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有棵棵树「布鲁克林有棵树用诗一般的语言唱一首动人的歌」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401更新:2023-04-19 18:19:03

(文|亦浓)

(好吧,我真能干,居然写出了万字的书评,不过,您可以免去看书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哈哈)

古人云“寒门出贵子,白衣出公卿”,因为出身寒门,就想要“鲤鱼跳龙门”,只有读书才能有机会进步高级阶层。于是,解决衣食住行之根本之后(甚至节衣缩食)寒门学子要昼夜苦读,以期将来登科及第状元高中,继而光宗耀祖、出将入相。

但最近几年却经常听到一句话“寒门再难出贵子”。为什么呢?有人分析:当今社会已经过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崇尚金钱至上,读了大学进了高等学府,最后还可能给早早辍学已经当上老板的同学打工。

还有人说,“寒门再难出贵子”,是因为现在的父母只有一个孩子的居多(以后二胎、三胎开放了应该会多几个),即使寒门,也对孩子宠爱有加,令孩子们不知人间疾苦,父母辛劳,只一味地进行索取不懂得感恩和付出。在这些寒门学子眼中,赚钱似乎很简单,,因为宠爱他们的父母不会将生活的艰辛展示给孩子面前。

于是,纵然寒门也再难出贵子了。

这样看来,有钱的、没钱的父母都没有真正地把握好如何教育孩子了。

有钱的,有座金山,孩子们手脚废了,也还可以坐吃山空,没钱的咋办?父母终究会老,家里有没有金山,孩子们被宠爱得养废了手脚,以后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

一起来看看这本书《布鲁克林有棵树》,贫民窟里的一家人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如何坚强地生存、获取和接受教育,顽强地在贫瘠的土地上将生命开出了幸福的花儿。

01.关于本书及作者

《布鲁克林有棵树》作者贝蒂·史密斯,德国移民的女儿,也是一名剧作家。成长于纽约布鲁克林的威廉斯堡,她的个人经历与小说主人公弗兰西相似。

该书1943年在美国初版即大受欢迎,长驻畅销书排行榜榜首,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获得了当年的奥斯卡奖。

富有温度的文字是小说的一大特征,作者用细腻温情的笔触将一个自强不息的成长故事娓娓道来,用诗一般的语言,唱了一首动人的歌。

小说讲述的是贫民窟里发生的故事,但与苦难题材的小说不同(比如余华的《活着》、《在细雨中呐喊》等,余华的小说满篇的苦,令人不忍读,读了也会有压抑和不适,写的是很好,非常写实,就是少了一些文字里的浪漫,体感不太舒服)。

《布鲁克林有棵树》则不同。

本书通过小女孩弗兰西的眼睛,我们看到了她的生活、她的亲人和朋友,如何在贫困环境里不屈、挣扎,从贫苦的苦寒里品尝出了微微的幸福的故事。

弗兰西就像扎根在贫瘠土地里的一棵天堂树,不停歇地努力向上生长,从水泥地里都能生根发芽活出生命的天堂树,也隐喻了与贫困生活做抗争的弗兰西。

用柔弱的肩膀扛起家庭重担的坚强的妈妈凯蒂;好幻想、却给予弗兰西充分的父爱的爸爸约翰尼,还有聪明调皮的茜茜姨妈,逐步成长起来的弗兰西的弟弟尼雷……等一个个人物,丰富饱满、绝不脸谱化的人物形象。

不仅如此,全书还用优美的文字,饱含感情的语言描述人物的心理活动和环境,无论从故事情节,还是人物的刻画及语言文字的组织方面,都不失为一部值得阅读收藏的好书。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对这本书的内容进行解读(内容较多,看完我分享的基本上书的内容也就大致了解了,不喜欢此种方式的小伙伴可以跳读)。

第一个重点内容:坚强的罗姆利家的小女人撑起了家庭的重担。

第二个重点内容:约翰尼用柔情和细心给了女儿完整的父爱。

第三个重点内容:父母不同的爱的方式,教会了孩子们爱与担当。

02.首先来看第一个内容:坚强的罗姆利家的小女人撑起了家庭的重担

弗兰西的母亲凯蒂是罗姆利家四姐妹中最小的一个,也是最有主见的一个。

书中对于弗兰西母亲凯蒂的描述,都是从弗兰西的角度来看,从一开始,凯蒂对弗兰西弟弟的钟爱、对弗兰西的漠视,到最后因弗兰西理解了母亲,而让我们看到了凯蒂的坚韧和感情内敛的性格特征。

大姐茜茜:书中提到的较多,也是弗兰西最喜欢的姨妈,作为移民的后代,弗兰西的外公外婆当时不知道有公立学校可以读书,导致茜茜没有读书。

不识字的茜茜其实是最聪明的一个,她思想前卫,没有束缚,爱一个人就跟他在一起,不爱了就离开,在世人眼中她是最放荡不羁的。

她称呼所有与他同居的对象为“约翰”,因为她喜欢这个名字,如果生个儿子,她也会给他起名为“约翰”,但可惜的是十几次怀孕一直未留下健康的孩子。可能与她14岁就与一位消防员结婚后怀孕有关。

茜茜没有孩子因此就将外甥女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她对弗兰西的爱和袒护,也从一个侧面弥补了凯蒂对弗兰西关心的不足。

弗兰西上学后,曾经遭遇的不公,也是茜茜帮助解决的,这一段比较好玩儿。

茜茜姨妈最后的结局也比较好,她的“约翰第4”还是“约翰第5”的,总之是最后一位约翰吧,与茜茜最后修成了正果,而且茜茜也终于怀孕了,关于茜茜姨妈的篇幅书中描写的比较有意思,限于篇幅这里不说,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找书来看看。

四姐妹的老二书中提及得很少,因为二姐长得不太好看(四姐妹都比较靓丽,然后从中比较的吧),而外婆玛丽本来就想着留一个女儿服务上帝(做修女),于是,二姐就成了常驻修女,而且是最严苛的一种,除非父母离世,否则不允许离开修道院。

三姐艾薇,是受教育最高的一个,找到的老公是会弹唱的,书中说,罗穆利家族的女儿们对艺术类异性难有免疫力(其实浪漫的女孩子都是如此吧,哈哈)。

艺术家或者有点儿艺术细胞的人都是孤僻的,三姐的老公也不例外,可以想到的是,三姐夫的人际关系不是很好,甚至与他一起配合工作的马儿都欺负他,这一段描写也很有趣。

书中讲到,在艾薇驾驭那马儿的时候,马儿很乖,但当三姐夫弗里特曼给马儿洗澡时候,马儿都撩蹄子,而且“马儿似乎一直在思考着如何对付他”,看书的话一定不要错过这一段的描写。

再说回主人公的妈妈凯蒂。

凯蒂第一眼见到约翰尼就爱上了他,彼时的约翰尼还是凯蒂的闺蜜希尔蒂的男友。约翰尼经常与几个小伙子一起到希尔蒂的厂子外面等她。

于是,凯蒂就有意识地在下班后的转角处多与约翰尼说一会儿话,用唱歌一般的语调与约翰尼打招呼,每天多说一点,从这里可以看出,罗穆利家族的女人在恋爱方面确实很有一手,从大姐茜茜到小四凯蒂都是如此。

约翰尼慢慢地也养成了与她在转角处说话的习惯,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更何况凯蒂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主动去撩呢。(这个女人不简单啊!)

然后,某一天凯蒂更是将自己盛装打扮,找个借口跟主管请假,提前下班,装作偶遇厂外等待希尔蒂的约翰尼,她的呈现女性曼妙身材的打扮令约翰尼眼前一亮,继续着之前被凯蒂养成的谈话习惯,心底里彼此早已默默相许,甚至后来下班出来的希尔蒂也痛苦地发现了真相。

约翰尼直截了当地说,他与凯蒂已经彼此相爱,并承认,在遇到凯蒂之前,他根本不知道爱为何物,现在凯蒂是他的女孩,他要走凯蒂的路,向希尔蒂提出来分手。

凯蒂想要约翰尼,然后就通过一定的手段得到了约翰尼,她爱他,甚至在心底里默默发誓,即使为他当牛做马,只要能够有他在身边说话、唱歌,她也心甘情愿,后来的生活真的验证了这个誓言,她开始当牛做马地养家了,凯蒂后来通过做清洁女工来养家和孩子,而约翰尼则始终在酒吧里做一份歌唱侍应生的临时工作。

爱他,就爱他的所有,为了爱的女人都很有勇气(也是拼了)。凯蒂要嫁给约翰尼,纵然母亲玛丽并不看好,也阻止不了凯蒂的决定。而实际上,他们认识还不到四个月。但是,对于有爱的人来说,时间不是问题。

婚后的凯蒂与约翰尼过了一段神仙眷侣般的生活,他们一起看厂子,夜里聊天、唱歌,幸福满溢地过着。直到他们的女儿弗兰西来到了这个世界。

凯蒂生弗兰西的那天,约翰尼骨子里诺兰家族的软弱体现得淋漓尽致,凯蒂难产,约翰尼手忙脚乱、手足无措,不仅帮不上忙,还跑到自己母亲那里大哭,又跑去找哥哥乔治,两个人喝得大醉,约翰尼因此忘记了自己的工作,导致学校里归他看管的炉子熄灭,水管爆裂,也丢掉了学校工作,此后,约翰尼就开始了酒吧歌手的零工生涯。

妻子难产生了二十四个小时,作为丈夫的约翰尼却跑去买醉,不得不说,在做妻子的可靠后盾(依靠)方面,约翰尼是不够格的,这也是他们诺兰家族的通病,仿佛永远长不大的巨婴,一旦发现自己又增加了一项重担,就难以化解开心头的压力和忧愁,这也为后来约翰尼的死亡结局埋下了伏笔。

性格即命运,一个没有担当的软弱的男人,日渐增加的家庭压力总有一天会令他感到难以承担而自暴自弃。

凯蒂生下第二个孩子,儿子尼雷,约翰尼又愁了一分。再到后来,在约翰尼34岁时候,凯蒂兴奋地说,又怀上了第三个孩子,约翰尼直接忧郁压抑到酒吧买醉,喝酒过量身亡。

从生弗兰西那天开始,实际上凯蒂已经看到了约翰尼对家庭责任的不作为,约翰尼不愿意承担家庭责任,他“一生不羁爱自由”,但不幸的是,他深深地爱上了凯蒂,为了这个女人,就不得不收心为家庭所牵绊。

但面对家里增加的几张嘴巴,他做不到坚忍和淡定,骨子里的软弱却总是被预想到的将来生活之艰难所吓倒。

这时候,作为妻子的凯蒂又做了什么呢?

首先,凯蒂先是想要改变约翰尼。

约翰尼到了可以投票的年纪(这个没查出来,我国公民是18周岁,而书中的约翰尼认识凯蒂的时候,约翰尼19岁,凯蒂17岁,这样推算,投票的年纪至少要大于19岁了,美国公民当时似乎是21岁?)喝酒三天庆祝,其实是感叹可以自由自在游玩的青春流失吧?就像有的人在婚前举行的单身派对,婚后就得夹紧尾巴为家庭所累了。

约翰尼心里并没做好准备去扛起一个家庭,他选择逃避,但到了投票的年纪似乎应该承担责任避无可避了,只能认命,于是,再度酗酒浇愁。

凯蒂怎么做?她把他锁屋子里,不给他酒喝,想让他强行戒酒,希望最后他能够戒酒成功,再一起帮他找一份比现在高薪的工作。

但想不到的是约翰尼在事业和家庭责任方面是“扶不起的阿斗”,他被困在屋子里只会哭,只想着要喝酒,甚至为此差点儿丢命。

凯蒂的大姐茜茜看不过眼,解救了约翰尼,并警告自己的妹妹凯蒂,如果再这样子对待他,她将不会顾忌姐妹情分,而将约翰尼抢过来。

约翰尼的软弱激发了茜茜的母性之爱,因为茜茜没有孩子,她就将广博的母爱分发给了自己的两个妹妹、妹妹们的丈夫和孩子。

在这期间有一个小插曲。

茜茜将酒藏在了胸衣里面,跟凯蒂说是进去劝劝约翰尼,进屋后,凯蒂就开始解开胸衣,约翰尼欲阻止并说不合适,此时的约翰尼会错了意并言辞拒绝。恰恰说明了,约翰尼对凯蒂的爱,不会因为别的女人的投怀送抱而有所更改,这也是小说刻画的这个人物善良、多情却忠贞专一的一面。

凯蒂因为生第一个女儿弗兰西,看到了丈夫约翰尼懦弱的一面,并试图通过改变丈夫让他学会承担责任而最终败北放弃。由此,罗姆利家族的女人不想向生活低头的本性爆发了出来,她只有靠自己了。

凯蒂找到了一份清洁女工的工作,开启了劳苦的一生。这样劳苦的一生里,凯蒂幸福吗?

从书中看来,凯蒂无疑是幸福的。

她与约翰尼似乎有说不完的话,约翰尼夜里从酒吧收工回家,他们就在屋子里说话到天亮;有话说的夫妻是有爱的、幸福的。

同时,她在苦难的生活里始终抱着乐观的态度,抓住细微幸福的敏感,并通过一些生活点滴,给孩子们营造了超脱于贫困生活之外的幸福。

比如,凯蒂与女儿弗兰西一起做营养美味的霉面包和碎冰糖香煎馅饼等,教会了弗兰西和尼雷姐弟俩如何在贫困生活里活出仪式感:教会孩子们节俭生活的技巧, 为了买到好一点的肉和骨头,两家肉铺编谎话;将有限的钱财精打细算地过日子的家庭主妇,将家庭重担一力承担了起来……

正应了她爱上约翰尼的那一刻心底里许下的承诺:她这辈子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能够看着约翰尼,听他说话,哪怕一辈子当牛做马也心甘情愿。

等到凯蒂生了第二个孩子,儿子尼雷的时候,凯蒂的爱的中心转移到了尼雷身上。

她爱尼雷,甚至超过了对约翰尼的爱,尼雷的外貌完全复制了约翰尼,凯蒂希望通过自己的培养,将尼雷暴露出来的继承约翰尼的缺点一点点扼杀掉,尼雷将拥有约翰尼的优秀的英俊的基因,并摒弃掉约翰尼的缺点。

这时候的凯蒂已经完全丢掉了年少时对约翰尼狂野的迷恋,而慢慢转变成了成熟的爱,她仍然爱着约翰尼,但不会想着去改造他,而是通过改造可塑性强的儿子尼雷,来成就她对约翰尼的爱。

与约翰尼的软弱不同,从凯蒂对待约翰尼的爱的转变来说,凯蒂作为女人是睿智的、有目标的,她爱约翰尼的歌声、英俊的外表,但同时她也逐渐接受了约翰尼懦弱、恐惧承担家庭责任的一面。

能够接受丈夫的全面,这一点就比大多数女人有智慧了。

很多女人在婚姻中看到丈夫不好的一面,总试图去改变他,越改变不了,就越想改变,并且,对方若改不了就是不爱她,却往往忽视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老话,在磕磕绊绊的磨合中难免造成夫妻之间的隔膜与冷淡。

想要改变别人是不容易的,但是又很爱他不想放弃他,那怎么办?凯蒂的做法,那就是接受他,改变自己。于是,凯蒂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成了无坚不摧的大女人。

同时,她开始有意识地培养打造小约翰尼——尼雷的坚强、有责任心的品格,一张白纸想要绘出美丽的图案,那就简单了,后来的尼雷自然也是不负众望,成了母亲凯蒂和姐姐弗兰西的骄傲这是后话。

凯蒂不是不爱女儿弗兰西,只是从心底来说,凯蒂认为,弗兰西作为诺兰家的女儿,但同时又继承了罗姆利家族里的女人的坚强、有主见的基因,凯蒂不担心弗兰西,但凯蒂对弗兰西的敷衍了事般的关爱,造成了弗兰西与凯蒂之间的隔阂,幸好,弗兰西这里,作为父亲的约翰尼给予了女儿完整的、充分的父爱。

凯蒂也善于通过善意的谎言有意识地避免孩子们看到贫困生活里的阴暗面。在家里断粮时,它跟孩子们说做游戏,等待被救援,所以需要大家一起坚持等来转移孩子们的注意力。

小小年纪的弗兰西,就很有罗姆利家族女人一贯的主见,她传承了母亲凯蒂在做家务方面的精打细算,也给自己规划了未来的蓝图,主动去学习,去规划,去居安思危,

比如,她看到一位老人,就会想到她自己的将来一定不要这样度过,她看到医生的优越会想到将来她也要有这样的生活,并不只是简单幻想而已,而是付诸于行动。

弗兰西的坚忍的个性一方面来自于母亲,这位罗姆利家族的女人的遗传基因,一方面是母亲凯蒂对她的看似漠视式,实际上却是一直用行动身体力行地培养。

那么,父亲对弗兰西有哪些影响呢?

03.这就说到了本书的第二个重点内容:约翰尼用柔情和细心给了女儿完整的父爱。

弗兰西的父亲约翰尼,继承了诺兰家族的性格特征,敏感、容易沮丧,一旦发生了重大的、需要承担的责任,就会通过酗酒来寄托。但其姣好的容貌,这成了吸引凯蒂的资本。

“一俊遮百丑”吗?但实际上,除了这些,约翰尼还是有另外的可取之处的,从书中我们知道,对妻子的爱是唯一的,他忠贞于这份感情。

虽然在家庭中无力承担起一个男主人的角色,但是作为父亲,他却是无愧于这个角色的,他用他多情细腻的、全方位的父爱,紧紧地将弗兰奇呵护起来,从一些情节中可以看出来。

弗兰西希望去一个她喜欢的小学,那个小学的条件很好,但是他们的家在离那小学很远,不属于他们能去的学校范围。

约翰尼陪着女儿去看了看那所学校,然后计上心来就想了一个办法,利用学校附近别人家的一个闲置的房屋的地址,将女儿顺利的送入学校。

后来在女儿受到一些打击的时候,约翰尼一直待在女儿的身边,给予女儿父亲应该承担的父爱。甚至女儿临毕业前一年他已经做好了为女儿迎接毕业典礼所准备的玫瑰,并交代给弗兰西的茜茜姨妈让她帮他给弗兰西。

女儿毕业时候收到了父亲递送的玫瑰,而这时候,离约翰尼离世有半年了。

在距离弗兰西小学毕业仅剩半年的时候,因喝酒过多约翰尼去世了,但是他的父爱却没有缺席。这样尽心的父亲,试问谁能不爱呢?

作为一个家庭的主要成员,约翰尼在做丈夫的身份上并没有做到尽职尽责,反而让深爱他的妻子挑起了整个家庭的重担,但作为父亲对女儿的陪伴,他却从未缺席。

父爱满满,浓厚的父爱也弥补了弗兰西母爱的欠缺。

父亲和小女儿在户外看夜景的后景Rear view of father and little

弗兰西刚一出生,她的茜茜姨妈就赶来了,书中描写的茜茜姨妈,长相俊美,性格开朗,热闹非凡,“她到了哪里,哪里就有生命”,约翰尼甚至希望自己的女儿将来长大后能够像茜茜。

但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在约翰尼因为到了投票年龄而大醉三日酗酒被凯蒂锁在小屋里的时候,茜茜去看他,从胸衣里将偷偷藏着的酒瓶子取出来,约翰尼误会了,拼命阻止,当然后来知道是误会,但仅从理性上拒绝他以为送来的美色这一点可以看出,约翰尼对凯蒂的爱是坚定不移的。

英俊的约翰尼看起来似乎应该是花心的,内心里却是对感情认真而专一。对妻子的爱成了他自带的免疫力。

所以说,凯蒂对约翰尼是始于颜值,终于人品。

除了不能赚足够的钱养家,其他方面约翰尼还真的无法指责他做得不好。对妻子的爱让他自愿困住了流浪歌手自由的双脚,对待女儿弗兰西无比尽心到位的陪伴。

约翰尼其实一直在挣扎,刚刚二十出头,却已经成了两个孩子的爸爸,这让他压力很大,解脱不了的无力感让他寄托于酗酒。但在遇到孩子的问题上,他却是万能的。

弗兰西打防疫针

弗兰西入小学前需要先打防疫针,后遗症是会痒,担心抓了感染。凯蒂吓唬她,不能用手抓,要不然胳膊会断掉。

弗兰西睡梦中似乎抓破了针眼,发烧了,胳膊溃烂,却不敢睡觉,静等着胳膊断掉。

约翰尼下班回来后,得知情况,言语上鼓励和安慰女儿,行动上则是帮助女儿清洗伤口,找不到纱布包扎,直接就将唯一的汗衫给撕了,帮助弗兰西包扎好。

解决弗兰西心仪的小学的问题

弗兰西看好了一所古老的小学,想要转学到这里,但妈妈不可能因为她的需要而搬家的。她把这个愿望告诉了爸爸约翰尼。

一起去看了学校后,约翰尼看到女儿眼中的渴望和打转的眼泪,冥思苦想了一个办法。

就是四处走走,看到合适的房子就记下地址告诉老师,他们就住在这栋房子里,并教育女儿说,这种做法是不好的,但为了更大的好事,只能这么做,当然,这样做的后果是,弗兰西必须更加地学习好,才能弥补这件不好的事。

路上遇到搭讪的妓女,约翰尼拒绝了,弗兰西问他,这是不是个坏女人的时候,约翰尼回答说,她只是运气不好罢了。

你看,约翰尼是善良的,明明自己过的并不如意,但却有悲悯之心。

用不太好的手段,解决了上心仪的学校的问题,但告诉孩子只有加倍努力去弥补不好的这一点;遇到孩子眼中的坏女人,从为人考虑的角度出发,告诉孩子这个人只是运气不好。约翰尼教会了孩子看待一切事情,从善良的角度出发。

也因此,转学到新学校让弗兰西很开心,但路程的遥远导致她午餐时间压缩到很短,但弗兰西却并不抱怨,好的一面她接受了,坏的一面她也坦然接受,“这么好的事,总得有所付出才正常。”

还有,当弗兰西遭遇变态狂之后,约翰尼的处理方式……等等,作为一位父亲,约翰尼对待女儿不可谓不细心。他的敏感的心思,恰恰弥补了弗兰西从母亲凯蒂那里得到微弱母爱的补偿。

丰盈的安全感和满满的温暖。弗兰奇喜欢的小学,父亲帮他想办法;难过的时候,父亲用歌声陪伴;弗兰西毕业典礼,父亲已经去世了,但却于一年前提前请茜茜姨妈预定了鲜花。

除了不会赚钱,对待妻子和孩子简直是又帅又温柔,约翰尼是弗兰西的从孩子角度看来,一位能够随时帮助自己解决问题的漂亮有型的爸爸,这就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如果说母亲凯蒂对弗兰西的爱是冷硬的毫无温度,父亲约翰尼对弗兰西则是用善良和细腻而有温度的爱滋养弗兰西的善良和敏感。

但凯蒂和约翰尼都是想用自己的方式,将自己三十年的经验装进十几岁孩子们的脑袋里,希望他们能够避免自己曾走过的弯路,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因为性格相异表达方式不同。

容易钻牛角尖,感觉生活太沉重,约翰尼的处理方式是借酒浇愁。柔弱的肩膀无力承担家庭重任,在夫妻责任方面,约翰尼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也因此,在得知凯蒂怀了第三胎的时候,生活的压力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不堪重负的约翰尼又再度剧烈酗酒,也因而葬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说白了,事实上,这个家庭一直是凯蒂支撑的,罗姆利家族里的女人都是坚强和有韧性的,在生活逆境的夹缝里生存,从弗兰西的外祖母玛丽开始,苦难的生活始终没有将她们压倒,这也是弗兰西逆境里顽强向上的根基,骨子里的不服输的精神。

父亲给了她温暖,母亲给了她坚强。阳光雨露和风吹日晒,这棵小树慢慢地成长了。

热带海滩上一个年轻美丽的家庭的背影Back view of a young beautiful

04.第三个重点内容:父母不同的爱的方式,教会了孩子们爱与担当

凯蒂作为母亲对待两个孩子弗兰西和尼雷是不同的。

这是因为她认为弗兰西骨子里继承了罗姆利家女人们的坚忍、有主见、不服输的个性,而尼雷则不同。

首先尼雷是凯蒂潜意识里对丈夫有部分失望方面的替代品,她希望这个容貌完全复制了约翰尼的儿子能够摒弃掉诺兰家族男子们的软弱性格,也因此在培养儿子上不遗余力。

与约翰尼的温柔不同,凯蒂对待孩子们则是果断而直接,她教会孩子们处理生活中的难题,比如捡垃圾卖钱,用储钱罐攒钱,两家肉铺斤斤计较地合理地花钱,让尼雷管钱培养儿子的责任感,让弗兰西自己解决上学路程远午饭问题,教她学会为自己做出的决定负责到底……

凯蒂与约翰尼似乎倒了过来,约翰尼敏感多情,凯蒂却不是感情外露的人。性格各异的两人结局自然也不同。

敏感多情的约翰尼,承压能力较弱,在与命运对阵中败下阵来,英年早逝;坚忍顽强的凯蒂,抗压能力强,生命久长地迎来了新希望及后来的新生活。

在对待孩子的培养方面,约翰尼负责给孩子们爱,培养他们的善良;凯蒂负责锻炼和教育,培养他们的责任和坚强。

当然,在约翰尼离世后,凯蒂开启了既当爹又当娘的日子,这时候的凯蒂才表现出了对待孩子们的耐心和温柔的一面。

有时候,孩子们眼中的父母其实也并不是真实的,为生计所迫的父母们,精力所限,互补地给予孩子们能够付出的爱。

所以后来,弗兰西慢慢理解了母亲凯蒂对待她和弟弟尼雷爱的差异。妈妈还是爱她的,跟父亲一样地爱她,妈妈对待她和尼雷的差异只是因为表达爱的方式不同罢了。

母亲凯蒂是坚强的,独立的,有承担能力的。当然在夫妻双方中,一方无力承担责任,另一方就必须坚强地承担起来,否则这个家庭将是支离破碎的。

约翰尼敏感于孩子的表现,也会经常以自己的方式与孩子多沟通,如果没有约翰尼这位父亲,凯蒂对待弗兰西和尼雷的差异就难说能够培养出优秀的弗兰西。

这让我想到了另外一本书《无声告白》,无声告白里的小女孩莉迪亚因为害怕母亲再次离家出走,就违背自己意愿地一味迁就母亲玛丽琳,而玛丽琳也只是看到了莉迪亚乖巧的一面,将自己未完成的愿望强加于女儿身上,却从未了解到女儿的内心真正的需要。

另一方面,莉迪亚的父亲对待莉迪亚也是被动的,从未与莉迪亚沟通内心真实的想法,只是强加自己的意愿给孩子的父母最终造成了莉迪亚悲惨的结局,后来的莉迪亚自己想通不想自杀的时候,却不小心死了造成了自杀的假象。

父母之爱的不同造就了两个女孩的不同命运。

《布鲁克林有棵树》的故事一开始,凯蒂爱上了约翰尼。一眼定终身,不惜从闺蜜的手中,将约翰尼抢走。

从此以后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只要能在他的身边,只要能听他说话,她即使为他当牛做马都心甘情愿,凯蒂无疑是很爱很爱约翰尼。

所以当她生弗兰西的时候,约翰尼手足无措,手忙脚乱,甚至因为他从心里无法对这个家庭承担责任,没有做好承担一个家庭的准备,也因此逃避到酒馆里醉了一夜,丢了工作,令增加了新成员的家庭雪上加霜,在家庭最需要他承担的时候,他丢掉了工作。

凯蒂无疑是爱他的,从此以后凯蒂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她对约翰尼不失望吗?失望,但是她爱他,所以她要接受他的一切,就像她原来承诺的那样,只要这个人在身边,只要能看到他听到他,即使以后的人生为他当牛做马也心甘情愿。

她也做到了,当两个人都丢掉原来相对优越的工作的时候,她就开始做起了清洁女工,一个那么爱美的女人不惜将两双手泡在洗洁精里,这就是她的辛苦劳碌的一生。

但是她将这一生过得很精彩,并希望她与约翰尼的孩子能够继承并发扬他们的优势,割除掉他俩的弱点。

她教育他的两个孩子,从小开始。挣钱攒钱花钱等细节处教育他们;煎发霉面包、做星期六大餐等方面,将生活过得很有仪式感;利用有限的钱财,井井有条地安排家庭的衣食住行,让他们从苦乐中开出了花来。

发霉面包加上碎肉做的精致星期六大餐,星期日肉汤,油炸弗兰尼雷丸,没饭吃的日子里告诉孩子们这是游戏,教会他们乐观与坚强……

苦难里的生活却不失幽默,乐观地对生活进行调侃。不得不说,这位母亲凯瑟琳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用身体力行教育了孩子们今后处理生活的方法。

对待尼雷的培养方面,书中着重笔墨在凯蒂,凯蒂对待尼雷的不同,一度曾引起弗兰西的嫉妒,但最后弗兰西从父爱中获得了平衡,也最后慢慢了解到了母亲凯蒂的心思。

凯蒂培养尼雷的责任心和家庭承担能力,从小就被母亲修正了他们诺兰家族男性懦弱的性格特征。

到后来,弗兰西看到的尼雷,结合了诺兰家族和罗姆利家族的优点,他既像他们的父亲,却又优于父亲。

他有约翰尼英俊的外表、美好的嗓音、音乐的天赋,也继承自凯蒂的感情内敛、脚踏实地、有责任和担当。

弗兰西和尼雷,以及后来的三宝安妮劳瑞,他们是诺兰和约翰尼家族的延续。他们是布鲁克林这片土地上一棵顽强的天堂树,在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突破界限、顽强生长。

父亲约翰尼,则是从爱的方面培养孩子的善良。

约翰尼爱幻想,嗓音曼妙,风度翩翩,迷倒一片,欠缺赚钱养家的本事,缺乏抵御困境的抗压能力,物质上贫困潦倒,精神上却丰富,用歌声和欢快地与孩子们交流、玩耍,将快乐播撒给家庭和酒吧的朋友们。

弗兰西的想象力及后来成为作家,这种想象力就继承自约翰尼,比如,为了得到感恩节馅饼编出来的故事,及后来在老师鼓励下拿起笔开启了作家之路。

“活着,奋斗着,爱着我们的生活,爱着生活馈赠的一切悲欢”是作者对这本书的诠释。

是的,努力着,就有希望。这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成长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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