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论|鲸油救生桶和白头巾白鲸中译的若干细节问题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625更新:2023-01-05 10:24:04

本文转自:英美文学丛话

一、由情色双关语等导致的误译

以实玛利很不情愿,因为他“从来不喜欢两个人睡一张床”(15),更何况是“在一个陌生地方的陌生客栈,和一个陌生人睡在一起”;而且,就算是捕鲸船上,尽管大家睡在同一个舱里,水手们也“各有自己的吊床”(18)。可是,“形势比人强”,以实玛利还是向困倦低头,在饱受了一番惊吓之后,终于和“生番”魁魁格一起上床睡了。睡前,他没有忘记要求魁魁格不要在床上吸烟,因为他“还没给自己投保”(26);同时他也注意到,魁魁格翻身躺到了床的一边,“好像是说:我连你的大腿都不碰一碰。”以实玛利这一觉睡得踏实,“有生以来从没有睡得这么香甜过”(曹庸:34)。

也许是睡得太香甜了,以至于竟然不知道魁魁格早就翻过身来,把胳膊“亲密地”搭在他的身上。这未免睡得太沉了。以实玛利(即叙述者)担心读者不解,或者误解,干脆又用了近一页半的篇幅,讲了童年时一次遭继母关禁闭,被迫在大白天睡觉的经历;当时,他夜半醒来,手里仿佛握着另一只神秘的手,那感觉,与现在突然发现自己被一条满是纹身的胳膊搂抱着的“奇异感觉”非常类似(29)。以实玛利“试图推开他的胳膊——摆脱他那新郎似的拥抱——然而,尽管他睡得那么香甜,却依然紧紧搂住我,仿佛死神才能把我们两人分开……于是,我翻了个身,我的脖子象是套着一副马鞍;突然间又感到有点微微的抓伤”(曹庸:37)。对于细心的读者而言,情况显然有些不妙了。以实玛利的脖子怎么会被抓伤?肇事者又是谁呢?

答案就在下文:“我把被单扔在一边,看到这个野人身边还搁着那只烟斗斧,宛似一个尖脸的婴孩”(曹庸:37)。联系前后文可知,肯定是魁魁格在睡前,把那只斧头形状的烟斗隔在了两人中间,以实玛利翻身的时候,被它刮了一下。原来,“抓伤”以实玛利的肇事者,竟然是译者。

遗憾的是,中文译者没能把这一节的意思翻译得醒豁、明白。且以曹译本为例:“这实在也是一种糊涂的想法,这种鲸脑的叫法,就是对格陵兰鲸的活生生的讽刺,因为鲸脑这个词儿的第一个音节就已完全说明一切了”(曹庸:191)。所谓第一个音节,指的就是sperm(精液)一词。尽管话已经说得如此清楚,格陵兰鲸“缔造生命的体液”(quickening humor),依然被译成了“对格陵兰鲸的活生生的讽刺”;整体质量上乘的成时译本,也把这两个词错译为“令人欢欣鼓舞的贡献”(成时:153)。无论讽刺或贡献,都会让读者觉得不知所云。“humor”一词在此是体液的意思,而非通常所说的“幽默”;早前西方人相信人有四种体液(humors),因其决定着人的脾气性情,“humor”由此也可表示心态、情绪之意;同样的道理,叙述者在第54章讲述“大鲸出来了”号捕鲸船的故事时,之所以决定完全依照当年的方式把故事重讲一遍,既不是“为了我的幽默”(曹庸:342),也不是“为了保持我的风趣”(成时:262),而是因为这样讲“最适我的意”(for my humor’s sake)。【注:在麦尔维尔的短篇小说“Bartleby, The Scrivener”中也用到了这个词:“According to my humor I threw open these doors, or closed them”;余光中译为:“我高兴时就把门打开,不高兴则关上”。这才是正解。】

至于把“quickening”一词译为“活生生的”,不得不说,多多少少和正确的含义沾上了边,因为它在此处是赋予生命的意思。关于这个词,伊恩·戈登教授曾写过一篇非常有趣的文章,收在《英语字词用法》一书中。他在文中说,quick一词最早的含义,便是“活的、活着的”;“当一个婴儿显示出‘活生生’的运动迹象时,它便在母腹中‘quicken’(躁动)”;还有,“假如你咬指甲,咬到‘to the quick’(触及痛处)的程度,那你就是触及了敏感的、‘活的’肉。”【注:伊恩·戈登,《英语字词用法》(英汉对照),第171、173页,姚小平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曹庸等人显然并没有完全掌握“quick”、“quicken”以及与它们相关的一些表达方式的含义和用法。为证明这一点,我们不妨再举一例:《白鲸》中也使用了“to the quick”这一词组,在41章,原文如下:“Nevertheless, so well did he succeed in that dissembling, that when with ivory leg he stepped ashore at last, no Nantucketer thought him otherwise than but naturally grieved, and that to the quick, with the terrible casualty which had overtaken him”。这里说的是,由于船长亚哈掩饰得力(dissembling),所以岸上的人并未看出他内心藏着疯狂的复仇打算,只以为遭遇了这样可怕的不幸,腿被白鲸咬断,他的伤痛不但很自然(naturally grieved),而且应该是“刻骨铭心的”(to the quick)。曹庸把这句话译为:“然而,他竟掩饰得这么成功,以致当他最后拖着那只牙腿上岸的时候,没有一个南塔开特人不认为这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悲伤,都认为那是由于突然遭到可怕的灾害的缘故”(曹庸:261)。 整句话中,找不到能与“to the quick”相对应的译文。解释成漏译很难让人信服。因为曹译本尽管错误比比皆是,却几乎没有漏译。最大的可能是,译者把“to the quick”与下文的“overtaken”合二为一,译成了突然。“quick”有快速的意思,和“突然”相距并不远。这也许又是错误选择词义的一例。

“鲸油”和“精液”之间的距离也不远,甚至可以说只隔着一层窗户纸;然而,这层窗户纸,在该“捅破”的时候并没有捅破,在不该“挑明”的时候,却被译者戳了个窟窿。也许我们不应苛求译者太甚,毕竟曹译本出版的年代较早,当时人们的性观念远不如今日开放自由,性的意识也不像当今这样敏感。假使朱生豪先生活在今天,肯定也不会把莎翁的台词“The weeds which his broad-spreading leaves did shelter, /That seem'din eating him to hold him up”翻译成“那些托庇于他的广布的枝叶之下,名为拥护他,实则在吮吸他的精液的莠草”。【注:语出莎士比亚《理查二世》第三幕第四场,朱生豪译,吴兴华校,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莎士比亚全集》第4分册第365页。】归根结底,“抓伤”和“讽刺”一类译文的出现,都是不够敏感,想得太少的缘故。

二、因专业知识不足导致的误译

以上谈到的这些误译,尽管让人遗憾,却无伤大雅,因为对于《白鲸》这部巨著而言,同性水手间的暧昧关系,只是“题外话”,连“伏线”都算不上;它的主题,或者说主要目的,是把“捕鲸者塑造成一个英雄的群体,通过他们与白鲸的斗争”来赞美美国人民的“勇气和业绩”。因此,水手们的海上生活,那些波澜壮阔的捕鲸场面的描写,才是小说的精华所在,是重中之重。把相关的这些章节和段落译好,译得出彩,才是译者最主要,也是最艰难的任务。说它艰难,是由于这些描写中,必然会牵涉到大量的航海和捕鲸的专业术语,这些专业的知识,一般译者是很难具备的。其造成的事实是,这些最关键的段落,往往也是译文错误最多、最集中的地方。

我们先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白鲸》最后一章中,裴廓德号捕鲸船被复仇的鲸鱼迎头撞出一个大洞,即将沉没,面对近在眼前的结局,二副斯塔布喊道:“I grin at thee, thou grinning whale! Look ye, sun, moon, and stars! I call ye assassins of as good a fellow as ever spouted up his ghost”。曹庸译为:“我咧开嘴笑你,你这嬉皮笑脸的大鲸!你们太阳、月亮和星辰,瞧呀,我管你们跟那个始终在喷出它的鬼影的家伙一样叫做凶犯”(曹庸:802)。 原文中的ghost一词指灵魂,“spout one’s ghost”,意味着死去。这个词组本应写为“give up the ghost”,源出钦定版英译圣经《马可福音》15章37节对耶稣受难的描写:“And Jesus cried with a loud voice, and gave up the ghost”;中译文为:耶稣大声喊叫,气就断了。麦尔维尔把动词give up换成表示鲸鱼喷水的spout一词,在捕鲸故事的语境中,贴切而又自然,想不到却给译者制造了难题。这句话本来的意思应该是:我说你们就是凶手!就要给你们杀死的这个人,跟任何一个死去的人相比,都算是顶好的!结果,受了“spout”一词的误导,译者错把动词的主语当成了鲸鱼,才会有这样不伦不类的译文。

另一例出现在61章,是对捕鲸场面的直接描写。桅顶瞭望的水手发现了鲸鱼,于是放下小艇前去捕杀;为了不让鲸鱼提前察觉,亚哈命令不准用“长桨”(not an oar should be used),由于海上无风,最安静的风帆派不上用场,于是大家只好用较短的“圆桨”划船前进:“So seated like Ontario Indians on the gunwales of the boats, weswiftly but silently paddled along”。曹庸显然没弄清楚长桨(oar)和圆桨(paddle)的区别,想不通既然不准用桨,如何又能划船前进,于是颇为取巧地译为:“亚哈下令不许用桨……我们都象安大略的印第安人一般坐在艇舷上,迅捷而悄悄地荡过去,静得连悄悄的扯帆声都听不到”(曹庸:399)。在没有风的大海上,扬帆无用,又不能用桨,船如何才能“荡”到鲸鱼旁边呢?真是让人费解。译者们绞尽脑汁,为解决这一动力缺失的问题各显身手。不能用桨,就用别的东西代替好了;有的译为:“我们就像安大略的印第安人坐在艇舷上,迅速地不弄出一点声音地用手划水前进”(罗山川:322);想想看,即便库柏小说中神勇的印第安人,也很难做到在大海上用手划水,还能迅速前进吧?还有的干脆给小艇装上了一种新设备:“轻轻地、但又急速地摇橹前进着”(卢匡:341)!让人略感安慰的是,众多的译者并未全军尽墨,成时的译本,尽管译错了艇上不扯起风帆的原因(“这安静不允许我们把不发出声息的帆张起来”),对于“paddle”一词的理解却是正确的:“迅速但静悄悄地用桨板(按:即成时对圆桨的译法)划水前进(成时:305)”。

但是插图的帮助有其限制。它在明确布局和形状,即空间的展示方面最为有效,对于运动中的场景,即历时性的问题,其说明性就非常有限了,因为它所呈现的,只能是时间上的一个点,而这一时间点上的场景,不一定是对译者最有助益的。

仅以67章中对于割膘的描写为例。鲸鱼被杀死之后,由小艇拉回到大船旁边,用绳索缚在船侧,待一切准备就绪,便有水手用长柄铲在靠近鳍部的位置挖出一个窟窿,“再环洞切出半圆形的一道口子”,然后把从主桅垂挂下来的滑车上的铁钩伸进洞里,钩尖从半圆形的口子里穿出,这时水手们合力转动绞盘,把铁钩向上提,持长柄铲的水手则循着那半圆形的豁口继续向前切出两道平行的口子,于是铁钩拉着鲸膘越提越高,“鲸身在水中转动”,“就像剥橙子皮那样”,鲸膘沿着切出的口子,被一圈圈剥了下来;到最后,长长的一条鲸膘的“顶端已经碰到主桅下椼了”,水手们这才停止转动绞盘;“接下来的片刻功夫里,那血淋淋的一大条鲸膘,就这样悬在空中,悠来荡去”,直至第二架滑车替换上来,钩住这条鲸膘的底部,上面的一截才被拦腰切下,运进膘舱(331)。中文版的译者,大多把在半空摇晃不已的“血淋淋的一大条鲸膘”(the prodigious blood-dripping mass),错误地理解成了整条鲸鱼;如曹庸译为:“那只血淋淌滴的大鲸身,仿佛要从天上放下来似的,晃来晃去”(曹庸:427);罗山川译为:“大鲸便随着鲸脂的迅速剥离而被吊得越来越高”(罗山川:346);成时的译文是:“鲸鱼随着鲸膘被剥下的同时一直在被提升得越来越高”(成时:323);卢匡则以为鲸膘是被“一块一块地剥着,而且吊得越来越高”(卢匡:364),完全没弄明白剥鲸膘的工作流程。现代文库本《白鲸》中,有一幅由Rockwell Kent所绘的插图,展现的是割膘的场面,同一插图也为曹庸译本所采用【注:Melville. Moby Dick. New York: Random House, Inc., Modern Library Edition, 1982: 438. 同一插图也见于《白鲸》曹庸译本的426页】;然而,该图所呈现的,是割膘的初始阶段,鲸膘还未被滑车拉扯上来,因而对整个割膘的过程几无任何说明作用。如果译者有动态的影像资料可以参考,或者所见的插图显示的,恰好是鲸膘被吊起至帆椼处的那一刻,则自会了然于胸,从而避免错误。【注:67年诺顿版(516页)和加州大学83年版(311页)的《白鲸》中,都有描绘割膘景象的插图,而且大同小异,都显示一条长长的鲸膘被高高地吊起在半空。中文版的诸位译者,当是没有见到过这样的插图。】

三、由错误的插图等引致的误译

当然,译者不能指望一切为难之处都会有插图来指点迷津。《白鲸》中牵涉到大量捕鲸的专业知识,各种器具的形制、布置、使用方法,固然给译者设下了重重的障碍,又何尝不使插图画家大费踌躇。曾于1978年为著名的Arion Press限量版《白鲸》绘制插图的艺术家巴里·莫赛(Barry Moser),多年后回首往事,记下了其时发生的一个有趣的插曲。据他回忆,每幅插图,都要先向五位研究捕鲸的专家提交详细的草图,经核准之后,才能开始木刻;有些图“要反复多次修正,才能最终敲定,尤其是关于怎样把绳子盘进索桶啦,小艇从大船上放下去捕鲸时上面该有几个人啦”这一类的问题,让人费劲思量;不过,最让他念念不忘的,却是126章中那个不起眼的救生桶。由于没有实物可资参照,分批提交样图的期限又已迫近,于是他“做了所有优秀的插图画家都会做的一件事——自己凭想象画一个出来”;“我不知道固定救生桶的卡簧究竟该是什么样……也弄不明白绳索是怎样系在桶子或卡簧上的,所以我干脆从下往上看,选择了仰视的角度来画,把问题完全避开了”;样图拿去送审,“我记得,有三位专家未予置评,有一位说‘很好’,还有一位说桶上的铁箍画得粗了点。嘿,要么我莫赛是个天才,要么就是专家学者不可靠。可我向你保证,莫赛绝不是天才。”【注:Barry Moser. In the Face of Presumptions: Essays, Speeches, & Incidental Writings. Jaffrey, New Hampshire: David R. Godine, 2000,103-104. 莫赛所画的救生桶插图见加州大学83年版《白鲸》第528页。】这件小事说明,不单插图画家,即便是号称专家者,也不可能对与捕鲸船有关的一切细节都了如指掌。由此,我们也就更了解了译者所面临的巨大挑战:毕竟,如莫赛的经历所示,插图画家还有一定选择的自由,可以用这样或那样的方法回避难题,而译者的选择空间极为有限,并且,每一个细节都可能至关重要。即如那让莫赛挠头的小小卡簧,也是故事发展的关键一环:在故事的尾声,在最后关头,用棺材改制而成的救生桶,正是靠了它的卡簧才得以自动脱离了沉没的大船(liberated by reason of its cunning spring),浮上海面,救了以实玛利一命。

甚至偶尔有特殊的情况,插图不但不能给译者提供指导,反而会引人误入歧途。关于费达拉的插图即是一例。为了暗示船长亚哈已经与魔鬼签了约,麦尔维尔给亚哈的小艇安排了五个鬼仆般的水手,费达拉就是他们当中领头的;此人可能出身于“亚洲东部的海岛”(252):穿着皱巴巴的黑色中国式棉袄,和一条肥大的黑色棉裤,奇的是,在这黑衣人的头顶,却是条“盘了一圈又一圈的白色发辫,颜色雪白,就像戴着块有生命的白头巾”(236)。同一句话,曹庸却译为:“缚着一条闪闪发光的、兜来盘去的白头巾,乌黑的头发辫起后又一圈圈地盘在头顶”(曹庸:305)。对照原文(a glistening white turban, the living hair braided and coiled round and round upon his head),可以看出,曹庸显然错误地以为living一词是指头发生长状态良好,所以转译成了“乌黑”。其实,原文中使用“living”(指有生命的头发)和“coil”(盘绕)等词,不过是为了增强读者对蛇和魔鬼的联想;原句中逗号的前后为同位语成分,费达拉并没有真的戴了一条头巾,只是辫子雪白,看上去像是条白头巾。全句难度并不大。然而,中文译者,无一例外地都会错了意。相同的错误,在51章依然延续:当费达拉爬到桅顶瞭望时,他的头出现在月亮旁边,就像在夜空上开了两个“天窗”【注:天窗,原文为“companions”,指开在船只后甲板上的天窗,中文版普遍译为“伴侣”或“良朋”,与原文相比,意境自是大为不同;可算是航海术语导致误译的又一个例子】,但是,他头上的白发,还是被译成了“头巾”(曹庸:326)或“包头布”(成时:251)。

笔者怀疑,在这样一处不涉及术语,又无太大疑难的地方,之所以全部译者都翻了船,很可能就是插图误导所致。曹庸译本中,采用的是传布最广的Rockwell Kent为现代文库本所绘的插图,其中恰有一幅费达拉的“特写”,置于50章“亚哈的小艇和船员——费达拉”的篇头;我们看到,费达拉的头上,赫然裹着一条头巾。【注:见82年《白鲸》曹庸译本321页,同一年现代文库本Moby-Dick332页。】参考这样的插图,译文出现错误就再正常不过了。曹译本出现最早,且影响广泛,后来的诸译者很可能也看到了这同一幅插图,从而受其“牵连”,谬种流传,一误而再误。确实,原著中由其本国画家绘制的插图,在译者心目中天然会具有一种权威性,当译者对文字的理解和插图呈现的内容出现矛盾时,很难做到不为所动、坚持己见。《白鲸》有多种插图本,然而直接描绘费达拉这一人物形象的插图并不多;除由Kent配图的现代文库本之外,笔者只在另外两种版本的《白鲸》中见到过,其一见于1977年The Easton Press(Norwalk, Connecticut)版《白鲸》50章前的插页,另外一帧则是I. Waldman & Son,Inc.(New York)79年出版的由Shirley Bogart改编的《白鲸》小人书137页的插图。这两幅图中的费达拉,都是白色的辫子盘在头上,和书中的文字描写一致。可惜这两个版本的《白鲸》在中国流传不广,很难被人注意到。

以上列出的这些因专业知识限制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译文错误,无论重要与否,都可以说是“明面上”的错误,还有一种“暗藏的”的,严格说来甚至不应由译者负责的差错,即原著在书写、誊抄和排版过程中因一时失察而遗留的讹误。【注:对这类错误麦尔维尔本人可能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他的书法很差,而且“单词的拼写糟糕了一辈子”,1839年第一次乘船出海前往英国时,在船上登记的名字被写成了Norman Melville,估计就是他糟糕书法造成的结果。See Andrew Delbanco, p.25, p.28.】以48章中三副弗拉斯克与水手阿基之间的一段对话为例:

“Lay back!” [Flask] addressing hiscrew. “There!- there!- there again! Thereshe blows right ahead, boys!- layback!”

“Never heed yonder yellows boys, Archy.”

“Oh, I don’t mind’em, sir,” said Archy…

中间由笔者下划线的一句,显然还是弗拉斯克说的话,应归入上节;并且,在1851年英国版的《白鲸》中,本已被改正过来了。【注:Melville. Moby-Dick. Ed. Harrison Hayford and Hershel Parker. New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67: 481. 在以英国版三卷本《白鲸》为底本的1907年版“人人文库”本《白鲸》中,同一句话便被并入了上节,可证;见Moby Dick; or the Whale. J. M. Dent & Sons Ltd., 1907 (reprinted 1925): 190.】但是,如67年诺顿版《白鲸》编者在书后作为“编校记”的《文本:历史、异文和校订》一文中所说,后来新出版的各种版本的《白鲸》的编者,普遍误以为“只有美国初版的《白鲸》”,才“具有文本的权威性”,【注:See Moby-Dick. Ed. Harrison Hayford and Hershel Parker, P.476.】因而在这一部分,也多依从该版,将其单列成段。【注:1950年兰登书屋“现代文库”本《白鲸》(217页)和The Bobbs-Merrill Company 1964年版《白鲸》(292页)即如此处理,把这句话单列为一段。】于是,中文译本,也各依其所据的原著版本,有的单列为一段(如曹庸、罗山川、卢匡译本),有的将其归入上节(如成时译本)。还有一种情况,是英国和美国初版的《白鲸》都出了错。如同一章中,有一处误把斯塔布写作三副,对于这样明显的笔误,67年诺顿版《白鲸》的处理方式,是直接在正文中将其改正为“二副”,同时在“编校记”中做出说明。【注:See Moby-Dick. Ed. Harrison Hayford and Hershel Parker, p.191, p.493.笔者读到过的多个版本英文《白鲸》中,直接在正文里改为二副的极少,多数仍写为三副。】此处中译本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有的译为三副(曹庸:311),有的直接写为二副(卢匡:268;成时:240),还有的是在正文中译为三副,然后加注澄清(罗山川:253)。在原著正文有误的情况下,译者无论是根据前后文自行做出了正确的判断,或是从原书的“编校说明”中找到依据,从而改正了错误,都说明有足够的敏锐和细心,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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