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的名义在一起「以家人的名义跨越道德绑架和血亲联系之爱」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885更新:2023-04-13 02:33:34

三个孩子,两个爸爸,十年的共同生活,跨越了血缘,凝结成一家人。九年别离后,重建亲情,爱情,重新诠释了家人的含义。

在“以家人的名义”这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凌霄的祖母,妈妈一家三代女性,以家人和血缘的名义,肆无忌惮的向凌霄索取亲情和爱。导致尖尖感慨:讨厌凌霄家三代女性。所以这部影片彰显了一个事实:往往最大的伤害,来自于家庭。但是为什么来自家庭的伤害,往往会出现施虐者不自知的情况呢?首先我们来看一看,凌霄的祖母,母亲和妹妹的索爱之旅中蕴藏的谎言?

首先,我们有血缘关系,所以我们必须相爱。不可回避的是:中国人的家,是通过血缘关系来维护的。中国人有一个潜在的观点:血缘之亲是无条件的大于其他亲密关系。没有血亲的人统称为外人,应该被排除在亲密关系以外。所以凌霄的祖母认为“尖尖等都是外人,凌霄应当无条件的爱自己的妹妹小橙子”。实际上:有血缘关系,只能证明:我们有建立亲密关系的基础,法律上也规定了血缘关系之间互相扶助的责任和义务。责任和义务可以使爱变得厚重,但也可以成为一种爱的敲诈和勒索。剧中凌霄的母亲,就是典型的利用血缘关系,进行爱的敲诈和勒索。当有了小橙子,理所当然的要求凌霄接受并关爱妹妹。当自己碰到重大变故,强制要求凌霄承担照料自己的责任。她体现的只是对家人的一种偏执的需要,你是我的家人,所以在我需要你的时候,你必须爱我,你必须满足我的需求。

其次,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许多人将爱理解为一种意愿,因为是一种意愿,所以可以进行多种诠释:思念是一种爱,打和骂也都是爱,抛弃也是一种爱的体现,但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爱:是一种行为。“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这句话正确的说法是:父母有爱孩子的意愿,但是不是每个父母都有爱孩子的能力。 剧中的凌霄的母亲,实际上是一个孩子化的父母,当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女儿死亡后,无法调整自己的情绪,无法从老公处得到帮助,选择推卸自己的责任,抛弃凌霄。这是一个情感上无法独立的女人。剧中知秋的母亲,没有经济能力又选择的当单亲妈妈,当了单亲妈妈仍然对生活充满幻想,不愿意和脚踏实地的老实人李海潮组成家庭,共同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仅仅凭母爱无法支撑现实的残酷,她同样的选择了抛弃自己的孩子。这是一个经济上无法独立的女人。 父母爱孩子的这种感情,是动物界的朴素感情,只有将爱孩子的感情,升级为帮助孩子成长为自由的个体的点滴行动,才能称之为爱。

本剧阐述的最好的观点就是:爱是可以跨越血缘联系,爱可以将无血缘关系的人粘合为相亲相爱的家人。爱的实质,在于施者心甘情愿的付出和受着坦坦荡荡的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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