影后出售给他人。2019年4月,根据移转线索,宁夏平罗县公安机关破获该案。2020年8月,平罗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千元;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千元;没收违法所得。

▸ 陕西咸阳雷某盗录传播院线电影案。2020年12月,陕西省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某影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雷某正在盗录电影。经查,雷某对多部影片进行盗录,通过开设的个人店铺向公众出售。2021年1月,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其作出没收盗录设备及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 广东台山劳某等盗录传播院线电影案。2019年10月,根据相关线索,广东省台山市公安局东门派出所抓获偷拍电影的劳某。经查,劳某伙同他人对院线电影偷拍,发送给网络买家牟利,参与盗录处理影片21部。2020年11月,台山市文化广播旅游局对三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 江西兴国刘某等盗录传播院线电影案。2019年12月,根据移转线索,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文广新旅局对两家影院进行检查,发现刘某和邓某先后盗录12部影片,上传到网盘后销售给他人牟利。2020年10月,兴国县文广新旅局对二人作出没收盗录设备、罚款1.597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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