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职级与职位对照「收藏体制内干部职务职级对应关系大全」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781更新:2023-04-29 04:08:04

来源:怀旧70后

近年来,随着我国干部管理日益专业化,不同类比的公务员或干部实行了分类管理,并推行职务职级并行。新的管理模式契合了不同干部的特征,是时代的进步。

但与此同时,由于干部类别较多,彼此分列,名称不同,即使是体制内的干部,也大多只了解本序列的干部职务职级设置情况,对其他序列公务员则往往缺乏了解。更遑论体制外的群众了。

为方便读者直观了解不同类别干部的职级对应关系,我们制作了本期推文。如想更直观了解这种对应关系,也可关注本公众号后,在后台发送“职级对应”,获取对应表。

一、公务员级别对应关系

(一)综合管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1、职务分为10级,包括:正国职、副国职、正部职、副部职、正厅职、副厅职、正处职、副处职、正科职、副科职。

2、职级13级:

一级巡视员;

二级巡视员;

一级调研员;

二级调研员;

三级调研员;

四级调研员;

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主任科员;

四级主任科员;

一级科员;

二级科员。

3、职务职级的对应

严格来讲,职务和职级是一种并行的关系,并不一一对应。但从经济待遇以及干部选拔人员条件的对应关系看,两者还是有一定的对应关系的。大致为:

一级巡视员对应正厅;

二级巡视员对应副厅;

一、二级调研员对应正处;

三、四级调研员对应副处;

一、二级主任科员对应正科;

三、四级主任科员对应副科;

一级科员就是原来的科员级,而二级科员与原来的办事员相当。

需强调的是,这种对应关系并非严格的对应关系。在经济待遇上,一级调研员高于正处职,正处职又高于二级调研员,因此一级调研员有“大正处”,二级调研员有“小正处”的说法。以此类推,三级调研员是大副处,四级调研员是小副处;一级主任科员是大正科,二级主任科员是小正科;三级主任科员是大副科,四级主任科员是小副科。

(二)专业技术公务员职级

以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作为参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级对应关系大致是:

1、一级总监: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总监: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高级主管: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高级主管: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高级主管: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高级主管: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主管: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主管: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主管: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主管: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专业技术员:对应一级科员

(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

1、督办:对应二级巡视员

2、一级高级主办:对应一级调研员

3、二级高级主办:对应二级调研员

4、三级高级主办:对应三级调研员

5、四级高级主办:对应四级调研员

6、一级主办: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7、二级主办: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8、三级主办: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9、四级主办: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0、一级行政至法员:对应一级科员

11、二级行政执法员:对应二级科员

(四)执法勤务警员

警务类公务员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对应关系是:

1、一级警务专员: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警务专员: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高级警长: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高级警长: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高级警长: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高级警长: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警长: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警长: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警长: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警长: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一级警员:对应一级科员

12、二级警员:对应二级科员

(五)警务技术职级

1、一级总监:对应一级巡视员

2、二级总监:对应二级巡视员

3、一级主任:对应一级调研员

4、二级主任:对应二级调研员

5、三级主任:对应三级调研员

6、四级主任:对应四级调研员

7、一级主管: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8、二级主管: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9、三级主管: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10、四级主管: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11、技术员:对应一级科员

二、司法机关公务员与综合管理类的对应

司法机关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其中,法官(检察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分为四等十二级。严格讲,法官(检察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只有涉及转任时,才有职级的对应问题,但这种对应要综合考虑任职年限等情况。

此外还有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不同序列的设置。其中,司法警察按执法勤务警员管理,其他序列的对应关系如下:

1、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

首席大法官(检察官):对应副国级;

一级大法官(检察官):对应正部级;

二级大法官(检察官):对应副部级;

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一级巡视员;

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巡视员;

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调研员,或一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对应四级调研员,或三级调研员;

一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或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法官(检察官):对应三级主任科员,或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四级、五级法官(检察官):对应四级主任科员,或三级主任科员。

2、法官(检察官)助理

特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二级巡视员;

一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调研员;

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二级调研员;

三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三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四级调研员;

一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四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五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3、书记员

一级高级书记员:对应一级调研员;

二级高级书记员:对应二级调研员;

三级高级书记员:对应三级调研员;

四级高级书记员:对应四级调研员;

一级书记员:对应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书记员:对应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书记员:对应三级主任科员;

四级书记员:对应四级主任科员;

五级书记员:对应一级科员;

三、事业单位干部级别对应关系

(一)管理岗位:共10级

按职务层次和经济待遇,对应关系大致如下:

1、一级职员:对应正部级

2、二级职员:对应副部级

3、三级职员:对应正厅级

4、四级职员:对应副厅级

5、五级职员:对应正处级

6、六级职员:对应副处级

7、七级职员:对应正科级

8、八级职员:对应副科级

9、九级职员:对应科员

10、十级职员:对应办事员

(二)专技岗:共13级

1-4级为正高,5-7级为副高,8-10级为中级,11-13级为初级。专技职务没有明确的行政对应关系,结合日常管理实际及经济待遇,大体可以将“正高与正处、副高与副处、中级与正科、初级与科员”对应起来,在转岗或调任时作为参照使用。

比如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正高可以调任正处或副处职务,副高可以调任副处或正科职务。专技岗转管理岗,具备正高职称可以转管理五级职员或六级职员;副高职称可以转管理六级职员,任满两年可以转管理五级职员;中级职称满两年可以转管理七级,任满三年可以转管理六级。

四、副省级城市行政级别

副省级城市在我国是一个比较独特的存在,因为享受省级框架的管理权限,内部有一套自定的干部行政级别管理模式,与干部常规级别对应关系为:

1、正市级:指四大班子正职级别,对应副部级;

2、副市级:指四大班子副职级别,对应正厅级;

3、正局级:指市直部门正职和城区四大班子正职,对应副厅级;

4、副局级:指市直部门副职、城区四大班子副职,对应正处级;

5、正处级:指市直部门内设处室正职、城区直属部门正职和街道正职、县四大班子正职。

处级以下干部行政级别与其他地区保持一致。

五、军队职务与地方行政级别对应关系

军队职务与军衔与地方行政级别本无关联,但因为长期有军队干部专业地方担任领导职务,并且参照设置行政级别,军职便与地方有了默认的对应关系。

1、军委主席:对应正国级

2、军委副主席:对应副国级

3、军委委员:介于副国级和正部级之间

4、战区正职:对应正部级

5、战区副职:对应副部级

6、正军职:对应副部级

7、副军职:介于副部和正厅之间

8、正师职:对应正厅级

9、副师职:对应副厅级

10、正团职:对应正处级

11、副团职:对应副处级

12、正营职:对应正科级

13、副营职:对应副科级

14、正连职及以下:对应科员

除了上述干部外,是监察官法通过后,新设立的一类新类别——监察官。依照该法,监察官等级分为十三级:依次为:总监察官、一级副总监察官、二级副总监察官,一级高级监察官、二级高级监察官、三级高级监察官、四级高级监察官,一级监察官、二级监察官、三级监察官、四级监察官、五级监察官、六级监察官。

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文件对监察官与公务员等级规定一一对应的关系。但从十三级的设置来看,个人判断,仅从职务层次和经济待遇看,应该其和公务员职级还是有一定对应关系的。

由于其对应关系仅仅出自个人判断,为避免误导,此处不列对应关系。欢迎了解的朋友后台告知,以便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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