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事件为什么不能立案「错换事件非人为不可能的定性太准确了」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403更新:2023-03-22 13:28:38

错换事件当事人的律师将此事件定性为“非人为不可能”,真是太准确了。首先,两个新生婴儿自己不会爬不会走,他们连想改变自己位置的动作都不可能完成,所以两婴儿自己换的可能性不存在,当年的婴儿床也不什么自己调换位置,那么只有其他人协助才能完成两个婴儿的互换,这不是“非人为不可能”是什么?如果有人怀疑这个“非人为不可能”,那可以给出更合理的解释吗?

”非人为不可能“存在着几种可能情形,但每种可能都与医护人员脱不了干系。

首先,是许女士的仇人所为,此仇人要么是医院内可以接触到婴儿的人,或都是被许女士仇人收买的可接触到婴儿的医护人员。

第二,是许女士或家人收买医护人员偷换,可是动机是什么呢?

第三,医护人员失误造成的错换(这不是故意)。

第四,淮河医院医护人员中有像陕西张淑侠式的贩婴团伙作案,后因各种原因贩卖不没成功而做罢,但前期的捕垫工作已做好,就是该有手环的孩子也不给带手环,婴儿评分从一出生就给做假,如出生时哭声响亮的婴儿给写成是二度窒息,打6分。

第五,是杜女士的仇人所为, 情形同许女士。

第六,是杜女士或家人收买医护人员所为。(动机?杜女士足月入院,在脐带绕颈的情况下还过期剖腹产无法解释)

第七种,医护人员为了掩盖医疗事故而为。由于杜女士当时携带乙肝病毒,生产时医生没有给婴儿做好防护,使新生婴儿被感染了乙肝病毒,这是一桩严重的医疗事故,按刑法是犯罪。相关医护人员为了掩盖医疗事故的发生,又了解到许女士非当地人,入院单上又没有家属签字,所以将许的孩子换给了杜女士,避免杜女士发现后追究她们的医疗事故责任,而且许女士出院将回外省,她们以为这样就安然无恙了。

但让人想不通的是当律师提出“非人为不可能”时,为什么有人第一时间对号入座?是太敏感了吗?此事在没有正式结案之前,医护人员和双方父母都有嫌疑,不要对号入座,做一些不必要的争执,既浪费精力又混淆视听,还互相造成伤害,尤其是给无辜的被换孩子造成的无法弥补的双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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