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轻判「香港法庭闹出笑话无法执行与重罪轻判难怪许智峯猖狂讥笑」

来源:TVB影视大全人气:419更新:2023-01-18 00:50:34

文 | 郑敢言

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涉4宗刑事案后获准保释,2020年以虚假行程表等资料,向法庭批准申请离港到丹麦外访,到达当地后宣布“流亡”。律政司加控他4项刑事藐视法庭罪,高等法院在许智峯缺席下裁定他藐视法庭罪成,9月29日判囚3年半。

许智峯在判刑前撰文,妄称原有四项控罪属“莫须有”,形容是“政治案件。他指由于身处海外,无论判刑多少都不影响其人身自由及声誉,也无阻他海外的国际游说工作,他妄称案件显示香港法治堕落,强调会“高调反扑”。

判决乃是一则笑话,因为无法执行与重罪轻判,难怪许智峯猖狂讥笑。

香港法庭笑话之一在于,9月29日判囚许智峯3年半无法执行,是从判决日开始执行,还是许智峯回到香港被逮捕开始执行,亦或是行刑权时效多少年(40年或终身)连通缉时效在内。法庭都没有说明。难怪许智峯嘲讽法庭“对著空气判刑”。

香港法庭笑话之二在于重罪轻判。过往多宗藐视法庭案件,涉及滋扰法官、在法庭拍照、违反禁制令等,刑期皆以日或月计,部分获判缓刑或以罚款处理。法官称与本案相似的案件不多,故参考一宗妨碍司法公正的案件,以3 年半为量刑起点。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当中明确规定了四大罪行,其最高刑罚均是终身监禁,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许智峯涉嫌煽动分裂或与外国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相关罪名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他一旦回港就会立即被捕和重判。

香港法庭没有按照国安法规定的煽动分裂或与外国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罪,来对许智峯判刑,而是选择了相当轻的藐视法庭来判刑,这是变相的重罪轻判。

法官忽视了,许智峯岂只是妨碍司法公正,他严重触犯国安法,不能以藐视法庭、妨碍司法公正罪,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轻判3年半了事。许智峯严重触犯国安法,应判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行刑权时效终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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