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青回指环王等电影重映的法律问题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110更新:2023-04-30 18:30:50

文 | 何青 徐博言

2021年春天,海外经典大片应景地如雨后春笋般一部接一部重映。前有曾经的全球票房冠军《阿凡达》重回宝座,现有经典魔幻史诗电影《指环王》三部曲奋起直追。一时之间,影迷们纷纷感慨“爷青回”“欠开花(演员奥兰多布鲁姆,在《指环王》中扮演精灵王子莱戈拉斯)的电影票终于可以还了”。

△中国巨幕推出的《指环王》20周年纪念影票

自2008年中国大陆首次重映经典电影——动画片《葫芦兄弟》(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1986年出品)以来,这种旧片重赏的方式逐渐为影迷们所熟悉。相对于制作一部全新的影片,重映成本更低,已有的口碑和成绩让投资的风险更小,尘封的老作品也得以产生新的收益回报。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老作品重映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么,重映影片究竟以何种形式呈现,在重映时又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01.呈现形式——原封不动?焕然一新?

一般来说,重映的影片可能有三种不同的呈现形式:

一是将之前上映的电影毫无改动地重新上映。这种呈现形式的重映电影,往往在初次上映时便取得了不菲的票房或口碑,重新上映不是遇到了重大纪念节点,就是为了有关电影的上映造势。譬如在近期重映的电影中,《阿凡达》是为了即将上映的《阿凡达2》预热,而《指环王》三部曲恰逢第一部上映20周年。

选择原封不动地上映自然有其原因——在原片已足够优秀的情况下,不进行任何改动的影片往往能唤醒老观众的怀旧情怀,又能通过好口碑吸引新观众,以收获最大化的票房。

二是通过剪辑、再加工等方式改变电影的部分情节。例如1994年公映的《东邪西毒》,在2009年时经过部分情节的改动和删减片段的加入,以《东邪西毒·终极版》重映。

△《东邪西毒》(1994)

△《东邪西毒·终极版》(2009)

需注意的是,尽管进行了重新剪辑或者新片段的加入,除非造成了电影整体故事情节的巨大变化,从而形成不同于老电影的新片,否则重映的电影并不能在著作权层面称之为一部新的作品,而仅仅是对原作品的修改。

三是不改变影片内容,而是使用新的技术手段对影片进行加工,使之呈现更好的观影效果。经典电影在首次公映时往往受到技术限制,其中想表达的艺术效果与思想不一定能达到理想的状态。随着现有电影技术对老电影的技术升级,观众所能感受到的视听冲击更为强烈,相关权利人便也有了重映的动力。常见的技术升级方式有2D转3D和4K修复,此次重映的《指环王》系列就是4K修复过的版本。由于仅仅是在技术上实现对画面效果的突破,电影的内容并未发生明显的改变,因此此种方式也并未产生新的作品。

△《指环王》4K修复效果对比

02.影片审批——旧片重温,审批重来?

近期重映的几部电影都是外国经典影片,而我国对于国内外电影的重映审查规则是有所不同的。

△我国电影审查流程

对于国产影片,可以根据国家电影局发布的《国产电影复映暂定规定》进行规制。距首次上映没有超过两年的电影,没有硬性规定需要进行审查,但如果距首次公映结束超过两年再次进行发行放映的国产电影,则明文规定需要报电影第一出品单位所在地电影主管部门重审。此外,如果重映时电影内容进行了改变或是进行了技术升级,也需要进行重审。也就是说,对于重映电影而言,首次放映时已经取得的许可并不能豁免重映阶段的审批,是否需要重报重审仍然需要视情况讨论。

而对于外国影片而言,目前还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直接限制其重映。在国内只有中影和华夏两大国有公司拥有进口电影发行权的情况下,外国电影的上映、重映时间都经过了国家电影局的统一规划。电影局工作人员表示,外国影片即便此前取得过许可证,实际上也是经过了重新审核的。

△重映审批判断流程

03.版权梳理——版权授权,能否绕过?

合规要求之外,正如《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电影复映应严格保护各版权相关方合法权益,应由出品单位、发行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重映也需向电影的各权利人取得授权。相比新片上映,在实际操作中,重映旧片因为时间久远,版权流转更复杂,原始权利方有可能已经将版权转授权或转让给其他方。譬如包括《甜蜜蜜》在内的不少经典港片版权就不再属于原始出品公司嘉禾,而已经由嘉禾流转转卖给了美国华纳兄弟。

这样一来,对于想要开展重映的发行公司而言,梳理电影权利人的过程可能并不那么简单直接。比如,《大话西游》当时重映的版权梳理就颇为复杂,因为《大话西游》最初版权同时涉及香港和内地公司,据称重映的放映权从开始洽谈到最终拿下,耗时近一年。

所以,对于重映旧片来说,如果其版权已经从原始出品方流转到其他公司,想要开展重映的发行公司在获取重映授权时,就应当明确版权链条的流转,同时还需确保授权人的授权范围并未超出实际享有的权利,以保证重映授权的合法、合规。

在具体操作层面,我们建议通过影片中署名的出品公司和影片此前龙标的信息排查首映时可能的出品公司,从而至少确认原始权利人的范围,在获取重映授权时,可向该等原始权利人核实,或要求授权人出具原始权利人的确认文件。当然,不排除一些电影发行与制作方属于同一主体或关联主体,这样的版权交涉流程会简单很多。

△《指环王2:双塔奇兵》出品公司及重映龙标

04.收益分配——“还电影票”,能否如愿?

除了合规审批和版权梳理问题,可能容易被忽视的还包括对导演或演员的重映票房分账问题。早期导演和演员在就电影项目接受聘用时,并不常以票房分成的方式作为自己酬劳的一部分,而往往一次性收取固定酬金,那么电影无论是首映还是重映收入,都不需要向导演、演员分账。所以,网友们对诸如奥兰多布鲁姆等演员甚至导演的旧片重映常提的“给xx还一张电影票”的说法,恐怕很难成立。

对于国产电影的分账比例,2009年《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调整国产影片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有如下指导性意见:制片方原则上不低于43%、影院一般不超过50%。因此,目前国产电影票房分账基本依据上述文件,在总票房中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营业税,剩下的由影院和院线拿走57%,制作方和发行方拿走43%,再按约定分。外国电影的票房分账虽然具体分配比例会有区别,但基本也是由这几个部分构成。

但是,随着导演和演员的话语权越来越大,电影投资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近年不少电影项目中,导演、演员都可能在固定酬劳之外要求对电影票房的分成收益。对存在这种情况的重映影片,就还需要影片出品方注意查看导演合同和演员合同中是否对重映票房分成有约定。此外,在疫情期间,也有过为弥补疫情损失,合同约定电影重映票房全归影院的做法。

夏日已至,但重映电影的春天还在继续。重映这一放映形式延长了老电影的生命周期,使它们由百日之花变为千年之树,让一批又一批的影迷们得以对其常看常新。真正的佳作只会历久弥新,哪怕世事变迁,好的IP与内容永远值得被开发、传播、保护。

*本文讨论的电影重映仅限于院线大规模进行的重映活动,未涉及电影节、主题影展等小规模放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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