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女子在高铁遭遇一男子耍赖霸座并遭语言威胁该如何维权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218更新:2023-04-26 10:35:13

为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呼吁广大群众关注法制建设,向社会传递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正能量,本中心推出《律师来了》专题栏目,向街坊们科普身边的法律问题,敬请垂注。

乘坐火车、飞机,观看电影、表演等等,对号入座已成为一种常识。但火车霸座现象并不在少数,很多人选择了“和气生财”地“忍”了下来。问题是,“忍”其实并不能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在火车上遭遇了无赖霸座行为,到底该如何处置呢?

案情还原

2022年1月,增城街坊陈小姐与友人在广州南站即将搭乘高铁,但她并没想到,她手里的座位即将为她带来一场闹心的旅程。陈小姐在登上高铁到达座位时,发现自己的座位坐着一名男乘客颜先生,对方看到她后就要求换座位。

颜先生表示,他所购买的车票是在靠窗位置,但他为了列车到站后方便下车,想坐在靠近过道的陈小姐座位上。但陈小姐表示,自己座位与颜先生座位周围的乘客并不认识,而且与友人的位置又不在一起,所以不愿意换座位。

但颜先生就是霸着座位,不肯坐到自己车票上的座位,站在一旁苦劝的陈小姐无奈,只能找到乘务员反映情况。

但颜先生对于乘务员的劝阻也不以为然,更过分的是,面对陈小姐与其他旅客的劝阻指责,颜先生反而用语言威胁。对于陈小姐的无奈,那么当市民遇到火车霸座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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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释法

对此,来自广东乐信律师事务所的罗锡辉律师表示,霸座男子颜先生的行为,说轻一点,是对女乘客陈小姐乘车权益的剥夺,说重一点,已经涉嫌影响乘车秩序和公共秩序。

针对火车上的霸座行为,罗锡辉律师认为,市民可以出示自己的车票请对方让座位。如果对方拒绝让座,可以向乘务员或者列车长反映情况、寻求帮助。除了劝说协调,根据乘客反映的情况,乘警可应依据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或者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因此,在高铁上任性霸座,不但对别人造成不便,而且还会导致自身无法按时到达目的地,甚至被处予罚款、拘留的处罚,得不偿失,请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增城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李诗敏 通讯员 罗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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