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第一女杀手 孙传芳「民国第一奇女子为父报仇隐忍十年三枪击毙孙传芳后被特赦」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928更新:2023-03-22 04:54:46

1935年11月13日,天津居士林大佛堂内,下野已经四年的大军阀孙传芳与一众信徒正在闭目听经,突然在他的身后站起来一名年轻女子,只见她从怀中掏出一支手枪,对准孙传芳连开三枪,孙传芳登时倒在血泊中,当即毙命,时年50岁。

这名女子跟孙传芳有何深仇大恨,非要取他的性命?这背后又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

埋下祸根

1925年秋天,奉系军阀张宗昌与直系军阀孙传芳为争夺安徽、江苏的地盘展开大战,是时张宗昌任山东督办,屯兵济南,孙军北上后,与张南下之部队交锋于津浦线上。

11月初,孙传芳的部队与张宗昌的前敌总指挥、济南镇守使施从滨部遭遇,孙传芳一直想策反施从滨,让他到自己战队来。为此,孙传芳曾连发3封电报,以表诚意,但施从滨压根没理他这茬儿,反而带兵继续深入。

在皖北固镇一战,施部战败,施从滨被孙传芳的军队活捉,解送至蚌埠。孙传芳决定立即处决,当时他的朋友劝说:“我们打内战,对待俘虏不宜杀戮,不如押送南京监禁。”当时的军阀混战中有条“不杀将军”的不成文规矩,毕竟多数军阀将领们都出身于北洋,互相都熟悉,所以大家都约定了一条不杀被俘虏的将军的规定。

可孙传芳在看到战局于己方不利时,心中恼怒,遂不顾属下劝说,便对年近花甲的施从滨痛下杀手,并枭首使其曝尸示众足有三日,以泄私愤。最后,是施家亲戚找全了施从滨的尸首,运回老家埋葬。

孙传芳没有想到的是,他这一怒之下的举动给自己的命运埋下了祸端。

噩耗传来

听到施从滨惨死的噩耗,他的女儿施谷兰悲痛欲绝,发誓一定要为自己的父亲报仇雪恨。

施谷兰时年20岁,虽然自幼念过几年私塾,可是毕竟是一个弱女子,手无缚鸡之力,又如何替父报仇呢?一开始,她将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堂哥施中诚身上。

施中诚乃是施从滨二弟之子,是施谷兰的堂兄。因其幼年丧父,施从滨一家对其多加关照,施从滨还让他跟随着在军中做排长,甚至在施从滨遇害后,其妻子还请求丈夫的上级张宗昌多多照顾施中诚,施中诚被破格提升为团长,又经三年,升烟台警备司令,仕途顺风顺水。

然而,人一做高官心就会变,加之军阀之间是打打合合,因此,施中诚对于堂妹的请求婉拒数次,后来甚至多次劝说施谷兰放弃报仇的念头,不要再想报仇的事了。

施从滨对施中诚向来视如己出,与亲儿子无异,在施从滨死后,施中诚竟说出这种话来,实在让人感到心寒。施谷兰忍无可忍,一怒之下便写了一封长信同施中诚断绝了兄妹关系。

所托非人

在指望堂哥帮助报仇不成后,施谷兰陷入了绝望,作为一个弱女子,她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有自己。这时候,她遇到了施靖公。

施靖公是施中诚的军校同学,一次偶遇,他与施谷兰结识。施靖公被她的痛苦所感染,表示愿意帮她报仇雪恨。彼时,施靖公只是山西军阀阎锡山部的一个谍报股长,施剑翘毫不犹豫地嫁给他。1928年,施谷兰随军迁居到山西太原。

不过7年过去了,施靖公一路升到旅长,报仇之事却一拖再拖。直到施剑翘最后一次问施靖公,才明白,原来,施靖公根本没想帮她报仇。施剑翘再次忍住伤痛,跟丈夫一刀两断,带着两个儿子回了娘家。

10年时间,施谷兰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男人是靠不住的,看来求人不如求己,施谷兰决定自己亲手替父报仇,并将自己名字改为“施剑翘”, 意为“翘首望明月,拔剑问青天”。

毅然行刺

1935年,彼时孙传芳已经下野四年,一直在天津居住。九一八事变后,同样居住天津的原皖系国务总理靳云鹏便劝他皈依佛门,借以超脱凡念。孙传芳便与靳云鹏共同出资,将坐落在天津东南城角草厂庵的清修禅院,改名为天津佛教居士林,由靳云鹏任林长,孙传芳任副林长。

那时施剑翘也在天津居住,一次偶然的机会,施剑翘得知了孙传芳的地址,于是决定自己动手刺杀孙传芳。

为了这次刺杀成功,施剑翘做了很多准备。首先是,勤练枪法,保证一击得中;然后,为了行动方便,忍痛做了个手术,把自己裹着的双脚放开;最后,把老母亲送去南京,两个儿子托付给妹妹施韧兰照顾。一切就绪,她抱着必死之心行动。

在行动前,施剑翘从一个山西军人那里,购买了一支勃朗宁手枪和6粒子弹。于是在1935年11月13日,施剑翘装作居士,混入居士林,便上演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刺杀得手后的施剑翘非常镇定,高声喊着让大家不要怕,她来此杀人只是为父报仇而来,绝不伤及任何无辜,绝不牵连任何一人。说罢,她从小包里拿出了数十张传单洒向众人,传单正面写她的肺腑之言,背面书两首绝句。随同散发的,还有她父亲施从滨身穿将校服的照片,和她写好的遗嘱。

在将传单分发完毕后,施剑翘便借用电话同家人报信,随后又让寺中和尚去通知警察局,她来此之前便已决意自首。在和尚报完警后,施剑翘就在寺中平静地等待着警察的到来。

获得特赦

施剑翘入狱的消息一经发出,便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声援,各界人士纷纷为施剑翘奔走。

中国最重视“孝道”,而“替父报仇”无疑满足了人们对孝道的追求。而“弱女子”、“枪击”这样的标签在满足人们猎奇心理的同时也能引起人们更大的同情心。

其实,从古到今,衡量人类社会的准则不单是法律,更多的是公平和正义;杀人犯法,但未必是“犯错”。有的时候,法律和公平是背道而驰的,虽然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平。为了追求公平而犯法,是值得褒扬的事情。

在审理施剑翘时,施剑翘慷慨陈词:“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

后来,天津地方法院做出判决,以杀人罪判处施剑翘10年有期徒刑。施剑翘不服判决,上诉至河北省高等法院,审判结果改为7年。

此时,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省市妇女会,纷纷通电呼吁,希望最高法院能对施剑翘特赦。冯玉祥联合了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张继、李烈钧等人,给国民政府上书。2个月后,在施剑翘被关了11个月时,当时的最高院下达特赦令,将施剑翘释放。

在法律和公平正义之间,最后公平赢得了胜利。

魂归苏州

施剑翘出狱后,去了南京与母亲和弟、妹团聚。而她的丈夫施靖公,则在她入狱期间,在《申报》刊登启事,宣布与之“离异”。

需要说明的是,解放后,施靖公被作为战犯关押,期间,施剑翘从未与他联系。施靖公被特赦后,政府问他准备去哪儿,他说想回老婆孩子那儿。但他这一要求,遭到了施剑翘的强烈反对,就在政府给施剑翘做工作时,施靖公突发脑溢血去世。

施剑翘的后半生,远离舆论旋涡,把更多精力倾注在公益事业上:开展抗日救灾活动、筹集募捐飞机、创办私立小学招收孤儿和流浪小孩,协助开展革命工作。

1946年,施剑翘在苏州创办从云小学,学校招收的多数是贫民子弟,还有很多无家可归的孩子们,校名则是为了纪念叔叔施从云。同年,为解决办学经费,施剑翘亲自赴往上海募捐,同周总理及其夫人多次接触。

1952年,施剑翘前往北京协和医院检查身体,不幸被确诊为子宫癌。同年移居北京,在香山碧云寺入了佛门,以居士身份修行。

1979年8月27日,施剑翘因晚期直肠癌猝然去世,享年74岁。一代民国奇女子,走完了她跌宕而又传奇的一生。

她故去以后,骨灰送往苏州,安葬在了苏州城西的天灵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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