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吴昊「科普向吴X凡和阿里女员工事件中都包含了哪些刑法知识」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63更新:2023-04-23 01:06:39

梳理了一些典型的认识误区以及目前案件进展的解读

典型误区:如果强奸、强制猥亵的受害人不报警,或者选择与对方和解,那么嫌疑人就万事大吉不用判刑了。

解答:强奸罪、强制猥亵罪都属于刑事犯罪。刑事犯罪中有少数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比如侮辱诽谤等,这类案件属于自诉范围。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一般是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也就是最近批捕吴X的北京某检察院),而公诉案件是不允许和解的。另外即便当事人没有报警,如果警方自行发现了刑事犯罪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也可以自行侦查自行立案,并且是应当立案。

至于为什么有那么多强奸、强制猥亵事件若当事人没有报警则嫌疑人就逍遥法外,当然有一方面客观原因是警力有限,无法自行发现所有的犯罪案件,另一方面主要是这两类犯罪一般隐蔽性高,案发现场通常只有当事人(嫌疑人,被害人)在场,一般没有其他目击证人,且一般结束之后也无法留下什么证据,事后很难得知发生过什么事情,所以被害人如果不报警则几乎就无法发现了。

此次北京警方其实就是在发现可能的犯罪事实后的自行立案,从警方的第一次公告可以看出,警方表示没有收到都X竹的报案,因此属于自行立案。

典型误区:如果事前(发生性行为前)承诺给对方金钱、名利、地位等,事后并没有兑现承诺,属于强奸。

解答:不属于强奸,也不属于诈骗。强奸要求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暴力手段违背当事人意志,只要在(发生性行为)这件事件上没有违背当事人意志,则不成立强奸罪。也更加不属于诈骗罪,没有构成基础。另外事后反悔不构成强奸。

在此引伸一下,类似“你和我发生关系,我就允诺给你XXX(利益)”这种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否则就相当于承认了性交易合法了。

当然,具体到吴X案,吴X凡多次游走在刑法的红线,目前被刑拘表明警方很可能已经掌握了一部分证据,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只是网友也不要将一些传言无限炒作,犯罪嫌疑人也依然享有法律的各种权利,如果将不实的信息各种传播可能也会涉嫌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名誉权等。

问题:吴X凡被指性侵未成年人,性侵未成长年只是判刑更重吗?

解答:并不只是。刑法认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对发生性行为的同意在法律上无效,因此如果发现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事件,则不需证明是否违背受害人意志。至于14-16周岁之间的,需要综合考虑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而定。由于一般事发时都缺少直接的录音、录像证据,因此在很多案件中证明是否违背受害人意志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而如果没有语气证明加害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未满14周岁,则就可以不用受害人是否同意,因此构成该犯罪也就更加容易了。

问题:为什么北京警方立案不久就先拘留了吴X?怎么后来又检察院批准逮捕吴?不是都已经抓起来了?

解答:很多强奸罪案件在公安机会侦查阶段并不会先刑事拘留,我们通常见到的刑事拘留可能会是针对重大犯罪杀人放火这些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会先行拘留。而对吴X拘留主要考虑的是他是外国籍,若他逃到境外一方面可能就找不到了,另一方面即便能找到,但如果他去了一个与中国没有引渡协议的国家,而若最终需要定罪判刑,则也没有办法把他引渡回中国,这就很尴尬了。而拘留是有期限的,最长不超过3 4 7=14天,因此需要检察院批准逮捕,不然超过14天又没有批捕就是违法了只能放人。

问题:阿里案件似乎有反转,警方调查结果与受害人的陈述有些地方并不一致,这个怎么看?

解答:网络上的信息大多是罗生门。事实上不管是向警方陈述也好还是在法庭上的陈述也好很多人都会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进行,其中可能有两部分原因:一是由于每个个体对于信息的掌握都是片面的,因此对于自己没有掌握或没有十足把握的信息,当事人都会选择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解释,而这种猜测或推理经过网络的传播后,再遇上没有分辨能力的网友,就会误以为是事情的本质;另一方面是为了传播效果而有意适当夸大部分信息,陈述中不完全是事实而是带有引导性。因此仅听一方当事人的言论就认为是事实的全部,这是一种缺乏判断能力的表现。对与当事人所发企业也是如此,任何企业都有不好的一面,员工对于企业及上司的不满,其中可能有些原因是企业管理不人道,但企业可能并不构成违法;有些可能构成违法,但只是可能违反劳动法,这些与案件(强制猥亵罪)这个刑事犯罪应当分开来看,不应混为一谈。因此受害人或其他当事人在向警方提供信息时,应当尽量以事实为依据,向公众发表的信息也应当尽量基于事实,以辅助警方尽快查清案件,节约有限的警力资源,并避免对公众产生误导。

问题:目前该事件(阿里员工)猜测版本太多,有人猜测是员工诬告上司?

解答: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员工诬告,警方目前已经对两以强制猥罪立案,但立案等于有罪,如前所属,立案说明警方发现可能有犯罪事实,但需要进行进一步侦查,因此目前也不能说两人有罪。警方立案可能是因为根据两人的口供及受害人指认有猥亵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普通的猥亵行为不属于刑法的范畴,而是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只有“强制”猥亵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才成立刑事犯罪。但这件事至少提出警醒,也即所有人在任何场合都需要敬畏法律,对他人尤其是男性对女性应当表现出尊重,道德、法律、刑法都是一步步递进的,道德出了问题,很有可能有一日就违反了法律,而不敬畏法律,就可能将自己送入违反刑法涉嫌犯罪的境地。

至于是否该阿里员工陷害上司,如前所述该员工的陈述既可能是有过分夸大的成份,也可能是由于认知限制从而产生的猜测。如果向警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伪证罪,情况轻微的可能收到治安处罚。至于故意陷害上司,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涉嫌诬告陷害罪。当然如果散布的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可能会涉及民事侵权侵害他人名誉权,但目前看应该不构成诽谤罪。

问题:为何济南警方两次接到报警后没有立即立案?是否是等舆论都关注起来了才立案?

解答:警方立案有标准的,只有当发现有违法犯罪事实时才会立案。立案与受理不同,受理是当事人报警警方就会受理,但立案需要以有违法事实为根据。根据警方通报,受害人第一次报警时是由于自己已经醉酒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猜想可能会被侵害从而希望警方一同调取录像。由于受害人已退房且房间已打扫,现场没有找到证据。因此警方没有贸然决定是否立案,而是延长了立案审查期限。

事实上,很多强制猥亵罪、强奸罪的受害人报警后没有立案,均是由于找不到违法犯罪事实。有没有犯罪事实所需要的证据与达到定罪量刑标准需要的证据等级是完全不同的,立案只需要表明可能有犯罪即可。

以下是针对一些热点讨论的回答:

问题:为什么吴X要坐牢,罗志祥不用?

答案:完全不是一回事。

问题:最近的林生斌事件,有人认为是林与保姆合谋?有人认为林不应当得到赔款?

答案:死刑是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网友们是质疑最高院的公正性还是质疑最高院的断案能力?另外,即便林婚内出轨,这与保姆纵火案这个刑事案件的定罪及量刑并没有任何关系。也并不影响保险公司的赔偿。

以上,本文仅就从刑法角度对目前这两个案件对公众披露的信息做了一些解读,纯粹只是属于法律解读,不涉及对案件当事人、当事企业的任何道德或情理上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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