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黎智英狼狈为奸香港前主教陈日君是612黑金的主谋之一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461更新:2023-04-29 01:52:02

文 | 郑敢言

“612黑金”去年停运后,五名信托人前主教陈日君、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何秀兰、歌手何韵诗及岭南大学前副教授许宝强连同基金秘书施城威,各被票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是案近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随著法庭进一步披露该案的若干内幕,“612黑金”的黑幕渐渐清晰。

法庭早前向六被告: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何韵诗、施城威等发出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的传票控罪,指称他们于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在香港作为“612人道支援基金”的本地社团干事,没有在指明限时内遵从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团条例》第5(1)条的规定。一如外界预料,明明未注册即大肆筹款,六被告却异口同声地否认控罪。

控方指,“612基金”2019年6月15日,在修例风波的血雨腥风中成立运作,属本地社团,基金帐户存入了逾十万笔款项,共约二亿七千多万元,提取了约七千六百笔款项,共约二亿六千三百万元,最后结馀七百多万元。直至2021年8月18日宣布基金解散,六人作为干事从没有为“612基金”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

法庭特别提到,基金资助的组织中,“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曾进行游说工作,建议欧盟国家制裁中国以及香港官员;“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多次形容香港国安法为“恶法”,疯狂国际污蔑中国政府;“新香港文化协会”要求外国对中国政府实施制裁,从而实践该组织的目标,即争取香港“独立”。

各被告签订的“612基金”成立信托契约,交代其目标在为任何反修例示威者提供财务援助、生活费、法律程式所有附带支出费用、医疗费用,资助延续运动精神的活动倡议包括调查、座谈会,赞助人士到海外出席联合国或国际人权组织等的听证会。可见“612黑金”成立之明确目的在于助纣为虐,为黑暴分子张目,为暴力犯罪助威,为颠覆政权的犯罪活动摇旗呐喊。

众所周知,前主教陈日君是“612黑金”的主谋之一,外媒多关注陈日君,《纽约时报》报导首提及陈日君年届九旬,对香港的打压一直持批判态度,经常参加游行,更不时到法庭旁听示威相关案件聆讯。英国《卫报》指这次拘捕,是当权者实施《港版国安法》的最新行动。《华尔街日报》报导指本次拘捕,可令本来已紧张的中梵关系再度恶化。这些更加反华媒体的报导,恰恰曾反面说明控罪陈日君合理合法。

陈日君这位不时咬牙切齿发表谬论的教领,多年来完全无视政教分离的基本原则,随心所欲地干预世俗政治,甚至荒诞到了鼓动煽惑教廷制裁中国政府。陈日君甚至不惜与教廷翻脸,导人向善在他这里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导人向恶。

在本港反对派“传媒、宗教、政党”三种力量结合中,黎智英与陈日君,一个利用政治献金和传媒势力,一个利用天主教驻香港区代表身份和地位,操控香港反对派政党路向,危害香港的整体利益和市民福祉。黎智英用了2,000万元,买下了堂堂枢机主教陈日君的灵魂,令他对黎智英旗下报刊宣淫贩贱刻意包庇袒护,使这位控制278间天主教学校的枢机大人,犯了“十诫”中第六诫的“勿行邪淫”。黎智英宣淫贩贱,枢机主教陈日君不但没有杜防他人邪淫之功,反而对黎智英的淫亵报刊刻意包庇袒护,应是罪加一等。

陈日君特别犯了第十诫“勿贪他人财物”,陈日君称,教区部分人士知道他有接受私人捐助,“唔系穷主教点会咁阔佬”。“阔佬”者生活奢华之谓也,这从陈日君每年去5、6次罗马开会,又以枢机身份去西班牙及波兰等地方开会,乘飞机专坐商务位,就可见一斑。陈日君自言“我系‘败家精’,钱用得好快……我希望佢(黎智英)会继续给我”。这显示陈日君除了将捐款用于政治用途外,也用在他的阔佬奢华生活上,并希望黎智英会继续给他钱,贪财之心,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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