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电影院什么时候恢复营业「鞍山可恢复影(剧)院经营业务但是」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804更新:2023-03-21 18:03: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已下发《关于推进文旅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和影(剧)院经营业务。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 酒店”业务。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机票 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旅游景区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旅游景区室内场所。恢复影(剧)院经营业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可恢复影(剧)院经营业务。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加强影(剧)院开放管理。各影(剧)院要按照《电影放映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要求,加强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垃圾分类处理。要采取预约售票、间隔就坐、保持一米间距、错峰入场、限制流量等措施,防范聚集性风险。电影院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每场上座率不得超过30%,合理安排场次,控制观影时间,每场不超过两个小时。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30%。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一个剧场。要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能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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