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优惠券 是什么罪「使用特技0元盗刷电影票521张一审获刑十个月」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35更新:2023-04-24 12:52:53

买电影票的经历大家都不陌生,但几十元一张的电影票有人竟然不花一分钱就能获取,这项“特技”你想get吗?近日,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盗窃案获法院判决,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吧。

基本案情

意外得知有漏洞 0元刷大地电影票

曹某是一名90后大学生,毕业后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一家网络公司,主营电影票买卖业务。2018年1月,曹某在一个电影票微信群里,偶然看见有人发了一条“0元撸大地教程”的信息,并提示按此教程可免费获得大地影院的电影票。曹某出于好奇花了188元购买了此教程。随后,曹某按照对方提供的教程操作,首先用一张空白银行卡绑定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其次使用本人手机登录大地影院购票APP,再通过支付宝结算,此时由于影院存在漏洞,支付宝虽然显示扣款失败但曹某仍可顺利获取电影票取票码。曹某尝到甜头后,利用此方法将免费获取的电影票取票码在网上销售,仅5天时间盗刷电影票521张,从中获利2万余元。

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曹某提起公诉,曹某被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说法

回观曹某案,我们可以发现本案中主要包含两个行为:一是利用“特技”的行为,二是出售“特技”的行为,这两种行为涉及哪些法律知识呢?让我们来听听检察官怎么说。

“特技”背后暗藏危机

本案中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被害公司软件存在漏洞的情况下,利用购买的“特技”盗窃公司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给被害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盗窃罪论处。盗窃罪是日常生活中高发多发的一类普通刑事案件,大家都不陌生。在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盗窃罪的对象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有体物和无体物,还包括财产性利益。正如本案中的电影票取票码,它是兑换实体电影票的一种载体,具有财产性价值,所以也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除曹某外本案中还有一个关键性人物,即在微信群出售“0元撸大地教程”的陌生男子,那么这名男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呢?检察官提示,这名男子的行为将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它是指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犯罪方法包括实施犯罪的技术、步骤、办法等。如曹某案中的教程就属于犯罪方法的一种。本罪对传授对象没有限制,不管被传授者是否掌握、接受了犯罪方法,以及是否利用行为人所传授的犯罪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也就是说即使曹某没有利用这名男子传授的犯罪方法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检察官提示

遇到便宜事莫贪心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到来,“1分钱充话费”、“1元抢手机”、“0元刷电影票”这些看似玄妙的事件随着网络信息社会的发展逐步进入我们的生活,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在生活中一旦发现此类事件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线索,切勿心生贪念、加以利用,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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